好久没有拿起一本书如此酣畅淋漓的一览到底,中途更是欲罢不能,忙时想的是此书,闲时立马拿起就读,断断续续十个小时终将此书读完,仿佛是灵魂出窍,去了书中的世界,旁观着至善至恶的人性。
一是当头脑中不知何时成行的根深蒂固的观念控制着一个人来看世界时、来处世时,要么会被其不明所以的坚持、特立独行的身形等所触动,如律师,一生言行都用以善待别人,周到绅士,正如他所说一个人不可能完全理解别人所作所为除非你成为他的鞋子,所以他可以忽视他人的唾弃、可以坚持为黑人辩护、可以由衷的赞美他人、更可以时刻为他人着想,做儿女的榜样。如女教师在为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愤愤不平认为犹太人也是人的同时却无法一视同仁身边的黑人,如周边的絮絮叨叨的长舌邻居们对贫富等级、人种优异的偏见,如在确凿证据前依然认定黑人犯罪的陪审团,等等。可见观念是怎样支配着人们看待他人他物。
二是生活方式的自主选择。人作为社会的人,失去了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主权,除非有莫大的勇气,方能承受住因异于他人生活方式所带来的有色目光。如用可乐假装酗酒不与白人为伍混迹黑人中的白人老者,他说酗酒的外在形象给了他人评价他生活方式的理由。更有长年蜗居在黑暗房屋中的被他人形容为怪人的怪人,然而他也会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可爱邻居的友善,更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无辜的小孩。每个人都有选择如何度过一生的权利,你没有评价的权利。
三是人性的丑与恶。书中善良的人,用各种力所能及的举动保护着无辜的人们,哪怕寒冷夜晚熊熊大火慌乱场景中的一件披肩,一句漫不经心的为他人举动的维护辩解,一场注定败诉没有好处甚至招来祸事的辩护,善的人用一点一滴来行善。而恶的人呢?对于行恶,从来就有永远也想不到的至恶。
读完此书,自省吾身,以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