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到了成都,我就属于起床困难户,一改往日的奔波劳碌,没了那份紧张的压迫感,就喜欢懒在床上,越久越好。
像这么大冷的天,更不想起床了,突发奇想给我的日常来个描述,于是,在床上伸了三个懒腰,往左边翻了三次身,往右边翻了三次身才“咧”的个爬了起来,掀开被子穿我那件厚重的棉衣,脑袋里突然就冒出了最近很多人就在讨论的仪式感:我的起床姿势这么隆重,不知道算不算得上起床的仪式?
我对我这样懒散惯了的人,还是先来个自我批评吧:我不该这样的,把自己赖在床上谈人生。其实,我早已醒来,有时两点,有时三点,有时四点……那得要看看那天的脑袋是否愿意失眠太久。
在床上辗转反侧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把在一旁充电的手机拿在手上,先把简书打开,这个动作自从有了简书以后沿习自今,从未改变,可能是简书有毒。
几个小时的床上躺着看手机,是医生宣布的慢性自杀,但是我仍然难以抗拒。等到我慢慢悠悠晃晃悠悠从床上起来,已经是七点半了。
起床之后,对着那一堆昨日的脏衣服进行分门别类,这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说不定就能从洗衣机里逮出双袜子,袜子是我要用手洗的,孩子的衣物严格的说来,也要手洗,但是我的肩上长的一个什么东东,给我的生活泛起了浪花,我听了医生的劝告,让自己的肩膀多休息休息,所以,孩子的衣物在我肩膀的疼痛下,也变成了用洗衣机洗。
随后走进厨房,给自己煮一碗好吃的早餐,当然,在出错的情况下,也会煮出一碗难吃的早餐,但是我这个人最大的好处是不挑食,再难吃,我也要吃下去。
早餐过后,就专心致志的等我的小外孙闪亮登场,他登场之后我一天的正式生活就开始了,我进厨房他进厨房,把厨房里的米、豆、面等等可以吃的食物洒落一地,然后拿着刀,对着我说:刀刀。这种情况下,刀自然是拿不下来的,你越想拿下来,他越拽得紧,只好察看他的下一步动作,看见他拿起了碗和盘子,才乘势将刀收入刀鞘。
小外孙还会凭着他自己的想象,从厨房里把我拉到厕所,他用手比划要我坐在马桶上,他来给我搽屁股。
有时候家里的事还没弄得清楚,就被他吵吵嚷嚷拉着往外走,到了小区也不得闲,听听那些东北的朋友如何在这里不习惯,看看谭姐练剑……
一个小区里容纳了来自各个地方的人,每个人在地域环境的差异下,或多或少都有些不适应,尤其是像北方那种有供暖的地方,他们在成都就很不习惯。
带着我的小外孙出门,除了把外孙带好以外,还要听听大家拉拉家常,我是个喜欢专心听别人讲话的人,一边听,一边还要开导开导有些难免会抱怨的人,如果我的手不小心被别人拉着讲话的话,我的小外孙会来把我拉开,不让别人碰我的手。
吃过晚饭把所有的锅碗瓢盆收拾妥当,就出门散步,散步是我多年来的习惯,也是一天之中属于我个人的时刻,每天只去一个地方,有三条路可以到达。一条路是三环的绿色通道,我以前最喜欢走那条路,可是,现在在修整,不喜欢听那些机器嘈杂的轰鸣声,就改走第二条线路,这条路线比较幽暗,车少。偶尔也会走第三条线路,这条路线拥有城市的繁华,霓虹灯白织灯交织,车水马龙。
我对这几条路已经熟悉到了滚瓜烂熟横流倒背的地步,跟它们从陌生到熟悉,已经成了我生活的部分,这几条路上都写着我的心情,我的快乐与不快乐。
回到家里,小外孙又会来把我包围,我想看书,他会把我的眼睛摘了,我想写字,他把我的笔和本子都拿走,满墙壁留下了他和他姐姐的笔画手迹,不仅如此,他还要转过头来,用炫耀的简短的语言对着我说:外婆,看嘛,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抱着他吻着他的额头,对他语重心长的说:我的小乖乖,你怎么那么粗鲁呢?这样很没绅士风度!外婆跟你说,你是男子汉,从小就要学会有绅士风度!他听了之后回答我的话,比我说的话还要长,可惜,我一个字也没听懂。
昨天中午洗碗的时候,小外孙走进厨房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外婆,看嘛,流血了。到了客厅,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原来是他在宽带接收器上用画笔画了几道红色的圈圈,犹如他眼中看到的血液一样,很红。
原计划如果我的外孙不听我的话的话,我会对他的脸颊来个左右开弓,可是看看他才两岁,比起我两岁时候不知多出了多少生活的花样,尽管他多数时候是淘气的,我还是舍不得对他甩巴掌。
一不留神稀里糊涂就当了外婆,外孙就是我生活的主角,我的日常很婆婆妈妈,很怂,很俗气、很真实,没有豪言壮语,带外孙,一日三餐。
我的日常以琐事为主,偶尔进厨房煮几个我拿手的菜,是我生活的插曲,偶尔写几个文字,聊表我那一天给平常的生活多添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