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关于运动跑鞋的广告,它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当人们穿着那个特定的跑鞋时,就会变得张扬自信。那个广告的鞋子,对奔跑的时刻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对物品或者场景赋予意义,这是广告固有的叙事方式和规训隐喻,关键的是解读意义的人,是主导式解读,还是协商式解读,亦或是对抗式解读。姑且不论广告的目的,单纯从字面意义上讲,广告里描述的场景很吸引人,我随即想到,一个人没有穿上被赋予任何意义的跑鞋,也没有被品牌规训的时候,单纯的奔跑本身就足够有意义了。奔跑是一种状态,不管说是在跑步,还是说在为了一个目标奋力前行,都是一种振奋人心的符号和仪式。于是我开始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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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奔跑在清晨里
青草上的露珠在朝阳的照耀下泛着光。
当我奔跑在黑夜里,
月朗星疏的天空辽远而空旷。
当我奔跑在风里,
穿堂而过的风吹起我摇摆的衣裳,
当我奔跑在雨里,
滂沱的水汽洗掉了我所有的伤心事,
当我奔跑在路上,
过往行人车辆都为我喝彩。
从清晨到日暮,
从风里到雨里,
从路的那边到路的这边,
不管经历欢歌笑语还是汗水眼泪,
这都是属于我自己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