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自尊的三大支柱:
① 自爱。自爱,是无条件的。无论你表现得好、表现得糟,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你值得爱和尊重。自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儿童时期从家庭中获得的爱及情感的滋养。
② 自信。自信,是认为自己有能力在重要场合采取恰当行动。自信主要来自我们所接受的家庭教育模式和学校教育模式——通过具体的行动,我们得到反馈,得出“自己有能力胜任此事”或相反的结论。所以说自信需要行动来维持和发展,平日里的小小成功对于维护自信是必需的。
③ 自我观。自我观,是我们看待自己的眼光,对自己优缺点的评估——无论是否有根有据。每个人对自己的评价中,主观性都占了绝对优势,比如在旁人看来十分优秀的一个人,可能在他自己心里却是个一无是处的失败者。
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评价和期待是积极的,它会成为一种内在的力量,让人经受住挫折考验,达成最高目标。
一个人对自己的评价主要来自家庭环境,特别是父母为他制定的发展目标。如果父母的期望过高,孩子的压力过大,疑虑和不安将使他日后在自尊心方面受到打击。
高自尊者自爱与自信的程度更高,他们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楚,会用肯定且明确的方式谈论自己,用积极的方式描述自己,对自己的说法基本前后一致,他们对自己的评判也比较稳定,一般不受环境和谈话对象的影响。
低自尊者自爱与自信的程度较低,他们评价自己时会使用更为谨慎的方式和措辞,他们的说法有时会前后矛盾,使他们看起来总是不太有说服力。他们常使用比较中性的方式谈论自己,使用模糊的描述来形容自己,对自己的评判不太稳定,常常受到环境和谈话对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