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在图书馆偶见一本小册子,冯友兰的《一种人生观》,全本在讲冯先生的人生哲学。因为很薄,一气呵成给看完了。里头的一个观点给我印象极其深刻。“欲”在冯友兰这里贯穿了整个人生观,在对唯物史观的批评中,他也说道,经济及知识思想言论教育等皆人之欲之儿子。人因有欲,所以活动,此活动即是历史,而经济知识等,则历史各部分之内容。为了不使读者误以为他专主“人欲横流的人生观”,在书中特地用一篇幅详述他认为之欲。
冯先生是怎么认为的呢。他以为欲和山水一样是天然之物,既然是天然之物,本身无所谓善恶。只是此欲和彼欲总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冲突,为使个人人格不致分裂,社会得以统一,必须于互相冲突的欲之内求一个“和”。可想而知,所求之和,不能尽包诸欲,于是被包之欲被名为善,而被遗落之欲被名为恶了。名为善的,便又被认为是天理,反之,被认为是人欲。
在二程那里,明确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灭私欲则天理明矣”。朱熹进一步丰富了这一思想,重点讨论了天理和人欲之间的关系,认为二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但朱熹更强调他们的对立。他说:“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可见二者之不可调和。之后作为中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王夫之就反对了这一观点,其认为“天理寓于人欲”,肯定天理与人欲的统一关系。他肯定“饮食男女”等私欲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是“人之共大”,一个符合天理的社会,正是肯定、满足每个人基本欲求的社会。可见他的理欲观是存欲以存理的。
那说回冯先生对天理和人欲的看法,我觉得他是更靠近王夫之的观点的。虽然目前还做不到诸欲皆相合,但未必天理人欲从根本上相反对。说的通俗点,社会制度的建立和改良正是为了建成理想的和谐社会。在这个制度中,规定着人们所拥有的权利,这就是被包之欲,或者说这部分权利就是统治者为人们争取到的部分欲望,因为合法合理,我们说它是善的。这个制度中还规定了一部分禁忌,在人们的权利之外,这就是被遗落之欲,或者说这部分禁忌是不被统治者和道德伦常所认可的欲望,因为非法和不伦,我们说它是恶的。所以越好的制度,所包含的欲越全面,所得到之和越大,多一分善便是少一分恶,生活亦俞完满。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从整体上来说是曲折上升的,所以我们的道德及种种制度,皆日在改良。意思不就是,那些被遗落的欲正在渐渐地合理化成为被包含的欲,那我们可不可以说,其实每分人欲都具有向天理演变的趋势和可能性。所以此处更强调的是天理与人欲的相互统一,“私欲之中,天理所寓”。
也许我们会非常怀疑某些在现实社会绝不被提倡的私欲今后真的有可能被包含在社会制度中吗。举个例子,比如说“不劳而获”,这在从古至今都是被批判的对象,但是每个人内心都隐藏着不劳而获的欲望,看起来这永远不可能成为一种善。但是走出中国,放眼世界,很多西方发达国家都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有些国家发放的福利好到即使他们的公民不工作也能靠之解决温饱问题甚至有余。其实这从本质上来说不就是一种被合法化了的变相的“不劳而获”么。也许有一天,中国发展成为发达国家,价值观念渐趋西化,这一条被遗落之欲或被中国的社会制度所拾起,这一天会不会来,又是不一定的。这只是我对天理和人欲的突发感想,冯友兰的人生哲学还有很多精彩的地方,读起来仿佛云开见月,一点不流俗。
这里又想说些题外话。有人习惯把心灵鸡汤归于人生哲学,我不赞同还有些反感。虽然两者都是在人生路上作为指引的身影出现,可显然哲学的柳腰更加挺直。有些明白人喝多了心灵鸡汤会说这碗汤有毒,毒在哪里,心灵鸡汤喜欢亮出具体的建议凑到人脸前,告诉你应该这样做,它直接略去你的思维摆出它想当然的态度,部分强行扯出的正能量反倒有了向下的意味。说得难听点有些鸡汤真像一种温柔的洗脑术。人生哲学好在它从不美化现实,关于这点斯多亚哲人做的很好。麦克米兰说,斯多亚主义是一种严冷的世界观,以严冷的目光,看到一个喜悦全无的世界。所以塞涅卡的一句话让我为之动容,他说,何必为部分生活而哭泣,君不见全部人生都催人泪下。第二,人生哲学绝不是呈口舌之快。在爱比克泰德看来,如果必须要死,那就引颈就戮,就像把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给人家一样的去死。塞涅卡之死足以说明一切。其实苏格拉底之死也是践行他人生哲学的一种方式。喝汤的事我不干,我只享受于哲学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