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很短,对于我这样习惯阅读的人来说,篇幅很小,可偏偏是这样一本短小精悍的书,却让我无由得感受到一股悲哀之意。
我一直不理解,在何种程度上,既可说日子漫漫难挨,又可说苦短无多。日子,过起来当然就长,但是拖拖拉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就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对我来说,只有“昨天”与“明天”这样的字,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主角默尔索并不是一个特别的人,可以说,在小说的主角中,他太过不起眼了,他只是一个职员,拿着不高的薪水,有个喜欢的人,认识了一两个新朋友,他的生活,简简单单。他对生活没有过高的追求,也没有特别强烈的欲望。
故事的开头是母亲的葬礼,故事的结尾则是迎接自己的死亡,两件事情在本书里牵扯出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葬礼上的细枝末节,里面提到的短暂出场的人物,都在最后变成了把他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证据。
这莫不是最大的嘲讽,自己的灵魂被抽离出来,被毫不相关的人把一切事情联系起来,去论证他是一个多么不堪的人。我并不想为他辩解什么,因为他犯罪是事实,但故事的起因并不像别人推测的那般,甚至要上升到人民的高度。
在任何意义上来说,前一种罪行是后一种罪行的准备,它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后一种罪行的发生,并使之合法化。
我呢,我认为这仍然是把我这个人排斥出审判过程,把我化成一个零,又以某种方式,由他取代了我。
也许有时候,起因只是炎热的太阳,炙热的温度让人忘记了如何思考。
加缪运用丰富细腻的内心描写,借助监狱与审判这样贴近现实的题材,只用了一个人的一个案件,暗讽了司法对人的精神暴力行为,批判了人的意识对司法人员造成的影响,甚至控制了对案件的评断,本应公正的司法却蒙上了黑暗的色彩。虚无又绝望,一出荒诞的悲剧。
一个人对他所不了解的东西,总是会有一些夸张失真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