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关梦的科学文献
1.梦境能够将熟睡状态中细微的感觉转化为强烈的感觉。
2.两类梦
只受现在或过去影响:失眠症、幻觉、噩梦
可决定未来:神谕、梦幻、梦兆
3.梦是睡眠收到干扰的产物。梦是对干扰的反抗。
①外在(客观)感官刺激:熟睡中所接受到的感官刺激很容易成为梦的来源。
在所有梦源中,客观刺激源是最稳定的,在梦中,影响梦境的刺激源并非以其真实的形式出现,而是由某种相关的意象取代。在睡梦中,内心对于外部刺激的反应是复杂的,并且受幻觉的扰乱。一个感官影像强烈、清晰可辩,并且有充足的时间传至大脑,那么其所属的记忆群就可根据我们早前的经历,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我们则无法识别产生影像的客体,从而产生幻觉。
②内在(主观)感官刺激:视网膜自主接收的亮点和亮线,成为梦境影像的轮廓。
“幻视现象”:许多人在熟睡以后,常会看见的生动、易变的图像。幻视现象与梦境有关,或者完全一致。
③内外(器官)感官刺激:
“睡眠时,心灵对于肉体的感知会比清醒时更深、更广。心灵被迫接受源自身体各部位及躯体变化刺激所引起的影像,这在清醒时是感觉不到的。”——斯顿培尔
内部器官的严重错乱是梦的最明显诱因。
心脏病:短、恐惧、死亡、恐怖。
肺病:窒息、被挤压、飞行。
消化不良:享用美食的快感、恶心。
④心理刺激源
大多数梦是肉体刺激与仍未被认知的以及人们在白天感兴趣的心理刺激共同作用的结果。心理是表象的主要成因。
4.梦的遗忘
原因:琐碎微弱;一次性;无关联性。
①梦里梦外一般感官的差异不利于相互的重视;
②梦中素材的无序排列,使得梦难以解释。
“清醒意识很可能会不自觉地篡改记忆中梦境的许多细节。一个人所回忆起的梦境细节,实际上可能并没有在梦中出现过。”——斯顿培尔
“我们会不自觉地填补未被忆起的空白,使整个梦看起来有条理、有逻辑。但实际上,梦很少或者说完全不会像我们所记忆的那样具有连贯性。”——杰森
5.梦的心理特征
在我们的脑海中,梦境与现实占据着不同的区域。“无论是沉寂致临界点以下有意识的心理意识活动,抑或完全不受外界影响的涣散状态,都不足以解析梦中世界异于梦外世界的种种特征。”——费希纳
梦的固有特征:
①由于我们能够感知幻想的产物,并把它们都视为感官活动,因此,心理的主观活动便以客观的形式出现。
②睡眠终止了我们的自主性活动,因此,入睡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一种被动状态。可自主控制的意识逐渐变弱,与之相关的可视影像渐渐出现。
在入睡状态中,甚至连抽象思想也能转化为表达同一思想的塑视形象。
在清醒意识下,大脑利用语言或其意象进行思考和想象。而在梦中,则以真实的感知影像进行思考和想象。
我们在熟睡时相信梦中画面的真实性,是因为我们与外界完全隔离了,因而没有其他画面作为参照。
唤醒我们力量的并非只是感官影像,还有感官与心灵之间的联系。
在梦中,大脑中所有思维逻辑相关的功能已经全部谢幕。梦完全脱离了因果法则。在梦中,判断力和推理能力变得虚弱无力。整个意识系统对一系列感知缺乏批判力与矫正能力。梦中所有意识活动都表现为欠完整、受抑制以及彼此孤立的状态。
梦能够将感知内容压缩进某一段很短的时空中,这远远超出了梦外思维的处理能力。
6.梦中的道德观
梦毫无道德——人类所固有的道德本性会延续致梦中
思维难以很好地组织各项机能,从而使自己无论时间、季节如何变化,都能自我掌控。在思路清晰时,不被无关重要,甚至怪诞荒唐的意念干扰。最伟大的思想家确实有理由抱怨这些梦幻般、让人难以忍受、令人痛苦的糟粕思想。这类思想打断了他们最有深度、最虔诚真挚的沉思。——泽勒
梦向我们内心的最深处投去了惊鸿一瞥,而这通常是我们在清醒意识下无法做到的。
非期望影像:所有出现在不道德、荒诞梦中的、让人惊讶的想象素材。
非道德梦象归因于非道德情绪。梦能够揭示梦者身上被压抑和隐匿的、真实存在的非道德性。
7.梦的理论和功能
①清醒意识下的心理意识活动在梦中得以延续。但睡眠状态下的环境不同于清醒意识下的环境,普通机能所产生的影响也与清醒意识下的不同。
②梦是一种心理意识活动的减弱,是与外界联系的松懈以及外界可用性素材的贫瘠化。
③梦是一种递进的、部分的,同时又极为反常的觉醒状态。因睡眠引起的心理机能瘫痪而产生的影像,只是梦境中一个小片段。
生理性:病因学将梦归为心理刺激。
梦是睡眠对于干扰源的反应,但纯粹是一种冗余反应。
梦是对那些扼杀于摇篮中的思想的清除。梦就像超负荷大脑的安全阀,具有治疗和卸除烦忧的能力。
在梦里,那些偶尔受阻,或被蓄意压抑的鲜活影像,要比通常不被注意的微弱影像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白天被禁止、压抑却不断积蓄的心理能量,到了夜里,就变成了梦的主推手。
梦更偏好特殊心理意识活动。梦是心灵的原始活动,不受个人力量的约束,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发展方向不受个人控制,是我们理智中枢肆意奔放的结果。
8.梦与精神疾病间的关系
精神疾病首次发病,是由极度焦虑的梦引起的,患者主要的妄想都来自该梦。
精神错乱与梦的共同点:
①自我意识终止,或者至少是迟缓,因而对周遭丧失感知力。(缺失惊怕感、无道德意识)
②感官感知力在梦中会减少,而在精神错乱中会大大增加。
③意念根据联想法则和影像再现法则重新结合,形成自发序列。意念间的联结总是有失匀称的。(影像过于夸大、容易出现幻象)
④人格变化(人格倒置),有时会出现怪癖性。(反常行为)
第二章 析梦的方法
一、引子
1.世俗的析梦法:
①将梦的内容作为一个整体,用其他容易理解、在某方面与其相似的内容代替。
②译码法:根据一定的口令,对梦中的每一个符号背后隐藏着的含义进行破译。
要准确无误地阐析梦的内容,最高明的析梦者会尽可能了解梦者描述的所有情况,从而得出对梦的最佳解释。
2.科学的析梦法:对梦的细节而非整体进行解释。
孤立地看一个想法,很可能会觉得毫无意义,甚至荒诞不羁,但结合紧随其后的一个想法,可能就会显示出其重要性,如果再结合其他同样荒谬的想法,就可能形成一条很有用的思想链。理智无法判断所有的思想,除非能够把这些思想长久地保留着,直到与其他思想结合起来,再进行综合判断。
第三章 梦是愿望的实现
梦完全是一种心理现象,是内心渴望的实现。它可能潜伏于白天清晰的心理意识活动中,也可能是高度复杂的思想产物。
孩童的梦更为复杂、晦涩。
成年人处于陌生环境中时,特别容易再现幼稚型的梦。
第四章 梦的伪装
一、引子
在梦里,相对于隐匿的事来说,情绪被伪装了,在梦中表现出来的是其对立面,因而事物发生了扭曲,表现出来的情感也做了伪装。梦中事物的扭曲是蓄意安排的,是一种掩饰手法。
每个人都存在两个心理源动力(趋向或机制)作为梦的初始诱因,第一个形成了梦所表现的愿望,第二个则对这一愿望执行审查力,从而迫使愿望进行伪装。
梦在被分析以前,能够进入我们意识的并非隐匿的梦中意念,而是由这些意念表现出来的显现梦象。第二个心理源动力的特权,是让隐匿的梦潜入意识。
梦象要潜入意识,必须通过第二个源动力的审查,并且变形至其认为得以进入意识的状态。
梦象进入意识是一种特殊的心理意识活动。其异于,或者说独立于形成表象或形成稳定状态的过程。
二、分析
焦虑之梦即性梦,梦中所含的性欲已转化为了焦灼之感。
第五章 梦的素材与来源
一、最近发生的琐事在梦中呈现
梦绝对优先反映做梦头一天(梦日)出现的影像。
只要思想链能够将遥远的记忆,与梦日(最近的记忆)的经历相联系,那么梦就能够选择任一时期的影像作为素材。
只有梦的显意,只有与当日经历相关的影像是明显的。
白天最吸引我们注意的事,在夜里,也将继续影像我们梦中的思想。而夜夜纠缠我们的痛苦梦境,在源于白天萦绕心头的事件。
“凝缩作用”:梦基于某种强制力,必然将所有刺激源融合在一起,合成一个单一的整体呈现于梦中。
梦的刺激是一种主观体验,是心理活动的最近产物。
梦的来源:
(1)最近发生的影响心理的重大事件,直接反映在梦中。
(2)最近发生的几件重大事件,融合为一体出现在梦中。
(3)一件或多件最近发生的重大事件,以一些同时发生的无关紧要的小事做幌子,反映在梦中。
(4)一些主观的重要体验(回忆、思想链),以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做幌子,不断出现在梦中。
并不存在毫无价值的梦源,因此也不存在真正诚实可信的梦。除了儿童的梦以及对夜间感官反应的简短梦以外,无论一个梦是被简单地看作具有心理价值的,抑或被看作一种伪装,在经过彻底的分析后,能正确判断其真正含义的,最后都能被证实具有心理价值。梦从来都与琐事无关,我们不允许睡眠被琐事干扰。梦都被烙上了“兽印”。
二、作为梦源的幼时经历
幼儿的原始冲动在梦中得以延续。
三、梦的生理刺激源
①由外界客观体所引起的客观感觉刺激。
②有感官引起的仅有主观感受的内在刺激。
③产生于身体内部的生理刺激。
“神经刺激”和“躯体刺激”是梦的生理来源。
引起梦的动因是所有同时出现的刺激源的有机统一体。
梦的素材是心理遗留物和记忆轨迹的集合体。心理遗留物和记忆轨迹只能被视作一种心理现状特征。
梦是睡眠的守护者,而非捣乱者。
心灵对睡梦中的感官的诱因:寻求一种能够体现其目前真实感觉,作为欲望的一部分,从而产生能够与睡眠兼容的梦。真实的感觉被编织入梦,从而被剥夺了现实性。
梦形成的动因:睡眠的欲望以及“意识自我”对此进行的自我调整,代表了意识自我对梦的贡献。
睡眠中的心灵完全能够对外部刺激做出正确回应——积极关注,或是要求梦者醒来。
心灵中确实存在着被抑制的愿望,其属于原发体系,继发体系则负责抵制这些愿望的实现。
总的身体感官强迫梦念对出现在梦内容中的材料进行选择,选取适合梦自身特性的那部分素材,远离其他部分的。头天遗留下来的一般感觉,必然会对梦具有重要影响的精神残余物联系起来,也许在梦中持续不变,也许会退去。
睡眠过程中的心理源刺激强度并非特别高,如果它们能够与心灵梦源的概念化内容相结合,那么就能够被用来形成梦。
第六章 梦的工作
一、凝缩作用
梦的内容往往单一、简短,看似毫无意义,梦念却无边无际、包罗万象。
凝缩作用不因梦的部分内容可能被遗忘而受影响,残留于记忆中的个别梦境与众多梦念有关。
只有在已经以某种方式联系起来的各个梦念之间才能建立起新的联结。这些新的联结是环形、短路的,可能由其他更基本的连续模式才能得出。
仅有很少数量的梦念利用概念元素于梦中呈现。凝缩作用是一个删减的过程。梦是对梦念进行不完整、有缺陷的再现。
凝缩作用的特征:令某些元素在梦中反复出现,形成新的单元体(复合形象、重叠影像)以及复合的概念。
梦中口语的变化与偏执狂的病症非常相似,也见于癔症与强迫症病症。儿童的语言技巧是这类梦境和心理疾病的源头。
梦中的话语源自存在于梦材料中的记忆中的语言。梦中的话语往往喻指与这些话语形成相关的事。
二、置换作用
个别意念心理强度的高低,似乎并不影响是否能够被挑选入梦,反而其被反复挑选次数的多寡,才是入梦的关键。多重性挑选作为梦的决定性选择,并非梦形成的主要因素,而是未知心理能力的附带产物。
梦的置换:在梦形成的过程中,个体元素心理强度的转化与置换作用,则导致了梦念与梦的内容出现本质的差异。
置换作用是随审查作用而生的,是内心的抵御作用。梦的伪装因稽核作用。
梦的表现形式
基本梦念通常表现为思想和记忆的复合体,结构错综复杂,具有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熟知的有关联想的一切特性。它们往往从不止一个中心发出,继而形成一串思想链,但也不乏共同接触点。每一串思想几乎都有其矛盾对立面,并通过对比联想联结起来。
复合体的各部分间构成梦的前景、背景、题外语、说明、条件、例证和驳论。当所有梦念都屈服于梦工作的压力时,梦念片段则如浮云般反转、分离、重合。
梦本身根本无法表达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原因在于构建梦的心理材料的性质。
梦也可能通过适当改变梦象的特殊表现手法,从而为梦提供逻辑联系。
梦并非完全不协调的元素的随性组合,而是由与梦念紧密相关的元素组成。
从句做序梦,主句做主梦。主句通常都对应梦境中比较详尽的部分。
两个梦念同时出现在梦中彼此孤立。梦完全漠视对立和矛盾。
“自居作用”:将具有共性的几个人中的一人在梦中表现出来,而把其余人抑制下去。
“合成作用”:由几个人合成出现的影像很有特点,却没有共性。是所有人特征的总和。
目的:尽量避免在梦中表现出共性。
①表现了两人共同特征。
②表现了共同特性的置换。
③表现了一个由各种愿望构成的特性联合体。
在合成梦象形成的过程中,决定其出现的因素,是独立于其形式之外的梦念共性。
当发生置换时,相互替换的两者间形成了对比关系。
模糊景象是转瞬即逝的,而感觉较清晰的梦象停留了较长的时间。
梦念材料和梦之间发生了“所有心理价值的完全转换”。在梦念中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直接衍生物,在被强有力意象屏蔽的梦中,往往只是表现为某种短暂模糊的元素。
梦中各元素的强度的决定因素:
①凡是表达愿望实现的元素,都具有极大的强度。
②梦中最清晰的元素能够延伸出最丰富的联想,也是被挑选次数最多的元素。
梦的注解以及无伤大雅的评论,往往被用来掩饰梦中以最最微妙方式出现的部分。
在许多梦中,某个场景或背景会持续一段时间,继而出现中断。中断的内容在梦材料中不过是一个从句——一个强行插入的思想。梦念中的条件从句在梦中表现为“同时性”场景。
梦中的无力感也是与愿望相悖,对愿望否定的表现。
外层梦的内容呈现了现实的生活和最真实的记忆:梦中梦只呈现梦者愿望。
四、梦材料的表现力
置换的结果:
①一个元素被另一个元素代替。
②一个元素的语言形式替换成其他形式。
在每一种语言形式的进化中,联想的材料总是比抽象形式的材料更丰富。在形成梦的中间环节里,梦的大部分精力花在把梦念转变为适当的语言形式,以求让纷繁乱杂的梦念变得简洁与统一。如果一个梦念的表达方式是由其他的因素决定的话,那么它很可能从开始就对其他表达方式施以区域性与选择性的影响。
梦的形成是利用早已存在于潜意识中的象征元素。
五、梦的象征
象征并非梦所特有的,而是所有潜意识影像的共同特征——尤其是关于人的潜意识影像。
象征关系具有遗传的性质。现代具有象征性联系的许多事物,或许在史前,就是以概念或语言的方式连接起来的。象征统一比语言统一更具广泛性。
心理材料具有特殊的可塑性。不能对梦中的某个元素进行象征化的解释,而应该根据其本意进行解释。
大多数的梦都和性事有关。
七、荒诞之梦——梦中的智力表现
梦的荒诞只是由于自身本无问题的语言,未加改变地忠实呈现于梦中。梦中出现荒诞性是梦者所期望的,并且是蓄意安排的。
梦的煽动情绪与日常思绪的强烈对比,从而造就了梦的荒谬性。
梦常常蓄意制造出一些梦材料中本不存在的荒谬。在梦中,我需要一个荒谬、难以理解的元素,因为在梦念中,我有一个需要呈现的意念。
当梦者潜意识的思想链中出现了评判与嘲讽时,梦就会变得荒谬。因此,荒谬是梦表现相互矛盾的一种方式,而别的方式都是将梦念与梦的内容进行倒置,或是利用动作被抑制的感觉。但梦的荒谬性不能简单地解释为“不”,荒谬的目的是要再现表达嘲笑讽刺,同时又带矛盾情绪的梦念。
越荒谬的梦就越具有深远的含义。
八、梦中的情感
梦中的情感与梦境不同,在睡醒后不会那么容易被遗忘。梦中体验到的情感强度决不亚于清醒时体验到的情感强度。
当我们从梦的显意进入隐意,意念材料发生了置换和代替,其伴随的情感则保持不变。
情感的释放以及意念内容并不能构建我们所认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梦造成了情感的压抑。但有时鲜活的情感会进入梦中,许多看来平淡无奇的梦,在深入梦念后,具有浓烈的情感色彩。
情感的释放是一种指向身体内部的离心程序,类似于运动及分泌作用的神经分布。就像在睡眠中,运动神经向外界的传导会受到限制一样,潜意识唤起的离心情感发泄在睡梦中,也会变得困难。于是,梦念中的情感冲动就变得软弱,以至于进入梦中以后也随之减弱。根据这一观点,情感抑制绝非梦工作的结果,而是睡眠的结果。
从广义上来说,情感压抑是各种相对力量相互抑制以及审查制度压抑的结果。
对于梦中情感的处理,梦除了将其减少至零以外,还能将其增加至最高点,即转化至相反方向。
这种转化至反面的情况是由梦念中意念及其对立面之间的紧密联结物完成的。这种转化能够满足审查作用的目的。当审查作用试图压抑我内心的情感时,如果我善于伪装,那么就能表现出相反的情感。
惩罚之梦:这类梦最初是构建在一种雄心勃勃的傲慢意念的基础之上的,接着便被抑制至最底层,从而才真正成梦。这种倒置造就了梦者心理上的受虐倾向。
虚伪之梦:梦者往往梦见自己与长期断绝来往的人和解。
因此梦中的情感是由不同的情感支流汇合而成,再由梦念进行多重挑选而得的。在梦的工作中,能够产生同样情感的情感源汇聚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梦。
九、二次修正
梦中所含的一切并非都是源自梦念。梦的内容有时由与清醒思维无异的心理功能创造出来。
幻想:但有这么一种情况:无须辛苦构建,因为在这样一种架构中,梦的外架早已冠冕堂皇地出现在梦念材料中,只待使用了。
大部分幻想(或者白日梦)是癔症的前身。
愿望动因正把已构建的材料进行混合重组,从而形成新的整体。
梦的工作喜欢利用梦念中现成的幻想,而非利用梦念制造新的元素。
“二次修正”的心理功能和清醒时的思维完全相同:能够很自然地将所材料进行排序、构建内在联系、赋予合理的连贯性。
对于一切梦例,都无须考虑梦表面的连贯性,而应分开考虑各部分所属梦源。因此,不管梦本身清晰与否,我们都要遵循各元素的路径,追溯其最初的梦念材料。二次修正能够产生效用的那部分梦是清晰的,不能发生作用的那部分梦则是晦涩的。二次修正的工作要取决于单个梦元素的塑性强度。
第七章 梦过程的心理学
梦中的细微元素对于析梦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能及时发掘,析梦的工作便无法完满。
我们在复述梦时,的确进行了改装。其中出现了正常思维对梦进行的二次修正,并且往往是错误的修正。梦绝非任意发生的。如果一组梦念中的某些元素未被决定,那么另一组梦念则会立即将其取代。清醒时对梦的修正也绝非任意之行。这些修正与其所取代的梦内容存在着联系,并指引我们直抵这一内容,而其本身可能又是另一内容的替代物。
怀疑中断了对梦的分析,并使其成为心理抵御的工具和衍生物。心理分析需要合理的猜测,其遵循以下原则:所有阻碍分析工作的行为都被视为抵御。
梦的工作面临着将清醒生活中一系列高度抽象的意念转变为梦的问题。这些意念得不到任何直接的表达,梦的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于是紧紧抓住另一组与抽象意念关系不大的隐喻式梦念材料。用这种方式形成的梦,梦者能轻易进行抽象解释。但对于那些替代材料的解释,则还是要借助我们熟悉的方法。
心理休眠状态是梦形成的主因。睡眠状态因削弱了内心的审查作用,从而使梦得以形成。
任一特定联想中的意识兴趣,都要刺激潜意识在无数可能的观念中,选择合适指导意念的观念。正是潜意识对符合利益的目的进行了适当的选择,才适用于抽象思维的联想。
精神错乱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审查作用不再伪装,不再拦截其反对的思想,而进行直接删除,最后剩下支离破碎的思想残片。
如果呈现出来的意念(或意象)是以所谓表面联想——包括谐音、言语双关和在内关联的暂时一致,也就是在开玩笑和文字游戏中出现的联想——联结起来的,则可以认为,是不受指导意念阻碍的自由联想准确无误的表现。这一特性所产生的有效联想,能引导我们从梦的各个元素通向中介思想,从而抵达最终的梦念。
对精神病心理分析的原则:
①由于意识的指导意念已被放弃,潜意识的指导意念便代替前者掌管所有思想流。
②表面联想只是置换作用以替代被压抑得更深层次的联想。
二、回归作用
“Autodidasker”梦:并非所有的梦都能够将意念转化为具体的可视影像。其包含的全都是随意的视觉元素,和我们白天所想相差无几。所有稍长的梦都必然包含无法转化成可视形式的元素,它们仅仅是一些思绪,就像我们思考时或是平时清醒时出现的思绪。
“系统”:把心理装置视为一个复合装置,将其中的组成部分。在这些系统间,存在着一定的空间关系。由系统组成的机能是有方向的,所有心理意识活动都始于刺激(无论内在或外在)而止于神经传导。在感觉端存在接受感觉的系统,在运动终端则存在一个关闭运动的总闸。心理意识活动通常由感觉终端进入到运动终端。心理机构类似于反射装置,反射活动始终是心理活动模式。
“记忆”:我们受到感觉刺激后,会在心里留下一些痕迹。
记忆痕迹使系统发生永久性变化。同一个系统不可能在维持不变的同时,又继续保持新鲜度,以接受新的刺激。假定这一机能的初始系统接受了感觉刺激,但不留下丝毫痕迹,因此没有记忆。在其身后的第二个系统,便能将初始系统的瞬间刺激转变成为永久痕迹。
“关联”:在记忆里,感觉是互相联系的,尤其当两者同时发生时。
记忆元素的存在不是单一的,而是有许多个。同一刺激在经过多个感觉元素的传导后,就留下了许多不同的永久痕迹。初始记忆系统自然会记录下同一时间内出现的各种联想,而同一感觉材料在后来的记忆系统中,则因其他形式的结合而重组,形成譬如说“类似”的关系。
特征:视其传递这些元素途中所受的阻碍程度而定。
没有记忆的感觉系统会给意识层造成繁杂的感觉。记忆力(包括那些深印在脑海中的记忆)属于潜意识。
“性格”就是印象的记忆痕迹。
“前意识”:表示系统的刺激程序能够不再受到阻碍,直接抵达意识层。
我们把潜意识系统作为梦形成的起点,就像其他思想结构一样,其努力地想到达前意识,并借此进入意识层。
“倒退”无疑是梦活动的一个心理学特征。
逻辑关系非存在于初次记忆系统中,而是在更靠后的系统里。因此,当倒退至感知影像时,它们便失去了表现力。在倒退现象中,梦念的结构溶解为原始的材料。
梦念之所以转化为可视形象,也许是由于视觉记忆渴求复活,施压于被摒除于意识之外的思想,并挣扎着要求表现出来的结果。
三、愿望实现
梦愿望的起源很可能并不影响它促成梦的梦力。
一个白天无法实现的愿望不足以使成年人产生梦。我更愿意承认,源自意识层的梦足以刺激梦的形成,但仅此而已。如果前意识愿望无法获得源自别处的增援,梦则无法形成。
意识层的愿望只有在成功诱发与其类似并使其增强的潜意识愿望后,才能成功引发梦。
大多数的梦都有一个感知度特别强的中心点。因此一般来说,都能直接呈现愿望的实现。如果颠倒梦工作的置换作用,我们就会发现,梦念中各元素的心理强度被梦内容各元素的感知强度取代了。而邻近愿望实现的元素与其内在含义无关,只是与此愿望相反的痛苦梦念的衍生物,却借着与中心元素的人为联系达到足够的强度,得以在梦中呈现。
新近的、无关紧要的元素之所以能够代替梦念中的旧元素,如此经常地进入梦中,是因为其毫不惧怕审查作用。
琐碎元素:不受审查作用。
新近元素:反映转移作用。
有复杂的精神活动,由记忆影像到通过外界所建立的知觉仿同,都不过是凭经验认为所需要的愿望实现的迂回之路。思想不过是幻觉愿望的替代品,而所谓梦是“愿望实现”则不言而喻,因为只有愿望才能让我们的心理机能付诸行动。梦是通过倒退的路径来实现其愿望。
梦是被废除的儿时心理生活的一部分。
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审查作用是心灵的护卫。潜意识的愿望冲动,在护卫休息之时,行动之门也被关闭。
精神症:潜意识激动力量的病态加强,前意识仍充满着潜能,通往行动力量之门仍然敞开时,潜意识刺激压倒前意识,控制了言语和行动,或者强有力地造成幻觉式倒退,从而借着知觉吸引造成的精神能量,来指导非其专属的精神装置。
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的梦,并随意选择梦的方向:睡眠愿望与另一个前意识欲望——观看自己的梦,并从中获取快乐——相一致。
越是对梦感兴趣的人,醒来后记得的梦就越多。
四、梦的功能
意识:对心理性质理解的感官器官。
在清醒的时候的两个刺激源:
①感知系统:源自整个心理机能的外在部分。——知觉
②源自快乐和痛苦的刺激,其表现为由心理机能内部能量转移所产生的单一心理素质。——前意识的思想过程
自动调节精力倾注的进程。为了前意识系统本身就需要具有能吸引意识的性质,而且很可能还要把前意识过程与语言符号的记忆体系相联系,而这系统也具有心理性质。
意识感知面指向知觉系统,就能通过新获得的性质刺激意识。
唤醒作用:使前意识的一部分静止力量产生活动。由于这种力量的影响,梦进行了我们所描述的二次修补作用,以保持其连贯性和可理解性。
只要梦过程的第三部分有方向性,它又再次具有前进性。
梦原来即便可能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过程,但却在各种心理力量的相互作用上占据了某一特定功能。梦将原本无拘无束的潜意识刺激带回到前意识的支配下,由此释放了潜意识的刺激,并成为后者的安全阀。同时,利用一点清醒意识下的活动,来确保前意识的睡眠。
即使心理完全健康的人,前意识也不能完全镇压潜意识,抑制度显示了我们心理的正常度。
五、原发过程与继发过程——抑制作用
导致梦形成的关联元素群:梦取代了许多源自日常生活的梦念,并形成严密的逻辑。
最复杂的思想活动根本无需意识的帮助。
思想的活动:一定量我们称之为“能量倾注”的刺激,会被目的意念所取代,而后者沿着指导意念所选择的联想路径前行。
前意识中存在着一条思想链,被前意识潜能遗弃,却从潜意识中获得潜能。
思想链进行一系列变形——形成精神病症:
(1)“凝缩作用”:个别思想强度得以全部释放,从一个意念传到另一个,因此某些观念可被赋予很大的强度。而且由于这一过程反复出现,整个思想链的强度最后集中在一个单独的抽象元素上。也有一些意念作为整个思想链的节点和终端,具有高度的心理意义,但其重要性却不能由任何我们内部感知所表现的特征来体现,其内在表现也绝不会更强烈。在凝缩过程中,整个心理联系都能转化为意念强度。
梦中凝缩作用的方向一方面由前意识与梦念间的关系决定;另一方面由潜意识中的视觉记忆吸引力决定。
(2)由于强度的自由转移以及凝缩作用的影响,形成了作为妥协的中介意念。
(3)强度相互转移的观念间的结合非常松散,我们的严肃思维对将其连接在一起的这类联想是不屑一顾的,只作诙谐之用。
(4)一些矛盾的思想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并行不悖。它们往往联合起来产生凝缩作用,仿佛没有矛盾存在一样,或者形成为我们思想所不容的妥协,但通常为我们的行动所准许。
只有当源于幼时并处于压抑状态的潜意识欲望转移至正常的思想链之上时,其才能接受异常的心理处理。
继发系统活动不允许记忆倾注强行进入知觉,因此束缚了心理力量,但会通过一条迂回的路线引导来自需求的刺激,利用自主运动,最后改变外部世界,从而使令人满意的对象真正被感知。
为遵循痛苦源的原则,原发心理系统无法将所有不快乐的事引入思想网中,其唯一能做的便是产生欲望。如果持续这么做,继发系统中随意处理所有记忆的思想活动则被体验储存起来,并被抑制。
继发系统更正原发系统的目的:原发过程争取释放刺激,从而收集足够多的刺激并汇聚成“感知认知”。继发过程放弃这一意图,而以建立思想认知为目的。所有的想法只是从满足的记忆(带有目的性的意念),到对该记忆进行同等倾注的迁回之路,可通过原动力体验再次得到实现。思想必须关注意念间的相关性路径,以免被其强行误导。但很明显,意念和中介物的凝缩及妥协形成是获得所要认知的阻碍,其通过意念的替换避开由原发意念延伸而来的路径。因此,在继发思想中则屏蔽了这一过程。另外,很明显能够看出,虽然痛苦原则在大多时候都能够为思想过程提供最重要的线索,但也会在追逐思想认知的道路上设置障碍。思想过程因而总是倾向于越来越游离于痛苦原则独有的调控之外,并严格将思想的影响降至最低,只留下微弱的信号。这种提炼功能通过高度的能量倾注得以完成,并在意识的帮助下发生作用。但我们意识到,这类提炼甚至在正常的心理活动中也很少成功,而我们的思想总是由于痛苦原则的插入而被篡改。
能量倾注一旦从潜意识的转移思想中撤离,便立即停止产生痛苦。如果被抑制的潜意识愿望接受了能够用于思想转移的有机性增强,即使失去前意识所有的能量倾注,那么就能借助由此产生的刺激,使这些思想冲出重围。于是就出现了防御性抗争。由于前意识加强了对受抑制思想的抵挡(反倾注),最终便导致被转移的思想(潜意识愿望的运输)通过形成病症这一妥协的形式冲出重围。但当受抑制思想被潜意识愿望冲动增援,同时又被前意识倾注遗弃时,则会屈服于原发心理过程,但其目标只是释放动力。如果可能的话,会使被渴望的知觉认知出现幻觉式复苏。
那些发生于心理机能中的不合理过程是原发过程。只要意念被前意识倾注舍弃,它们就会出现并被源自潜意识并努力释放的非抑制能量所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