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也为了降低植物药害和环境残留。请正确使用农药、肥药。
因为兴趣爱好,一头扎进土堆(可惜没扦插出一堆自己供我差遣 >_<“),干过门店,摆过地摊,拖过板车,长期养护过植物,基地批量生产花卉,现在从事农资这块。回顾前路,好像总是在这个行业最艰难的时期,趟上浑水。虽然每每都是各式各样的原因而最终不得不一次次转型。我比更多从事花卉生意的人,多出很多养护的时间,花性与四时寒暑的关系,无数次的死花,在尝试,更了我更多尝试的空间,把生意人中死花的成本,变成了养护经验。
生意,俨然在我这里变成了兴趣爱好的最佳展示场所。不过一直一来我都很低调,从不愿意向世界展示些什么。因为自己还太嫩,那点微不足道的成绩,并不能带来成就和满足感。
就这样在几位前辈断断续续、只言片语的提点下,一路不断的探索、观察、实践、积累、总结。冥冥中总在恰当的时机向我引入帮助甚多的新朋友,好老师。2015~16年,是我进步最迅猛的时候,眼前展现出的一切,都被我象海绵一样吸收干净。更坚定了那个拨乱反正,匡扶正知正见,倡导科学养护花卉的决心。
接触绿植行业以前,在钢管制造行业的流水线中做过几年,亲眼目睹和操作过一些安全事故,还好都不是见血的那种,但是身临其境的危险程度,着实让人汗颜。安全,真真切切的不是口号。切切实实与生活密切相关。
此篇,仅从应用层面,介绍一些2017年,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为什么禁止?首先就是高毒、其次是高残留、技术含量低、药品质量参差不齐。只有两个优势——获取容易;价格低廉。
那么,好买到,又便宜。就真的代表价廉物美吗?
我相信肯定有一些朋友,会选择在花市或者农资公司找农药(杀虫剂、杀菌剂)。期初懵懂的我,也是跟着前辈的套路方式方法来处理常规花卉病虫害。在亲自使用的过程中,随着养护时间增长,逐渐发现我生活的城市能找到的农药,杀虫剂多、治疗病害的药剂极少。但无论价格高低,按照农资店老板介绍的配比,几乎对多数花卉造成不同程度的,不可逆转的药害。带着一问,我请教过老师,答复是,就用杀虫剂治病,直接把叶片打死,病不就好了,反正它还会再长叶子嘛。
这句话,深深的刺伤了我。不断地再实践,调整打药方式、配比、减少复配、注意用药时间、关注气候变化。确实药害少了,但是遇到疾病,仍旧不知为何病,如何治疗。即使带病株去问,也问不出所以然。
后来我明白了,卖花的,带着卖一点肥料药剂,只是为了扩充他们的产品线。他们的热忱是利用这个低门槛的行业赚钱。而理论、实践、方法。几乎为零。当然,我所在城市的农资店是这样,日后,与天南海北的花友交流过程中,这类情况,几乎是全国性的!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庄稼就不得病?就植物会得病吗?16年有幸接触了农资前辈,在听取前辈与客户交流解答的过程中,才慢慢了解这个行业的层级。往往只有大型的花木公司、大型经济作物试验田,具备相当规模的农产品基地,才会认真去做品控,才会选择真正安全、有效、可靠地高科技产品。这就是为什么好的产品,只在有规模、能盈利的大户里流通。而散落各地的花友、小田地农民,他们不会象商人一样去计算成本、控制风险。当然,好买、便宜。成为了消费假冒伪劣农药的主力军。
随着养护时间的增长,很多花友也开始反思这类问题。在各类组织中也流传着各种民间偏方、自制除虫剂、张嘴就来的推荐他自己百年不用的三无药品或者剧毒高毒类农药,甚至直接使用瓶装杀虫剂当花卉农药去使用。
您是否听过、看过这样的对话。“爱,老板,为什么我用药把花都打死了?” “你没有按照我说的比例去打吧,调浓了肯定出事了嘛!(不是产品自身的问题,不是店主推荐错误农药的问题)” “哦,原来是这样呀。(花友自己操作不慎的问题)可能我不适合养花。”
这样的对话,再次深深的刺伤我的心。
最近在听傅佩荣教授的《先秦儒家哲学》。如今中国的花卉市场,不也是一个样子?鱼龙混杂、混沌不堪。键盘花神满世界发公众号,要不对核心问题避而不谈、草草带过,要不就是以讹传讹,倡导一系列稀奇古怪的言论,什么妇炎洁杀菌、什么橘子皮灭蚧壳虫,当真滑稽可笑。
清流,世间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需要清流。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正本清源,义不容辞!
我不想如电视广告的,没事去恐吓诸位看官,有机磷如何如何,高毒如何如何。在满足自己期许度的前提下,爱用的朋友,自己去用就是;爱信的朋友,自己信就是。只要自己接受结果,高兴了,就可以了。
思来想去,最后列出一份清单,供诸位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拘留。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41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
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
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
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38种)
百草枯水剂,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农药管理条例》中也规定: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征求硫丹等5种农药禁限用
管理措施意见的函
农办农函〔2017〕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履约要求,我部拟对硫丹、溴甲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等5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对以下管理措施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15日前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一、所有硫丹产品
(1)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销所有硫丹产品的农药登记证。
(2)自2019年3月27日起——禁止所有硫丹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二、溴甲烷产品
(1)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销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证。
(2)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三、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
(1)自2017年7月1日起——
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包括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作物的农药登记证。
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
(2)自2019年7月1日起——
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结束语
发达农业国家,不仅是工业科技发达,农业的高机械化程度,土地广阔,种植绿肥、休耕养地的做法同样领先我们这样的农业大国若干条街。他们更加明白,蓝天、白云,并不是大马力多缸数的汽车尾气排放引起的;他们同样明白,高效、低毒、低残留、稳健、可靠的农药,是保护环境和后世子孙,可持续性发展的途径之一。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22》
见贤而思齐,与诸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