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余秀华的诗歌?

我不再读诗,大概有五六年的时间了。终日忙碌,工作学习,这些正当的借口背后藏着的真正原因,是我对诗歌渐渐死去的兴趣。

快节奏和永远满档的生活,把我宝贵的阅读切成了以分钟计时的碎片,我没有成段的时间来体会诗歌 。而在主观情绪上,我也宁愿选择思辨性更强的散文,或压缩了八方观点的评论。诗歌,是一无是处的抒情,是需要诚实面对自己的拷问,是一种看不到即刻回报的付出。它既消耗我的情感来体会每一个比喻、每一处拟人,还让我学不到任何可以用指尖数出的知识。忙着苟活的我,没有心情读诗。

某天无意看到余秀华的一首叙事诗,让我再次对诗歌拾起兴趣。诗很简短,短短的几句写尽了一个村妇不受自己掌控的命运:

当年,她一袭红衣,顶着明月进横店村

杨柏林窗口的灯光被她抓住

贫瘠的日子照着更贫瘠的女人:没有祖籍,嫁人,逃婚。

和村妇命运一样贫瘠的,是诗人同样不加修饰的言语。简单,平直,一句句像拳头一样打到我的心口,让我为脑海里构造的悲剧场景里心痛了一场。

那一刻,诗歌以它毋庸置疑的魅力击垮了我长久建立起来的防备,用它的诚恳促使我继续翻页。我也意识到,过往对诗的避讳,其实最好地反映了我自己对“真实”一物的避讳。在我生活的美国环境里,真心真意地面对我的时间,我的情感,我的当下,是一种弱者的表现。所谓文化里褒奖的强者,都像是没有情感、高速运转的时代稻草人。我当然想做强者,于是和很多人一样,把忙碌当做夸奖,把鸿鹄之志当做常态。我避讳细腻的小心思,避讳风花雪月的时间,并对自己警告说,“那是可笑的小家子气”。

余秀华的诗歌仿佛一把扒开了我的伪装,告诉我,世界上真实的事情恰好就是形形色色的“小家子气”组成的。她是一介农妇,生活在世俗气很重的乡村里,写进诗里的都是卑微到尘埃里的事物:白云,死掉的狗,来回踏烂了的村路,和一个爱着却总受到伤害的男人。她的世界充满了失意和缺陷,而她的言语也如此诚实地把生活里的庸俗掀开给外人看,一字一句都是苦痛和天真酝酿出的陈年珍珠。据说,余秀华用“云里写诗,泥里生活”形容自己 。在没人理解、粗俗当道的普通生活里,余秀华不害怕地展示心里的诗意,这和贵族在粉红色的下午茶派对里,撩起袖子讲脏话一样勇敢。我自己没有写诗的勇气,但在她的白话里,我感到无处安放的小家子气仿佛有了归属,有了同伴。在她的坦诚下,我可以被爱情背叛,被生活无视,被梦想嘲笑,甚至被自己所拥有的当下感到失望。我在她毫不遮掩的真实里,看到了自己内心里沉睡的情绪,比如懦弱、自卑、邪恶、低贱。

面对梦想,余秀华写道,

她一言不发

她的眼睛闪闪发光

杨柏林绝望地

浇不灭这光。

即使脚踏着钢筋泥地,但我仿佛也和这个杨柏林里的妇女一样,现实潦倒,梦想的光却仍未泯灭。我并不在比较身世,因为那是永无止境的一场比较。我只知道,此刻我们在现实的柴米油盐里抬头写诗的愿望,是相似的。

这“浇不灭”的一束光,未必能得到所有人的喝彩。眼睛习惯久了黑暗,一闪亮光也呢会感到刺眼。让余秀华一夜走红的,正是一首名为“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诗。她对情欲大胆的提及引起了很多不适,总有道德高地上的正人君子们批判她的“荡妇体”。而我刚读了开头,就被她诗句原生态的力量深深吸引了。她这么写: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

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

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写得多好啊,两性之间赤裸裸的灵性在她笔下有了生命。对于荡妇体的评论,余秀华的态度并不在乎,一副“荡妇体就荡妇体”的样子。我在心里暗暗叫好。在思想干枯的志士仁人面前,她没有必要解释自己。当下的华语文学里,把主流价值观和媒体关注剪拼成的作品泛滥,所谓的“名媛”和“才女”也下落成廉价的销售标签,已经有太多的人环游世界,兜售观点,向公众展示着让人羡慕的生活。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只是,若我每天的生活里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来阅读,我并没有读它们的欲望。在时间的限制下,我渴望言之有物的文字,渴望不加修饰的情感,渴望直击心灵的表白。

我想,大环境越是对健全人格和完美人生有不切实的要求,我们就越需要余秀华的出现。她对完美,道德高地,粉饰太平没有兴趣,所以她敢说,

我身体里的火车从来不会错轨

所以允许大雪,风暴,泥石流,和荒谬

荒谬是允许的,而风暴是生活的常态。她通过突兀的比喻,来表现一个被成功快车领导下的社会,选择性忽略的实话。她也不遮掩作为一个诗人与农妇间似乎矛盾的身份。在一个在乎结果,做事需要目标的主流价值观里,一个成年人该对自己的“玻璃心”感到羞耻。所以她也自嘲道,

偶尔想起没有写完的诗歌

知道自己还有不可摆脱的矫情

我和她诗歌里的形象感同身受,因为我们承受着同样的压力和质疑。她有她的生活,我有我的路,但在本质上,我们都是饮梦为生的人。是一股骨子里的不甘心,一种与阶级属性不符的,神圣而渺远的情怀,让她的诗歌拥有了煽动我的力量。

我想象,一个村妇在田野里和鸡鸭打完交道后,回家伏案写作的样子。从前,和大部分人对写作的想象一样,我以为那是个灵感一泻千里的迷幻过程。直到我开始坚持写作后,我才发现,写作是一件与壮丽毫不搭边的,凌乱不堪的事。把自己的情绪摆成白纸黑字抚平,有时候甚至很痛苦。我无法想象,余秀华对爱情的追求、对情欲的肯定、对精神生活的痴迷,在一个没有听众的环境里,曾让她感到多大的孤独。我敬佩,是怀抱着多少对写诗的痴迷与虔敬,让她年年岁岁坚持了下来。

今天,作为一个专业读者和业余作者,我眼中的诗歌是天地之间最古老而执著的形式。文明的更新和人工智能的进程,都无法改变这原始的表达,无法改变这来自肺腑的诉说。甚至,在人工智能完全可以通过堆砌词汇来接手普通写作的近未来,余秀华式直言无忌的肝胆,想必将成为唯一的幸存者。名媛可以被复制,俏皮话可以被重写,但真实而生猛的文字,依然会有生命力。

读完余秀华的诗集,我从一家咖啡馆走出,有一种“不知魏晋”的灵魂出窍之感,像醉酒一般。我突然想到年初的一个夜晚,我和一个同样饮梦为生的朋友深夜彻谈后,从打烊酒吧里被赶出来的场景:霓虹满眼的路上寒风刺骨,我们拿出手套和围巾,把身上的大衣裹紧,挽手依偎着快步前行。一路上,我们紧紧勾着对方的手臂,不说一句话,生怕先前把酒言欢里谈到的梦想,要被雪擦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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