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意淫",是《红楼梦》独创的褒义词,可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是精神层面的“淫”,是“天分中生成”的“一段痴情”。也是我读完通篇小说,脑海中浮现的最醒目的一个词汇。
高二,我迷上了纯音乐,最早接触的纯音乐,便是林海的《琵琶语》。自古琵琶幽怨多,反复的旋律和逐渐递进的情绪,犹如吸人的漩涡,让你沦陷其中无法逃脱。我当时就在想这首歌会诉说些什么,搜索歌名,果然找到了一个故事,一个陌生女人的故事。
她生在寒酸的小资产阶级家庭,跟着寡母过着布满灰尘和蜘蛛网的日子,原本阴沉乏味的生活随着新邻居的出现而有了改变。那是个尚未出场就引来整楼关注的单身作家,可能因为曾经的住主太恼人不堪,可能因为大工程量的粉刷装潢确实惹眼,甚至就连负责搬家的老仆人也与普通仆人不同,具有高傲又谦和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总之一切,都让这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宛若新生。那时的事情,每一个细节,一记就是十五六年,十五六年却热情不减。
对于狭小的儿童世界,门口发生的所有事都是有吸引力的。女孩看着搬运来的品味高雅的油画,不同语言的书籍,想象着拥有这些东西的主人的模样,甚至在梦里刻画着他的容貌。但初次见面便让女孩惊艳,甚至惊吓。 不是像梦里那般戴着眼镜、胡子花白的老学者,而是一个风流潇洒、英俊高挑的年轻人。我想,能看清本质的人,要么是阅尽千帆,要么是未经世事。这个十三岁的女孩一眼便吃透了这个男人终生隐藏的双重人格:轻浮与严肃、光明与阴暗、浪荡热情与知识渊博。我们每个人都具备不同的人格,大部分人只有某一种人格占主导,但也有些人会很明显的具备两种甚至两种以上的主导人格,而这类人,因为头脑里装有背道而驰且势均力敌的思想,生命的轨迹通常会发展为两种方向:要么是自相矛盾体,不被理解被笑疯癫的人,要么是七窍玲珑心、行走江湖如鱼得水的人。而无论那种走向,他们都是因多样而有趣的人,且这位二十五岁已有所成就的作家显然是后者,我想这应该也是最吸引女孩、或者是最吸引他所有倾慕者的独特之处吧。
女孩真正倾心于这位作家,仅因为一抹温柔眼神和一句简单话: "谢谢你,亲爱的小姐"。
作家天生就对女人怀着柔情,并不是故意引惑,只是自然流露,这样的男子,到如今,仍是极具杀伤力的一类。他微微散发的温度,是致命的诱惑,当你身不由己地走近,他就温暖地杀你。懵懂稚嫩的女孩更是无法抗拒,她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份柔情不是专属于她一人,我想就算她一开始就知道作家多情,也会沉沦,只不过,是保持清醒。
书中对作家的描述,让我想起红楼的女儿尊贵论,想起了宝玉的"意淫" ,即对女儿美及天地间一切美好、清净、圣洁事物怀抱一颗普遍无私的爱戴、关怀、体贴、赞美、呵护、崇敬之心。同是多情公子,不同是少了宝玉的那份痴情,也少了对肉体情欲的节制。 而"意淫"这一含义中作家缺少的层面,在女孩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个孩子的暗恋是无人能比的爱情,它不同于成年人炙热贪婪的欲望。她的爱从一而终、舍身忘我、不求回报。她努力考第一、刻苦练钢琴,她羞涩的掩饰着代表贫穷的补丁、她整天守在门上的小孔、她记得他每一条领带每一件衣服、她吻着作家摸过的门把手、她偷偷捡走作家丢弃的烟头......这些不值一提的琐碎、这些天真而热烈的孩子气的行为,让我一笑而过后,心生无限怜惜。就这样,女孩把她十三岁到十六岁的每一个小时,都花在了他身上。
直到一些变故,女孩跟着母亲搬走。离开的前一夜,女孩还看见了他带着情人回家。在陌生城市生活的两年,女孩拒绝着欢愉的生活,只想一个人静静的思念他。或许是我没有遇到真正的爱情,所以无法理解女孩的这份痴迷。不理解她为什么在孤独的思念中甘之如饴,在一遍一遍的回忆中陶醉、甚至可以为了他拒绝整个世界。
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孩出落成美丽的女人,她回到有他的城市,计划着一场偶然的艳遇。这个计划是成功的,她成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而对于女孩来说也是失败的,因为他完全没有认出这个已经长大的邻家女孩。暗恋总是带着自恋,以为暗恋对象对自己也有心意。作家的表现,这让女孩第一次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她永远是个陌生女人。
共度了几个夜晚,作家离开,再也没有回来找过她,她再一次被遗忘、再一次远离了他的世界。而她也只敢年复一年的偷偷送他白玫瑰,那是每次缠绵后他送给她的东西,也是他唯一给予她的东西。
经历了地狱般的折磨,女人生下了他的孩子。生产期的黑暗让她意识到了贫穷对一个人的影响,为了儿子能得到良好的教育,能像他父亲一样过着上流社会的生活,她出卖了自己的身体。
她富有且有地位的情人非常迷恋她,多次向她求婚,为她的儿子奔波。她本可以当上伯爵夫人,过着安逸的生活,却要为了那个男人保持灵魂上的自由。读到此处我莫名松了口气,也可以说是暗喜,起码这个女人是有人爱着的,我也不至于因女人太过悲惨而感到痛心。就像看着西门老大爷午饭仅拿了两个馒头,却步伐轻快神色怡然,自成一段潇洒快活,这样也使我不会太过心疼。我总是悲天悯人着别人的苦难,却不知人人都有自己的享乐。
十年过后,他们再一次相遇,她抛下了一直养活自己的男友,迫不及待的和他在一起。请不要贬低她下贱,她知道自己的忘恩负义、并为此羞愧,请不要嘲笑她偏执,她知道自己的疯狂,连自己都嘲笑自己,理解她吧,她只是个爱了十五年的普通人。她说就算已经死了,只要他呼唤,她就可以诈尸。
可这一次,他依旧没有认出她。连那个老仆人都一眼认出了眼前的妩媚女人是曾经的邻家女孩,可他,就是没有。女人也主动勇敢了一次,明里暗里的提醒。最后竟被当成风尘女子。更可笑的是,他连塞给她过夜费的样子也是那样恭敬温柔,就像第一次看她,第一次和她讲话。再卑微的爱情也有一丝理智,女人不愿意在他面前流泪,更不愿意让这个潇洒成性的男人背上责任和负担,就算她已经长大,也是爱的那么不计回报。在爱情里,只有互相喜欢,才可以把姿态放低,如果不是这个语境,对两人来说都是沉痛。
她的孩子死了,她唯一的寄托死了,她的儿子像他父亲一样残忍的离开了,她终于写出了满腹的哀怨了,她不再等了,她撑不下去了,她终于道别了,她也终于自由了......
深夜,静播老师用动情颤抖的声音读完结尾,我终于深吸一口气,舒缓开眉头,但紧皱的心在寂静的黑夜里,更是被抓成一团难以抚平。想起我曾经也写过长长的告白信,凄婉又浪漫的描绘着女儿心事,细致的文字总会放大情绪,我也略带夸张的在字里行间描述着我的感受,甚至觉着写这种东西非常有趣。但这个女人不是,她在压抑着自己汹涌如潮的爱意,她怕他发觉自己的怨气而克制自己,她感谢他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她甚至因为自己的死,不会影响男人的生活而感到安心。
最断人肠的是拟歌先敛,是欲笑还颦。
我希望这世上,再也不会有这么痴心的陌生女人,可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和月,七情六欲犹如洪水猛兽,你自会为别人痴、别人自会为你痴,我们只能等待"劫难"来临的一天。若是如此,我们再退一步讲,就算拒绝,也要真诚善良些,就算爱而不得,也要继续生活,让生命绽放其他的颜色。
目前就是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