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真正的乱世佳人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她一生只写了这一部小说,也是一部被称为“神作”的小说。

我想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慕名“神作”而看它的,不得不说作者太心机了,因为一个有悬念的结局,我看完小说又马上去看了电影,更是各种睡前脑补,只因为两位主角太有魅力了,我太爱瑞德了,同时对斯佳丽也是又爱又恨。

这本书以斯佳丽的感情为主线,讲述了南北战争前后南方人的生活,它不光是一本写爱情的小说,它体现了当时社会环境战争对普通人民的残酷,而且在当时环境中的人性问题放在时今也值得思考。

小说女主角斯佳丽是个很有争议的人物,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太真实了,她个性张扬鲜活有多自私就有多勇敢,她充分展现了遇到困难的正确态度:面对问题,接受问题,解决问题,放下问题。

她勇敢。战乱过后,面对摧毁的家园,母亲的去世,父亲的生病,她一肩扛起所有人的担子,带着仅有的几个仆人,自己亲自种棉花,犁地,面对突然闯进庄园的北方士兵,她即使怕的要死但为了保护大家仅有的食物她开枪杀来士兵,开木据厂即使所有人反对,她依然目标坚定,周旋在一众男人中,利用自己的优势打败了同行很多男人。她亲自管理木材厂,打破了当时淑女风范走出家门,遭到丈夫和所有人反对没人跟她驾车往返木材厂着段危险的路,她就自己亲自驾车,她只知道她的目标是赚很多钱,不再挨饿,不能让家园落入别人手中。小说里这样写到:“她确实将锯木厂经营起来了。她早上比他起得还早,然后赶车到桃树街,晚上往往要等弗兰克关了店门、回到佩蒂姑妈家吃晚饭的时候才回来。她要赶着车走许多英里才到锯木厂,马车经过的树林里全是新解放的黑奴和北方的痞子……。”

她自私、自利只知道赢。从不管身边人,她为了钱,抢了自己亲妹妹的男人,明明不爱他,她雇佣囚犯,为达目的不顾别人死活,她明知道木据厂的主事在虐待囚犯。为了利益以次充好,和北方佬打交道心里想的却是等她有了足够的钱,她定要把他们用脚踢,还嫁给了被所有人痛恨责骂的下流人。

对待爱情她却很盲目她一直追求她以为完美的阿希礼,却把真正爱她的瑞德伤的体无完肤。当玫兰妮去世后她才幡然醒悟到她说:“这些年来,她一直靠在瑞特这堵爱的墙上,但对他的爱却始终没放在心上,正如她始终没把玫兰妮的爱放在心上一样,自以为自己的力量都来自于自身一人。”

小说中对她感情的描写是这样概括的:“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

她不完美,但独具魅力,她不虚度光阴,遇到任何困难总相信:“不管怎么样,明天还是新的一天”

北京大学教授王敬慧是这样评价斯佳丽这个人物角色的:

“尽管我们不赞成她的所作所为,,我们会像对待一个讨人喜欢的的孩子一样,非常容易理解她,原谅她。她的自私,独立,现实,功利,绝不会为失去的美好日子而长呼短叹,虚度光阴。也许她的很多品质不值得提倡,但当时是必须的。”

男主瑞德我太爱这个角色了,虽然他在书中是被当时所有人不耻的,但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人间清醒,实际不羁,视道德为无物,个性粗率。

他洞察人性,从不做不切实际的梦,对社会有清醒的认识,不做无畏的牺牲,在战乱时期穿越封锁线经商获利,但他也有热血的一面,在南方快要溃败时刻他毅然选择参战。他对斯佳丽说:“你想想,要是我在千钧一发的危机关头出现在我们的军队,这对他们将是多大的鼓舞呀。”

对待爱情他深情他对斯佳丽一见钟情,他表面玩世不恭,对斯佳丽极尽嘲讽,但内心却了解斯佳丽的需求,站在背后爱她,理解她,随时准备着帮助他。他又是脆弱的他不敢对斯佳丽吐露他的深情爱意,因为她知道斯佳丽不爱他,他怕斯佳丽将爱作为鞭子悬挂在他头上。

小说最后写到:“我们俩真可以说是天生的一对,因为我和你一样,为人冷酷、贪婪而又无所顾忌,在所有你认识的人中,只有我在看清了你的真实面目之后还爱着你。我爱上了你是因为我想碰碰运气。我原以为你会慢慢忘掉阿希礼。但是,”他耸了耸肩,“我用尽一切办法却毫无效果。过去我是那么爱你,斯佳丽,如果你给我一点机会,我本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体贴地爱你,超过任何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但我不能让你知道,因为我知道,你会因此而觉得我软弱可欺,会利用我的爱来对付我。你总是在心里——总是在心里想着阿希礼。这简直把我气疯了。晚上我没法在餐桌旁与你面对面地坐着,因为我知道你心里一直盼着阿希礼坐在我的位子上。夜里我也没法把你搂在怀里,因为我知道——好了,现在我无所谓了。现在我真不明白,我当时怎么会那么伤心。所以我才去找贝尔。尽管她是个不识字的妓女,但她真心实意地爱我,尊重我,把我看做一个有教养的好人。和她在一起我可以得到某种安慰,我的虚荣心可以得到某种满足。而你从来没安慰过我,亲爱的。后来,那天晚上,我把你抱上了楼——当时我想——我希望——我真是怀着满腔的希望啊,可到了第二天早晨我却不敢看你了,生怕我自己想错了,生怕你其实并不爱我。我真怕你会嘲笑我,所以我就又溜出去喝了个烂醉。我回来的时候,两只脚直发抖,那时你只要走到楼梯口来迎接我一下,稍微给我一点暗示,我就会趴下去吻你的脚的。但你并没来。”

他善良绅士,对玫兰妮尊重,他看透人性险恶和虚伪,但他在玫兰妮身上看到了,伟大,纯净的心灵,他对她毕恭毕敬,因为玫兰妮触动了他渴望走向美好生活的细线,斯佳丽问他为什么对玫兰妮那么尊敬瑞德说:“玫兰的眼睛像在一个卑劣世界的明灯”。他可以在所有人面前高大,但在玫兰妮这里却可以展现自己的矮小。最后玫兰妮去世他反复说:“一个伟大的女性。”。

对女儿美蓝的爱更是宽厚伟大,他满足女儿一切要求,女儿怕黑他让女儿睡着自己房间整夜点着灯守护,女儿不喜欢他身上的酒味,他戒酒早归,甚至为了让女儿不因自己和斯佳丽而遭所有人排斥,他一掷千金,拉下身段,收起不羁的性格参与他讨厌的一切大众活动。斯佳丽问他要怎么做时小说原话是:“我要挖空心思,同本城顽固派中的各位母夜叉交往,特别是梅里韦瑟太太、艾尔辛太太、惠丁太太及米德太太。如果那些对我恨之入骨的恶老太婆们非要我跪在她们面前,我也照办不误。对她们的冷淡我要逆来顺受,还要摆出痛改前非的样子。对她们那该死的慈善事业,我要解囊相助,还要到她们那些鬼教堂去做礼拜。我不但要公开承认我曾多方为南部邦联出过力,而且还要在人前背后自我吹嘘。万不得已,我还要参加他们那该死的三K党——不过,我想慈悲的上帝,还不至于会以这种苦行来惩罚我,让我赎罪。我会毫不犹豫地提醒那些我曾搭救过的傻瓜,说他们还欠我一份人情呢。而你,我的夫人,请你高抬贵手,别在我背后捣鬼拆台:对我拼命巴结的那些人,你也要宽宏大量些,不要取消他们抵押品的赎回权,别把烂木料卖给他们,也别用其他方式侮辱他们。从今以后布洛克州长再也别想跨进这所房子。你听明白了吗?你结交的那帮狐朋狗友,谁也别再想跨进我的大门。如果你盗用我的名义请他们来,到时候可别怪我不赏脸,有意让你下不来台。只要他们来,我就去贝尔·沃特林的酒吧消磨时光,如果谁问我为什么不待在家里招待客人,我就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们,我不愿意同你那帮狐朋狗友待在一起。”

这本书之所以称之“神作”也跟它书里面的人物都富极大争议有很大关系。它告诉我们如果一直缅怀过去总想恢复失去的东西,这样会毁了自己;也告诉我们在饥饿面前,面子一文不值;在现实面前,好好活下去才是一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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