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拼命挣脱农村,头破血流的向城市挤去的女孩,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胡蝶。当初家里负担太重,只靠母亲一人赚钱养家,不得已之下,胡蝶上完初中就辍了学,随母亲进了城。进城之后,这个农村小女孩很喜欢城里人的生活,非常迫切的想成为一个城里人。于是,她开始学说普通话,像城里人一样的交谈;她还悄悄去剪了头发,用仅有的五十块钱染了一撮黄发;她还把母亲收破烂攒下的500块钱,偷偷拿去买了双高跟鞋;……她做了无数的的努力,或许只是想让自己也看起来也像个城里人罢了。胡蝶穿着别人送的小西服,踩着高跟鞋,昂首挺胸的在住户院走着,引来了无数人的目光。那一刹那,她真的觉得自己已经脱胎换骨,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城里人。而她,喜欢这种感觉。
而且当她还沉浸在这种喜悦中时,平静终究还是被打破了。胡蝶看着母亲整日十分辛苦,也想自己出去赚钱。再加上,天生就一美人胚子,平时也会收拾打扮自己,所以美丽极了。在她四处找工作之时,一位姓王的老板找到了她,希望她能到公司上班,一个月3000块钱。听的那么诱人的条件,胡蝶心动了。一心还是想赚钱的她,终于还是去了。可正是这个王老板,改变了胡蝶一生的命运。
谁也没有想到,胡蝶竟然会被拐卖了,而且是被拐卖到一个极其贫困的小山沟里。对啊!她一个上过初中还是有些文化的女孩怎么可能会被拐卖的呢?蝴蝶也曾这样想。但事实就是如此,当她睁眼看到黑漆漆的窑洞时,她知道自己真的是被拐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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