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几岁,我从没如此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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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山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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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嗲嗲回来,我内心先是一阵兴奋,转而又马上归于平静。

我不知道这个十年未见的男人现在是什么模样,十年前他的离开,只有临走时那句承诺深深刻在脑海里,他告诉我要去集市上买东西,下午就回来。而这个下午,我等了十年,整整十年。

十年里,有人说他进了传销,有人说他出了国,有人说他不在了……每次我只能看着上世纪80年代他最后写给母亲的那封信,回忆着他离开时那个模糊的背影。

病房的门开了,他带着笑脸进来,提着一袋子水果。

“都长这么大啦!”

“嗯。”我怯生生地勉强挤出来一个字。

“快叫嗲嗲呀,这孩子。”母亲语气里带了点责怪。

“没事没事。”嗲嗲挥了挥手,随即又指着我对他旁边那个陌生的女人说,“这是我儿子。”

我第一次看到嗲嗲身边的女人,长得眉清目秀,头发梳理一丝不苟,穿着红色的袄子,手里提着一个皮包,一切都显得和这个农村有点格格不入。

第一次见面有些尴尬,十年的杳无音讯,我们不知该从何说起。

-2-

我口中的嗲嗲是我隔房的叔叔,从小体弱多病的我被父亲过继给了他,算命先生说这样我才能健康长大。

嗲嗲小我父亲几岁,从小就爱好厨艺。在打工潮刚刚兴起的时候,他也跟随队伍离开了这个闭塞的乡村。开始是在攀枝花挖煤,后来悄悄去饭店做了学徒,干起了厨师的行当。

离开的十年里,他大江南北的跑,因为年轻,赚的钱多,花得也快,每到过年时,身上便所剩无几了,故而不好意思回家。

随着年纪的增长,厌倦了漂泊的嗲嗲意识到该成个家了。

他现在的媳妇,也就适时的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秋菊,那时正在一所名牌大学读大四,实习的日子,她被安排到亲戚的酒店体验生活。嗲嗲是这个酒店的厨师,十几岁的差距,并没有挡住爱情的洪流。

只是,这段爱情并未得到任何人的祝福。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的结合是不可能的,一个是从小生活在城市里,家庭条件优渥的名牌大学生,一个是农家打工仔,这一切更像是某个电影或者小说的桥段。

-3-

秋菊和嗲嗲顶着巨大压力离开了那个城市。带着秋菊父母的责备,以及生活的窘迫,在不同的城市生活,直到秋菊有了身孕,嗲嗲决定把她送回老家。

于是秋菊出现在病床前,我也见到了阔别十年的嗲嗲。

如今,他们有了三个孩子,一切平静而幸福。

大学毕业,我回家看望他们。秋菊没了当年的风采,皮肤粗糙,身材走形,说起话来也时不时加了几句本地的方言。

“当时为什么选择和嗲嗲在一起啊?”我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多年的疑问。

“他人好啊,我觉得不会再有一个男人会有他对我好。”秋菊的回答平静而有力量。

“你后悔吗?”

“爱一个人为什么会后悔?”

我无言以对。

多年来,嗲嗲对秋菊的好,确实堪称模范。

秋菊来自北方,不会生火做饭,不会农作,这一切都交给了嗲嗲。他早上起来给母女做好饭,然后去打理承包的土地,再回去准备一桌丰盛的午餐。

按照他们的条件,本可以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而这么多年,他们一直未出去工作,是因嗲嗲还有一个年近八旬的父亲。

在嗲嗲“消失"的十年里,他的父亲望眼欲穿,思念成疾。嗲嗲回来的时候已和秋菊商量好,不管多么困难,一定要照顾好这个苦命的老人。

如今,一守便是多年。

昨日,我和嗲嗲又通了电话,他告诉我,今年承包的土地收成不错,秋菊也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开了一个养鸡场,养的鸡又肥又大,过年时能卖个好价钱。

电话里,我感受到了他们相守的幸福。

“为什么你们关系一直那么好啊?”到了这个年龄,我也想和秋菊学学如何好好去爱一个人。

“你养过花吗?”秋菊在电话里问我。

“养过。”

“爱情就像养花,信任是土壤,珍惜和包容便是阳光和水分,我养了一朵开得正艳的花,所以我愿意穿越大半个中国来生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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