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手机上,键盘上敲敲打打的写文已经成为了很多作家的日常,我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以前那份逸致。以前在学校上中学的时候,同学们总是会经常传阅同一本小说,最后在吃饭或者体育课的时候又围坐在一起评价着书本里的男女主,不知是谁突发奇想认真的说:“我们一起写小说吧”!
于是,我们开始构思自己的故事,翻遍了新华字典和百家姓,只为给自己的主角想出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我们总是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偷摸写,还因为老是不看黑板被丢过粉笔,但却乐此不疲,没过几天,我们就会观看别人的故事,还顺便“催更”,要说我们中写得最好的,莫过于当时的同桌,性格温柔的她也画得一手好画,而文笔也是我们中最好的,条理清晰,毫不含糊,她会清楚的把人物关系整理在本子上,再一一下手,我也最乐意看她写的小说。如今已经过去6年之久,让我印象最深的一本小说名叫《幻灵大陆》,我惊叹于她笔下的人物惟妙惟肖,惊叹她的表现手法如此娴熟,而人物关系也清晰可见,埋下伏笔,跌宕起伏。问她为什么能写得那么好,她只回我一句,“多看书就行了”。是了,我这种三分钟热度的人,看书也是一带而过,从没注意观察过作者的情节设定,难怪写不出好文章。
这是我接触简书的第二天,也是我开始写自己想法的第二天,当我默默坐在窗边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总感觉少了些什么,或许是当初那种氛围,那种大家一起做同一件事的感觉吧,但更多的也许是提笔的快乐。我想,我还是更喜欢在纸上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