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有有形与无形,有形的业即是具有较大资产规模而又无法移动的实体,无形的业即是个人行为中对他人的影响结果,无论有形无形,业都是人的行为结果,也就是业都有对应的业主。
通常人们较多关注有形的业,而且以有形的业的规模数量越大越多为荣,对于无形的业则容易被忽视,而实际上所谓的业也可以称之为资产,有形之业就是有形资产,无形之业就是无形资产,对于任何人而言,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都是不可分离的资产构成。
一般而言,无形资产主要是指的是专有的技术、品牌与管理模式,这是从无形资产的载体角度所做的描述,如果从无形资产的作用结果看就是专有技术、品牌、管理模式给他人造成的影响,所以对于无形资产的业主而言,无形之业就是业主的名声或口碑。
之所以说对于业主而言,有形之业与无形之业不可分离,是因为有形之业是无形之业的作用结果,也就是一个人的口碑、名声越好,所能积累的有形之业越多,反之,一个人的口碑名声越差,有形之业也越少,这种有形与无形之业具有的相互关系正是一个社会中个人与他人相互具有的互利共赢平等关系的真实写照,也就是从个人生理需求满足来看需要更多的有形之业保证,而个人心理需求满足又需要更好的无形之业保证,生理需求与心理需求都必须依靠外部环境也就是特定对象来满足,这样就形成了人与他人相互依存、互利共赢的客观的平等关系,这样的关系就成为任何人需求满足、自我发展、不断提高的基础,而且随着业主之业的不断积累,同时也在不断地筑牢这样的基础,使得社会更和谐更稳固。
如果业主的有形之业与无形之业分离开来,就失去了社会关系的基础,也就没有任何的制约,所形成业主之业就都是恶业。
这种情形下,人与人关系不平等,有人就能够借助自己拥有的特殊能力与实力通过抢夺、偷盗、坑蒙拐骗等获取巨大有形之业,而有人则成为这种不平等关系中的受害者被剥削、被剥夺,所以这种业主的有形之业首先就是其恶业的累累罪证。
其次,为了掩饰这种恶业,就会用到欺骗、谎言和控制他人言行甚至控制他人各种感觉器官等增加其无形之恶业的方式、手段,而且在这方面完全是无所不用其极,毫无任何底线。
人只要活着就会造业,就会有有形与无形之业,不同的是善业还是恶业,善业一定是一善的无形之业为前提,恶业也一定是恶的无形之业的结果,所以首先从个人来看,不能只顾及生理需求,更要有心理感受触及,其次从社会来看,必须能让所有人都有机会用自己的感觉器官去感受,这样才能形成善业的根基,否则,恶业就是社会中不断蔓延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