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里有这样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什么意思呢?如果单从字面意义上来看,那就是说天地残暴不仁,把万物都当成低贱的猪狗来看待。
哈哈。。不过这样的解释显然是错误的,你要是这么理解估计老子分分钟都要被你气活过来。
事实上,这句话的意思是:天地不感情用事,对万物一视同仁。但是,想要接受自己与万物没有本质区别的观点,对人类而言却没那么容易。
作为这个星球上的统治者,我们往往自视甚高。在为生物分门别类的界、门、纲、目、科、属、种里,人类独占人科、人属、人种,把自己与普通动物区别开来。然而,我们真如自己所想那样高高在上吗?在今天要介绍的这本书里,作者就告诉我们,其实我们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并没有本质区别。
《自私的基因》是英国著名演化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和科普作家理查德·道金斯的经典作品,同时他也是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和牛津大学教授,是当今仍在世的最著名、最直言不讳的无神论者和演化论拥护者之一。
然而,此书自问世以来就一直饱受争议,毁誉参半。批评者认为“自私”一词显得冷漠无情,许多人在看完后顿觉人生毫无意义,对世界充满绝望。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内容能造成如此巨大的影响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作者所构建的基因世界,去探寻生命那最初的模样。
1. 为什么会有人呢?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的钱都花到哪里去了?这三个问题号称哲学的三大终极问题。
哈哈。。不过第三个问题你可能要去问马云,这里我们关心的是前两个。那么,人类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早在十八世纪,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就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类是在自然选择作用下不断进化而来的。但事实上不只人类,地球上现有的生物均是从最原始最简单的分子状态经历漫长的演变形成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头开始。
1.1 复制基因
在大约30亿到40亿年前,海洋中只有一些简单的化合物,比如水、二氧化碳、甲烷、氨等,它们在闪电或紫外线照射的能量影响下,反应生成了一些有机分子。这些有机物质在某些地方积聚起来,受到能量的进一步影响后,结合成更大一些的分子,就这样,越来越多的分子在原始的海洋中自由地漂浮着。
如果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也就没有现在的我们什么事了,所以。。
我们来看一下原文怎么说的:
到了某一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基因。它并不见得是那些分子当中最大或最复杂的,但它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能够复制自己。
卧槽。。能复制自己啊!这么牛逼,咋不上天呢!
不过你可能会想了,这种事情的概率多低啊,怎么刚好就发生了?我买那么多次彩票也没中过大奖啊!
的确,如果用人的一生来看,发生这种偶然情况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并且基本上可以将其视为不可能。但是,如果时间是一亿年呢?我们人类在估计什么可能或什么不可能发生的时候,不习惯于将其放在几亿年这样长久的时间去考虑。所以,传说中的复制基因就这样诞生了。
1.2 自然选择
上述的复制基因产生后,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它需要尽可能地复制自己。但复制无法保证百分百的完全精确,于是随着复制错误的产生和扩散,原始海洋里便充满了由好几个品种的复制分子组成的种群,而不是清一色的全都一样的复制品。
这样一来,不同品种的复制基因就形成了竞争关系,互相争夺海洋中用来复制自己的材料。在竞争中,有一些复制基因相比其他基因而言可能寿命更长、复制速度更快或者复制精确度更高,具备这三个特点的复制基因明显更具生存优势。
于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化,那些生存时间短、复制速度慢或出错率高的基因就日渐稀少,甚至有一些品种难逃绝种的命运。这便是自然选择,也就是进化的实质。正如作者在书中说的:
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从海洋中取样,后一次的样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寿命长或生育力强或复制精确性高的品种。
1.3 基因机器
基因在复制过程中的错误有一些具有改良的效果,使得基因产生更高一级的稳定性。比如有的基因“发现”了一些方法,通过化学途径分裂对方品种的分子,并用分类出来的构件来复制自己。其它复制基因可能发现了如何用化学方法,把自己裹在一层蛋白质中来保护自己,这也许就是第一批生命细胞的成长过程。
就这样,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各种复制基因竭尽所能,它们为自己制造容器,即赖以生存的运载工具。最原始的生存机器也许仅仅是一层保护衣,后来随着新的竞争对手陆续出现,它们拥有更优良、更有效的生存机器,因此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
时至今日,它们已经不再浮游于海洋之中,而是群集相处,安稳地寄居在庞大的步履蹒跚的“机器人”体内,与外界隔开来,通过迂回曲折的间接途径与外部世界联系,并通过遥控操纵外部世界。
那么,上述的“机器人”在哪里呢?看到这里我想你已经猜到了,没错,我们就是基因的机器,并且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生物都不例外。对此,作者是这样表述的:
我们以及其他一切生物都是各自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
现在,你的三观是否已经受到了冲击?如果你已经理解了上述内容,那么你就会明白,此时坐在电脑前码字的,只不过是基因操纵下的一团肉球而已。
2. 自私的基因
关于这本书的标题,误解的人颇多,如果你没看过书中的内容,那么你对“自私”一词的印象绝对是人类道德意义上的自私。但是,这里的自私指的是基因层面的自私,它的含义是:基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最大化自己的生存机会。
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而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上述这段话不是很好理解,我们来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当然,这里不准备用人类的例子,因为涉及到道德准则问题,并且人类有自我意识,这点我后面会讲到。
这里我们举个企鹅的例子。南极洲帝企鹅有一种胆怯的行为,它们伫立在水边,由于有被海豹吃掉的危险,在潜入水中之前踌躇犹疑。但只要有一只先潜入水中,其余的就会知道水中是否有海豹。自然没有哪一个肯当试验品,所以大家都在等,有时甚至相互往水中推。
这便是基因自私性所导致的个体行为的自私性。不过你可能要问了,这明显是个体自己采取的行为,跟基因有什么关系?
事实上,个体的行为本质上是由基因控制的。我们的身体、大脑以及神经系统都是由基因控制建造的,基因正是通过这种间接的方式来对生存机器的行为施加最终影响。因此基因是策略制定者,而生存机器只是执行者。
那么,如果基因是自私的,个体的利他行为又如何解释?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许多地面筑巢的鸟类,当捕食动物,比如狐狸接近时,母鸟会假装受伤吸引狐狸抓他,从而保护孩子,这样在个体的角度看来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献出生命。但从基因的角度来看,幼鸟体内有它的基因拷贝,牺牲自己一个而保护更多的后代对于基因的生存来说是更有利的。这也就是作者所说的: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
3. 自我意识与觅母
许多人批评这部书的原因就在于用人类的道德准则来看待作者的观点,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说我们人类自己都是极近自私自利之徒?甚至连伟大的父母之爱、兄弟之爱、家国之爱也都成了基因自私的表现?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但我们前面又说,人类与世间万物并无本质区别,都只是各自基因的运载工具而已,两者岂不是矛盾了?这又该如何理解?
其实答案很简单,这里的关键所在就是人类具有自我意识,而依靠自我意识可以摆脱基因的控制。同时,我们还拥有一种人类所特有的复制基因,作者将其命名为觅母(meme)。
那么,什么是觅母?其实,所谓的觅母就是一种“文化基因”,它存在于我们的大脑中,并且也能通过模仿实现自我复制。它可以是一首歌曲、一本书的内容或者某些人的观点。这些觅母通过人类的大脑进行复制传播,就好比基因通过身体复制传播一样。
而对于人类而言,觅母比基因更重要。比如孔子的基因到今天可能已经所剩无几,但是孔子的觅母却仍然存在于千千万万个人的大脑之中。
因此,作为拥有自我意识和独特文化的人类,我们完全可以同我们自私基因的本能相抗衡。无论是懒惰也好,逃避痛苦也罢,这些都只是基因控制你的工具而已,你所要做的就是认识它、警惕它并最终摆脱它的控制。
关于这一点,作者在本书的结尾也进行了解释:
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后话
事实上,在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人生观一度被颠覆,开始认为人生真的毫无意义。试想一下,我们只不过是基因的运载工具而已,为了实现它自私的生存目的,我们按部就班地出生、长大、结婚、生子,从一个受精卵开始,最终又把所有的生存和繁衍努力还原为另一个受精卵。
但是,人生真的无意义吗?可是阿德勒说:生命的意义在于乐于关注他人,梦想着为人类和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季羡林说: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在他们看来,人生是有意义的。这又该怎么理解?
后来终于想明白了。的确,从自私基因的角度来看,人生确实没有意义。所谓的意义是拥有自我意识的我们自己赋予的。
因此,作为独立的个体,你可以认为人生有意义也可以认为毫无意义,你也可以赋予自己的人生独特的意义,大到改变世界、造福人类,小到享受生活、周游世界,甚至结婚生子抚养孩子长大也能成为意义。
总之,基因是自私的,但人生仍然是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