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我,满头银发,岁月沧桑。
其实,四十多年前,我们就应该认识的,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我上班,你上学。
你还是原来的样子。岁月没有改变你,却改变了我。你我再次相遇,相见恨晚。从此,你认识了我,我认识了你。
你还是原来的样子。几十年后,你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而我离开那个地方好久,好久。
你还是原来的样子,最是那一瞬间的温柔。 我知道,喜欢不需要理由,那是一种别样的感觉:舒服,养眼,心有灵犀一点通。我们没有高谈阔论,从不拐弯抹角,更不花里花哨,简单直白,直面人生。
好喜欢,我真的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