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经营项目
瑜伽馆(龙岗中心城龙园某某地址)
二、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叁年,自2020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
三、出资方式
1、甲方提供瑜伽馆经营场所合作
2、乙方提供全面经营管理方式合作
四,物品保证
1.甲方所有店内的商品 物品 桌椅乙方都要爱护好,不可随意带走损坏。
2.乙方须承担馆内所有的卫生整洁。
盈余分配:
1、盈余分配采取按季度分配的原则。
2、分配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2月15日。
3、盈余分配比例:合伙人甲为30%,合伙人乙为70%(包括运营)
五、退伙
1、在合作期间甲方不能让乙方退出,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2、如想协商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合伙人,在瑜伽馆经营良好的情况下,可协商一致退伙,在瑜伽馆经营有困难时,需要双方达成补偿协议(会员安置等),方可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六、合伙人的分工、职责和义务
1.经双方商议决定,瑜伽馆经营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瑜伽馆的日常经营及行政管理。
2.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有权了解瑜伽馆财务收支情况。
3.在经营期间遇上困难合伙人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协商应对。
七、禁止行为
双方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活动。
八、违约责任
合伙人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双方先沟通协调,如协调不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