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听竞师兄提及,师父常说:即便是路边他人遗弃之物,若未经允许便带回家中,本质亦是偷盗。这话我一直记在心里,也想把这份准则教给孩子。
今日带女儿去冒险岛游玩,她偶然捡到一把烟花水枪,粉蓝的配色、会发光的枪身,让她一眼就喜欢上了,攥在手里不肯放,念叨着“想带回家”。我没有立刻批评她的喜爱,而是蹲下来和她慢慢说:“宝贝,这把水枪很可爱,但它的主人现在一定很着急。不是我们的东西,再喜欢也不能拿,就像你丢了心爱的玩具会难过一样,丢水枪的小朋友也在找它呀。”
我告诉她,即将上一年级的她,以后在教室看到同学掉落的文具,要做的是捡起来还回去,而不是悄悄收好——“是你的,别人抢不走;不是你的,再想要也不能要”,这是我们必须守住的原则。想要的东西,我们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比如认真完成作业得到奖励,或是用零花钱慢慢攒,这样得来的物品才更有意义。
最后,女儿主动牵着我的手,把烟花水枪送到了冒险岛服务中心。她仰着小脸说:“如果失主找到水枪,肯定会特别开心!”我摸了摸她的头:“没错呀,这份开心里,可有你的一大份功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