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
新的法律已经制定好了,就等颁布实施了。但是又害怕群众不相信。于是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能够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即给予赏金十两。人民群众没见过这种玩法,都感觉很奇怪,没有人敢动,怕事出有妖。后来增加到50两,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北门,马上就给了他50两金,以表示自己没有欺骗大家。随后发布了法律。
当时,估计是商鞅的个人品牌知名度比较低,在民间也没有什么影响力,也不是什么大V,说出来的话害怕大家不相信,于是就想了这么个有轰动性的办法,成功树立了自己了品牌,提升了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让众多的人民群众成了他的粉丝,法律也能够顺利实施了。
我们看看现在的大V,虽然现在已经进入21世纪了,但基本方法还是没有变,招数还是一样的,通过一些轰动性的文章或新闻,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吸引粉丝,然后推销自己的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