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品鉴大师蔡澜在著作《暖食》中对蛋炒饭有这样一段绝妙的表述:
“炒饭的最高境界在于炒得蛋包住米饭,呈金黄,才能叫得上是炒饭。要达到这个效果,先得下油,待热得冒烟,倒入隔夜饭,炒至米粒在镬中跳跃,才打蛋进去。蛋不能事先发好,要整个下,再以镬铲搞之,就能达到蛋包饭的效果,给蛋白包住的呈银,蛋黄呈金。两者混杂,煞是好看。”
“给蛋白包住呈银,蛋黄呈金。两者混杂,煞是好看”…
每每读到这一段,我就得下意识地咽咽唾沫……
蛋炒饭是最家常的一道美食,人人都会做,人人都能做;可对我而言,只爱儿时外婆做的蟹酱蛋炒饭,其他,不吃也罢
“疯疯癫癫玩耍的丫头被阿婆喊回家,婆像变戏法似的拿出两个鸡蛋说:“丫头,今天想吃啥?葱花蛋羹还是蛋炒饭?”
“蛋炒饭!还要加酱,”
“好!”
“我要用勺子舀着吃!”
“好!我去做”
“那我跟囡囡玩去了?”
“行,天黑回来!”
……
热乎乎的炒饭端上桌,阿婆为了摆盘好看还会先用碗扣个型儿,光滑精致的碟子上,颗颗饱满的米粒儿被蛋黄包裹着闪耀着金光
“给蛋白包住呈银,蛋黄呈金。两者混杂,煞是好看”…
再读到这句话时,又想起了,那年暑假,
吃完炒饭抱着绿豆冰棍儿啃的我
吃太杂老跑肚儿被囡囡嘲笑的我
还有那个被阿婆追着喊“野丫头快回家吃饭”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