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文在写口红,那我就写高跟鞋吧。
女人除了应该有口红,还应该有高跟鞋。口红让你拥有好气色,高跟鞋让你拥有好身姿。两者都是女人的标配,缺一不可。
从美感上说,高跟鞋可以拉长腿部线条,让人看上去更加修长,而穿上高跟鞋,人自然就会挺拔,加上穿着高跟鞋走路总有点袅娜的感觉,叮咚的声音带着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神秘感,很能抓住人的吸引力。
可见 ,经过这么一分析,高跟鞋在欧洲中世纪被发明后,经久不衰,绝对是有其特殊的原因的。
我有很多双高跟鞋,而平底鞋只能在我的运动鞋和靴子中找到,浅口高跟、高跟短靴、中筒靴、长靴、过膝靴,高跟凉鞋、鱼嘴鞋、系带鞋、凉拖,加起来估计有几十双,都是每一年买几双积累下来的。
冬天,我最喜欢的的高跟鞋有四双。一双黑色过膝大长靴,一双黑色中筒靴,一双漆皮踝靴,一双麂皮绒踝靴。黑色过膝大长靴很百搭,只要穿上它,就是一双大长腿既视感,时髦度立马上升好几个,回头率超高。黑色麂皮绒中筒靴最适合搭配牛仔裤,如果上衣再搭配小西装,那就是干练帅气的形象,是我最喜欢的经典造型,上班、逛街、吃饭,全部HOLD住。两双踝靴都是黑色的,因为能露出脚踝,所以特别适合穿裙子,显得脚很细长,任何颜色、造型的衣服全部能够驾驭。
春夏,我的最爱有两双,一双是亮晶晶镶钻的凉鞋,淘宝买的,三四百块的外贸鞋子,不仅漂亮而且舒服,有一年在北京穿着它逛街,同行的两位穿平底鞋的脚痛的受不了,而我没有任何感觉。后来看到别家有卖其他颜色而且断码降价,果断再买一双,依然舒服得不得了。
另一双是百丽专柜的深蓝色带亮粉的中跟单鞋,一样舒适百搭,陪着我走了五六年,依然舍不得扔它。虽然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泽,但最舒服跟脚的还是它,关键时刻依然是它出场。
女儿也喜欢高跟鞋,她最喜欢的是一双粉红色的浅口鞋,每次我要出门都去鞋柜拿出这双来给我,希望我穿。后来发现我不爱穿,就自己在家穿,踢踏踢踏地走来走去,穿完一双再换一双,直到大人制止为止。
这种行为是比较奢侈的,尤其是与我的一位邻居相比。这位邻居没有高跟鞋,只穿运动鞋,而且只有三双。她来参观过我家,我也去参观过她家。我回来后,问先生:要不要我也像她这么勤俭持家贤良淑德?先生头摇得拨浪鼓:不要!于是更加助长了我的气焰。
热爱高跟鞋,因为穿上它就感觉自己自信满满,精神满满,走在路上是一种掷地有声的精神状态,仿佛没有跨越不过去的障碍。
而平底鞋,让我放松,不用牵挂工作,时间完全是属于自己的,我可以不那么严格要求自己。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高跟鞋是我的工作状态。如果你不爱穿,可以尝试它带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