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你是我的人间四月天,没想到却是灼热的六月天,让我窒息在这高温中,尸骨成灰,随风而逝。
我和博轩的认识十分的偶然,我的母校十周年庆,正好赶上我休假回老家,回到家的第二天就收到了同学发来的消息,邀请我这当你的“才女”去参加母校年庆,几番推脱,终究还是去了,我不肯去的原因无非是牧尘,那个夺走了我年少所有喜怒哀乐的人,然而,我明白,这一次,去,也是因为他。还是不死心,想看他一眼,甚至想问问,为什么让我独自一人孤独至今……
年庆很快就到了,当年几个玩的比较好的同学知道我不喜欢走路,特地开车来接我,而博轩就在那辆车上,我记得很清楚,他坐在副驾驶上,车是一辆很普通的大众,博轩一直在低头看手机 ,而我也和陌生人一般,没有搭理他,在后座和几个同学说说笑笑的,也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提起了牧尘,当时的我脸色很难看吧,说到底是我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时间一长,无法掩埋。博轩这个名字一出,车子上就禁声了,牧尘许是看到车内有点尴尬,就对着大家,做起了自我介绍,可是眼睛一直看着我,遇到那灿若星辰的眼神,我的脸瞬间红透了,很不自然的将脸别开,看向车外,也没有听他说了什么,只依稀记得,车内言笑晏晏,他是我们隔壁班的,似乎又听到了那个对我来说是这世界上最短的咒语——博轩。。。
半小时后,车子开到了目的地,自从当你毕业之后,十几年时间,我再没有来过母校,不由的唏嘘,变化真大,往昔的许多记忆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模样,唯一不变的是那棵屹立在宿舍楼下的银杏树,正值深秋,银杏树金黄金黄的,风一吹就飒飒作响,飘落不少,我走近这百年老树,伸手触摸着它粗糙的树皮,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那个夜晚,在这老树下,站着我以为是要让我用一辈子去守护的少年,可是我的心事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他便颔动着嘴唇,对我说,你只是有点才气,没有我所倾慕的美貌,听说,你喜欢我,可是,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你排不上号,还是,趁早死了这份心吧。
他对我的心事一击即中,可能是我对他的欢喜溢于言表,连他都知道了,面对他的一席话,我无法反驳,因为他说的句句属实,他真的很优秀啊,刚入学一年就进了学生会,这可是史无前例的,都说 ,喜欢一个人是始于颜值忠于才华陷于人品,我想,我大概就是这样沦陷的,平时他对谁都好,也包括我,可是渐渐的他开始疏离我,最后在那棵百年老树下,将我不愿意承认的所有事实,都说了出来,狠狠的砸到我脸上,当时的我,痛不欲生,可是我对他还是不死心,于是开始减肥 ,可,我的肥胖是药理性的,减肥异常艰难,直到我们毕业了,还是没有瘦下来,他被学校保送去了最好的学校,而我名落孙山,选择复读,也许是命运弄人,这一年我不仅瘦下来了,而且有望考取他所在的学校。
填志愿的时候,我有十足的把握考取哪所我梦寐以求的学校,可是我还是放弃,也许我真的只能在黑夜喜欢他吧。我去了距离他很远很远的城市,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勇气去面对他,也没有勇气去他的城市看看,但是手机上的天气,永远是他所在的城市,这么多年了,依旧放不下,即使在别人眼里我很优秀,但是,还是觉得配不上他。
脸庞不知不觉的湿了,这么多年都习惯了孤独,习惯了包里带纸,博轩的到来,把我从深深的回忆里拉回了现实,我落荒而逃。
却没想到,下一秒就跌进了那个朝思暮想的。怀抱,这么多年,依旧能够一眼认出他,也许是我刚哭过的样子,略显狼狈,他绅士的问了我,没事吧,我只有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个时候,博轩过来了,搂着我,对牧尘说,这个是我女朋友,不劳你费心了。
没想到牧尘开口了:还真的是我当年的手下败将,连女朋友也是我当年不要的二手货,呵呵。博轩反击道:你现在是在李氏集团上班吧,你还记得我姓李吗?,哈哈,我是李氏集团的新任CEO,随时可以炒了你。牧尘神色很不自然离开了。
对着蒙圈的我说:你还记得你初中在杂志上发布发文章吗?当年我就被你的才气吸引,来了你的学校,分在了你的隔壁班,看着你那么喜欢牧尘,我只能跟在你身后默默的守候,每天给你抽屉放东西给你吃,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愿意接受我吗?
其实当牧尘说我是他不要的二手货的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彻底放下了,明白了,我这么些年芳心错许,至于,博轩,我们可以先当朋友,毕竟这些年一直一个人,不是没有人喜欢我,而是怕,得到了又失去,真的很痛苦。
所有年少的欢喜都化为今天所留下的眼泪,与银杏树下的土壤相容,掩于岁月……
by 尘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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