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太傻太天真,以为两个人读过同样一本书,听过同样一首歌,看过同一部电影,流过一样的泪,有一些相同的小习惯,就是最契合的灵魂。但是好像爱情并不是这样的,对方其实从来就没有入局过。
男人的喜欢都是很明显的,如果你感觉不到,那就是没有。
可我就是自欺欺人,一厢情愿,以为只要尽力去爱,就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爱起来。只要尽可能感动对方,就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如愿以偿,哪怕对方不爱自己,人生也至少不会是地狱,结果只让自己看起来很掉价。
强扭的瓜不甜,但解渴。
最后一次见面非常的冷漠疏离,他的眼里已经没有对我的任何爱意了。我们没有拉黑,我也一点点的在强忍住想和他说话的冲动,我知道我不能找他了,反正发了消息他也已读不回,我只会更加卑微,不是他主动的挽回一切都毫无意义。更没必要发那些矫情的句子,他不爱你,你发遗书都没用。
最难过的不是痛哭流涕,而是连眼泪都滴不下来的那种憋屈。分手真痛啊。
我不无辜,但我也没有罪,我只不过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爱上一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那时候才明白什么叫无能为力,时而开心,时而心痛,时而不舍,那种想放弃又想纠缠的感觉真的很折磨人。心动心碎心如死灰,大概就是这么个过程。
可是只要你坚持几天,几十天,几个月,你就会发现曾经那个让你尊严扫地的人也不是那么好的,我也不是非他不可的,替代取代他的人还没出现,但我也能过好一个人的生活的,我有我自己的消遣。
我被可无可有了这么久,再谈下去没有任何意义,慢慢的发现,结束了这段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情,才是最正确选择。
在这个通讯发达的年代,他连几秒钟几分钟的时间都懒得给我,我还要给他美化各种忙碌的借口,还妄想用我的懂事博取他的欣赏,我是不是饿了?我有什么放不下的?他不爱我,说话的时候不认真,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
从我开始思考接下来能做什么的那一刻起,人就从混沌状态中一点一点地走出去了。
先把眼光放到身边的所有事情上,体会一下有没有什么事情是曾经想做没做的,哪怕特别小的事,把注意力逐渐转移到自己真实的生活中来。
很多的小幸福重叠之后,会发现自己其实很不错,也很值得被爱。
不要着急去爱别人,先恢复精神吧,好比睡饱了再锻炼身体是一个道理。慢慢来,生活是可以被创造的。
当自己回来了,没有患得患失,没有有气无力,没有撕心裂肺的疼,没有看到他过得好就有很大波动,只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与我无关,这种感觉真好,自由。
张小娴说: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强求不了别人。
你不是太重感情,你只是没出息,连一个不爱你的人都放不下。如果你经济独立,见识过世界,就不会纠结于一个人到底爱不爱你。成年人的世界,懂得知趣,何必热脸贴冷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