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者》

  我梦见自己进入到一片森林的深处,路边的野花不是寻常那般,它们鲜红欲滴的花蕊上长满了倒刺,像一排排锋利的牙齿,莫名透着诡异的微笑,风一吹,随风舞动。

  我的裤脚不小心碰到其中一株,一阵刺痛把我定在了原地,低下头,我的裤脚连着一小块血肉被花咬了下来,微笑花吭哧吭哧的嚼着,血液从它的叶滑到了茎,顺着茎流到了我脚下鲜红的土里,一咋眼的功夫血液消失殆尽,全被这恶魔般鲜艳的花吞食。

我忍着痛楚,如若不想成为这些花的食物,那只能继续前行。

  路上鲜花遍布,我每走一步就被咬下一块血肉,但是生的渴望让我继续前进,路上高耸入云的青松繁茂的枝叶遮住了热烈的阳光,越往里走越黑,直到我倒在了路上。

  我迷迷糊糊的看到了一群蓝色的蚂蚁朝我爬了过来,我没有力气去驱赶它们,任由它们把我抬走,而方向正是我期待已久的森林最深处。

  蚂蚁能抬起超过身体20倍的物体,数以万计的蚂蚁好像是在嘲笑我的渺小看,我能感受到他们时不时叮咬我的皮肤,我太累了,快要把眼睛闭上了。

  快要闭上眼的那一刻,我看到了,那是一切的结果与真相,我为什么会来,我为什么死去,我为什么被搬来去窥探那一丝真相。

  我是一个朝圣者,我和我的朋友一起来到了原始大森林,我们在这里迷路了,食物和水都被用完了,我们该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想到了一句自己书本里的话“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明白了朝圣的真正含义,我让我的朋友们吃了我。

  我就在我刚刚说完,朋友们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一个朋友拿着刀走来,她亲吻了我的额头的,恋不舍的看着我,然后把匕首捅进了自己的胸口,鲜血像绽放的玫瑰花,把她衬衫浸透,一滴一滴,时间被浓稠的血液凝固,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我已经要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还要这样。

  其余的朋友们,他们不在怜悯的看着我,而是像疯狗一样啃食仅剩的食物,肉块堆满了他们的嘴,一口又一口,就怕慢一步就少了一丝活下去的机会,每个人的肚子都撑的鼓鼓的,鲜血被飞洒向四周的花朵,鲜艳欲滴。口水混着血液吞咽,吭哧吭哧,衣服被撕扯碎开,噗呲噗呲。

  下一个会是谁?是我,一个道貌岸然的求圣者。

  我被确诊了精神分裂症,为了让我好好在医院治疗,女朋友答应和我前往我最向往的朝圣地—“丹角内瑞”,它是世界最大的原始森林,传说在森林最深处居住着一个以祭祀为传统的种族,他们虔诚的祭拜神明,以肉体供养神明,他们坚信灵魂主宰生命,精神是永恒的延续。

  而我们在拜访的过程中迷了路,背包里的食物所剩不多,我发病了!!!

  一个道貌岸然的朝圣者,它杀死了我的女友,我的爱人她临死前亲吻我的额头,眼泪从眼角滑落到了我的心脏,蔚蓝色的泪滴送给了撒旦般的朝圣者。

  在第30天,我找到了那个种族,我被骗了,我被吃了,我来找你了,如果这就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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