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那是去年冬天吧,微博上曾经一起烧伤案的女主角发了一组图,那星期正好轮我课堂评述。
关注这个案子,有很多年了。第一次听说的时候,我和姐姐还在上学,两个小女生叽叽喳喳,义愤填膺。
女主角叫周岩,父母都是普通人,15岁那年,她长这样。
那年,富二代同学陶某去她家,当头浇下打火机油点燃,那个美丽的姑娘,一只耳朵烧没了,全身烧伤面积超过百分之三十。
五六年前的案件,仿佛还能听到皮肤被火烧滋滋的声音。还记得当时的我,义愤填膺的说,“换了我,就抱住他同归于尽,反正我也毁了”。
这是后来她的样子。
陶家有背景,也聪明得很,审判一拖再拖,拖掉了大众的耐心和怒火,推掉了关注。还适时爆出两人过去亲密照。
5年后,周家才拿到172万赔款,而那点赔款,对她的手术根本是杯水车薪。
她们经历了怎样的痛苦可想而知。
网上的舆论却突然出现了变化,突然出现了大片说是她同学的人,各种爆料她的不检点,欺骗男生感情。
舆论又倒了,“不贞洁”,“不检点”,“玩弄感情,活该”,“被害的人也有问题”。甚至捐助她的人,刚发现她的“不贞洁”,就公然开骂。
而此时,陶某在受着所谓的惩戒,判刑十二年,却因为家里,做着最轻松的乐器队工作,还要减刑。还在少管所里放话,出来要杀了她们全家。原来即使判刑,有背景的人也不用太辛苦,这真是法律最大的讽刺。
而这些年,女生承受着撕心裂肺的复健。出去找工作,被当成怪物。在网上,承受着舆论压力。对陶家,还受着威胁恐吓。
就连新闻报道时,女生所有信息公之于众,男生一家都用马赛克和陶某某带过。
不知道现在的人是怎么了,求爱不成,就毁了别人?在中国,天天法治社会法制社会,有两个臭钱,当个屁大的官,就甩手甩脚横着走了?
我讲那一次ppt时正是王宝强马蓉闹的最厉害的时候,我看着那些评论,觉得一阵心寒,既然网上的人都这么厉害,上亿人声讨马蓉,怎么没人敢去泼她啊。
我也不相信周岩毫无过错,但无论怎样的情感问题,都不值得被毁容。难道有钱的人,就可以用几个钱随便买断别人的一生吗。是谁给他们权利,对生命如此冷漠。
五年后,周岩开网店,卖东西,也算做的不错,她发了一套写真。
网上的人纷纷又说,浴火重生,你比之前更美。
世界以痛吻你,你却报之以歌。这样的安慰赞美填了满屏幕。
我不知道她看到这样的安慰是何感想。但其实我们都知道,即使她再康复,也永远不会有16岁好看。而这样的导向,会不会也让那些嚣张的年轻人觉得,你泼吧烧吧反正有钱,反正她们最后还会重生,还要对你报之以歌。反正她们重生以后,就没人再追责你的过错。
这个社会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不了了之,底层没权没钱的老百姓,就成了牺牲品,运气好的还可以浴火重生,还可以报之以歌,运气不好的,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
讲到这的时候我一直在哽咽。讲台下的同学不明所以,又小心翼翼看着我,大概觉得我同情心太过,生怕我在台上哭出来。
我眼前都是我姐姐的影子。
我姐姐若还在,也该那么美。
几年前,周岩还是小女孩,我们也是小女孩,一起为她愤怒。
几年后,周岩浴火重生,却只剩下我,一个人哽咽着讲起一个旧案。
台下抬头的不多,苦大仇深,又是多年的旧案,没几个人乐意听。我有点集中不了注意力,满脑子都是我姐姐。
两年前,在外上大学的姐姐,死于类似事件,却没被曝光,没有任何说法,不了了之,小百姓的能量,没法为女儿讨回公道。
她那么美啊,她那么灵动的存在在我生活里,她和我的每个瞬间,都跳出来。
而我也真的,连带走她的那个人叫什么都不清楚。我只知道,她没有了,她真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再也不会在我东张西望时从背后跳出来,她再也不会教我拍照和护肤,她再也不会替我写作业。
说周岩时我还可以说,就算我可以报之以歌,你们又有什么权利以痛吻我。那些年还有一辈子的伤害永远都过不去。
但想到姐姐时,我真的只能绝望。我相信这社会终将会变好,这法制终将能法治。但我姐姐,她等不到了。还有无数人埋葬在看不见的地方,除了家人,没人记得她们,也没人祭奠她们。
后来想想当年我愤恨的说,如果是我就和他同归于尽。现在知道了,原来我们真的连和他同归于尽的资格都没有。也许我说这话有一点偏激了,大部分人还是愿意听些真善美,毕竟生活已经这样,我们不能更失望了。但也真的有人,为了这真善美的大局,就永远被邪恶封藏。因为我真的连恨,都不知道该去恨谁。
如果有机会,我也只能说,姐姐,下辈子别再投成穷人家的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