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力娜扎在网上被很多人黑出翔,曾一度关闭微博评论功能,很长一段时间没更博。
前一段时间终于忍不住了告了一位微博博主。
海淀法院在28日对该起诉讼做出了宣判,当天被告并没出席,经法院裁定,被告对原告的“演技烂到爆”“炒作”等表述不构成侵权,但称古力娜扎“不要脸”等言论构成人身攻击,因此一审判决该博主删帖、道歉并赔偿古力娜扎各项损失一万余元。
这一起事件尽管看上去很小,但在当今网络时代却显得尤为关键,意味着网络上的人在随意评论明星时,真的该好好考虑的,真的会被起诉,且会输官司的。
对于明星很中肯的评价绝对没问题,但上升到人身攻击,甚至没理由的随便评判别人,很有可能会吃官司。
再加上前一段时间网传的以后在互联网上都必须进行实名制评论,当然这一定程度上会存在侵占侵私权,但笔者想这也会在更大程度上让网络环境变得更干净,让水军和黑子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