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吴某凡在我国屡犯龌蹉事而终于被抓,虽然还没最后尘埃落定,但从警方通告来看,坐牢十年八年,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对于尚未被“欲乐圈”那股浑浊浓重的妖风怪雾熏灭了良知的中国公民来说,自然都是心花怒放,拍手称快。

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置,如果说网上铺天盖地的各类消息还只是代表着风向的话,那么,官方各权威部门先后纷纷表态就几乎已经是盖棺定论。哪怕吴某凡真是传说中有九条命的不死猫,这回他也绝无可能象数年前那样,凭着一双明星闪耀的翅膀远走高飞!
原因很简单,中国的法律是无比神圣,威严的,对那些敢于在中国土地上撒野和作奸犯科的外国人,尤其如此;他们可以不服,可以无视,但监狱可以教会他们如何做人!
我们最先看到的是7月31日北京警方的通报:
”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通告刚贴出来,大批官方媒体纷纷跟进,转载此消息;尤其是国级第一号媒体的《人民日报》,更是罕见地给出了定评:
”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这样斩钉截铁、义正辞严的表态,简直就是砸向那些还想兴风作浪妄图脱逃的妖孽的一记重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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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案判罪是公检法的职务,我们也无需赘言,只需静候下文罢了。
现在只想侃一侃,原本可以给大家带来真正健康快乐审美的“娱乐圈”,怎么就一步步演化成了恶俗不堪、罪孽肆虐的“欲乐圈”!
这几年来,我们眼中的娱乐圈,越来越显得光怪陆离,越来越教人头昏目眩。见惯了那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妖异行径,我们有时不得不称之为“偶像布设的迷魂阵,粉丝献身的活祭坛”。
这个由“超级偶像们”开设的神秘“教堂”,我们只需剔开它一条细细的门缝儿往里瞄几眼,就知道那景象到底有多邪门,并且明白他们所追的是什么“星”:
最典型人物当然是这位加拿大人,一代“花花教主”吴某凡。
根据一位网友的梳理,他的采花艳史可以写成一部现代版的肉×团。
2013年2月28日,吴与某林姓女的床照被曝光,事件一出,女方即惨被大量人肉,侮辱性词汇简直令人窒息。
2015年10月7日,吴被拍到与任姓女子亲密牵手;同年12月14日,与宋姓女的吻照又被曝光;
2016年6月14日,“小G娜”主动曝光与吴之间的暧昧短讯,被网友穷追猛锤之下,她无奈之下,为证明实有其实,她干脆大胆晒出与吴的床照。而马薇薇等一众“饭圈粉”就庄严宣誓以力挺偶像吴某凡。此事最后也不了了之,没了下文。
2019年8月30日,吴与秦姓女的牵手视频曝光,而一天后,秦姓女失口否认。
时间来到2021年5月28日,吴某凡慷慨解囊,包场请一群佳丽看电影,同日即爆出他的绯闻女友“小怡同学”;
6月2日起,都美竹开始频频发博曝光两人之间的艳情史,并指斥吴以冷暴力、胁迫等手段以图分手另结新欢。
7月8日,都美竹再抖猛料,说是多名女生被吴某凡采取种种手段潜规则。
正当男主吴某凡言之凿凿地回应宣称自己“七年正义”,以为仍然可以金蝉脱壳时,不料当事女生们齐齐亮相,在线上召开了“公诉大会”,千女所指,共同指实了吴历年所犯下的龌蹉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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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道九年来,吴某凡名动红粉界,富与石崇比,他要做现代版的西门大官人,完全有这个条件,只要他有欲求而女方也愿意就怀送抱的话,倒也没什么可惊讶的。
可是,令人感觉骇异和窒息的,却是他身上那股妖魅的魔力!
作为演艺界人士,出道已经9年,明明没有一部可以拿得出手的影、视、歌作品,却可以凭借吸粉、诱奸、做掮客、潜规则等一大堆下作卑劣的事情而迅速蹿红,并一跃成为坐拥粉丝数千万的“网络顶流”、“天王巨星”,参加一场综艺秀就可以轻轻松松吸金八千万!
更叫人惊掉下巴的,是他“饭圈”内的一大群铁粉,在他屡屡犯事的劣行曝光后,仍要以十二分绝对忠诚的态度来为自己的偶像站台和背书!
他们着了什么魔,要如此埋没自己的良知?
他们中了什么邪,要这样出卖自己的灵魂!
这诡异得令人齿冷的情形,象不象一幅身披红斗篷的教主念念有词地站在台上施法,台下黑压压跪伏的一大班虔诚信徒正在剖心挖肺的可怕情形呢?
简直不寒而栗!
一个既不懂演戏,又不会唱歌,而且品行极其下作的外国人,被追捧成了国际巨星,享受着万千粉丝们的顶礼膜拜,誓死追随,这种九五至尊的绝对优越感,恐怕正是吴某凡肆无忌惮的催情剂。
他当然可以趾高气扬、有恃无恐,他更可以睥睨一切,为所欲为。
我们只要看看他身边那群铁粉拥趸们的荒唐做派就彻底明白:
他们毫不吝惜地花父母的钱为他打赏,可以绝不迟疑地为他离校弃学,可以为他疯狂地与别人展开撕逼,可以不远千里奔赴去某地机场为他接机,甚至可以拉起队伍组建“禁卫军”,誓死捍卫自己的偶像。
摘取微博上其粉丝的几条发言,就知道有多疯狂:
——“音频我们找到了!没错,小g娜发的是合成剪切的,照片我们也可以解释!毕竟真相永远会大白于天下,不知道,小g娜你慌了吗?”
只要“解释”得通,她就能完全接受;自己被蒙在鼓里,却痴等真相大白那一天!
——“还有比明星睡粉更好的粉丝福利吗?”
意思是说,明星是帝王,粉丝就是宫妃,帝王要翻谁的牌子,你应该千恩万谢才是,哪有委屈哭哭啼啼的道理。
——“不想看到这女的名字,炒作自己可以还要暴露别人隐私,炒作无下限,一开始认识她都是她的炒作,没一点好感对这女的!”
羡慕嫉妒兼恼恨,心里只怪自己没被偶像看上而痛痛快快地潜规则!
还有更惊世骇俗的:
“姐妹们,大家冷静一下,在等待最后结果的时候也要好好准备灯牌和应援幅,就算是追狱车也要让哥哥有气势!”
“吴亦凡有5000万粉丝,解放军和警察队伍加起来也就500万,完全可以救出来!”
——竟想着摆开阵势声援加要挟,还声称要劫狱救人!
……
简直是异想天开,丧心病狂,这与那些藏身于地下的暗黑教众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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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时代的人,都有自己心向往之的那颗星,每一个个体,都有让他觉得高不可攀的偶像。
心理学上有个有趣的论点,说当一个人喜欢上某个人时,他会越看越觉得这个人的优点越多,身上的光芒越耀眼;相反的,对于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越看越不顺眼,一看而厌,再看是嫌,三看就变为憎了。
把自身的好恶情感投射到爱或憎的人身上,极力美化或丑化,陷入偏见的泥潭,这种现象在娱乐圈里铺展开来,于是就出现了万众顶礼膜拜的追星和彼此难容势同水火的撕逼!
无论是“普通粉”、“狂热粉”、“脑残粉”、“私生粉”,或者是“黑粉”,面对偶像,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从本心出发而演绎他们的角色,在他们心里,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无上的庄重、真理和正义,并且无可厚非;而与之相反的,则必是谬种、异端,甚至是死敌。
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对的。
追慕一位偶像,他就是那一颗万古照耀的星辰;爱戴一位巨星,他自然就拥有世间一切的美好,是真理的化身,是正义的标杆,是善良的天使,更是毋容置疑不容亵渎的神样存在。
偶像的光芒彷佛在温暖地照耀着他们;于是,在他们的天空里,只有属于他们的那一轮明月,而再无别的星……
实在难以想象,一个只存在于舞台和银幕里的光怪陆离的幻影,居然可以俘获万千信徒的心,让他们死心塌地臣服,心甘情愿地奴化,粉身碎骨地追随!
多么诡异而骇人的场面,——偶像就是可以实施超能控制,掌握生杀予夺的教主,而粉丝就是一群主动献身的活祭品而已!
他们的偶像除了身上披着魔幻的斗篷,手上更是常常举着“介入盾牌”,当粉丝们被邀请参加偶像举办的派对时,这些“盾牌”就被高高地举起来,影影绰绰零星间距式互动,使得粉丝眼中所见到的偶像,就是月下美少年,花间白王子,他有着最俊秀的脸,最优雅的身姿,最纯洁无暇的形象,唯独永远看不见他卸下公众面具后的样子!
他们就在这样暗黑的童话城堡里永远痴迷和沉醉,而不愿意醒来,直到他们的偶像面具被遽然掀开的那一刻,他们赫然发现他脸上竟然有着骇人的伤疤、腐朽的臃疮和充满恶意的狞笑!
可是,追星只是一场美妙的空梦,而梦总有醒过来的那一天。
当他们幡然醒悟的那一刻,又该遭受怎样的折磨和痛苦!
就在几天前,曾是饭圈里深度“私生粉”和”四大女护法之一的马姓女子,竟以抖音小号发布了一段忏悔视频,声称要为五年前”吴某凡睡粉是福利“言论道歉。
她直言”如果我不能为都美竹们作出补偿,至少我可以做道不再恶心大家“。
她自谴“唯独能恨的,只有我自己,女性予我以爱,我报之以无视,我该靠什么来接受一个愚蠢而狂妄的自己。”
红尘里的多年历练,终于晓得了什么是底线,懂得了什么叫是非!
但一句肤浅的道歉,一句不知道有多少诚意的“补偿”,就真能把以往那些涂抹到别人满身污的秽物擦干净了吗?
毕竟,谁泼的脏水,在别人心里恐怕永远也干涸不了。
谁能彻底忘怀她曾经的离谱和恶心?
接着是另外两位“护法”苏姓女和“六六”的纷纷发文道歉,表示要“痛改前非,洗心革面。
只是,亡羊补牢未免太晚,太做作了,没人会相信她们的所谓剖白,更没人愿意原谅她们的所谓“忏悔”!她们正与她们的偶像一样,从毫不起眼到万众瞩目,一时的闪耀逐渐迷失了她们的本性,狂妄的性格摧毁了她们身上最后一丝良知。
当然,那结局,很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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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当下,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们那个年代的追星岁月。
那是一种有模有样的追逐,是一种有根有据的爱慕,更是一种有情有调的欣赏。
童年朦胧的记忆里,活跃着费翔、齐秦等人的健硕的身影,那优雅的旋律、轻柔的哼唱以及富于节奏的舞蹈节拍,是难以磨灭的一团火;
还有BEYOND、郑智化的“不甘人后的誓言“;
然后是”难忘夏天“里的“小志旋飞”;
再接着是被誉为娱乐圈不败神话的“四大天王”横空出世,影视歌的三栖绽放,烂漫了一整个时代;
还有喜剧之王的“星爷传奇”,引领了二十年的关于笑的艺术;
更难以忘怀的是东方侠影之成龙、李连杰、赵文卓等,激荡出武侠电影的巅峰,无论我们重温多少次,都要大呼过瘾。
当然,还有一众女星的群芳荟萃,百花灿烂。
他们之所以有资格被誉为“星”,是因为他们的歌喉让他们得以在乐坛上岁月留声,是他们的演技让他们在荧屏和银幕上出彩闪耀,他们的作品才是他们实力最可靠的背书,所以才承当得起“歌神”、“歌后”、“舞王”、“影帝”、”喜剧之王”、“武打巨星”等等旗号,不象如今的所谓人气顶流偶像,录几张专辑即要粉丝组建水军出钱大力帮忙刷榜;出演一部电影,却要编剧一句句象小学生那样教台词。
那时的追星,与其说是追偶像,不如说是“追歌”,追演技,明星只有具备真正的实力,唱得出好歌,演得了好戏,才会真正有人捧,也才会真正有粉丝倾心去爱,而不是多造几个怪发型,滥睡几次粉丝就能实现的。
记得四大天王之一的黎明,虽然贵为天王,但在很多场合被人揶揄说电影演技差,虽然他本人不置可否,但他年轻时代在荧屏上出演的一系列青春感情剧,却的确赢得过无数电视迷们的喝彩,让他当之无愧地被称为“电视之王”。
一句老话说得好,播弄终成泡影,实力才是永恒,包括娱乐圈也毫无例外。
希望洗脱泡影后的娱乐圈,从此可以恢复它的本来面目:纯粹而纯真的审美,健康而大众化的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