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看《狼图腾》是在大一的时候,当时深深的被狼身上那种王者高傲的倔强给震撼到。
最后当吉普车追得狼无处可逃时,它拼尽全力后没有选择妥协,而是坚定的坐在吉普车面前,坚毅的眼神望着车上的人,视死如归的决心,让我一度感动到不行。
或许对我们来说,原生态的狼很陌生,可能我们只是在动物园里看到没有戾气被圈养的被人改造的狼。
草原上的人有信仰,他们相信他们的保护神,而狼是让他们敬畏的一种生命。
今天无意中了解到《重返狼群》的作者李微漪,一个和狼朝夕相处十个月又将其放回大自然的80后作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这部著作。
我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勇气能让一个文艺女性去做一件这么刺激的事情,后来发现,她是真的打心底里喜欢格林,这种对大自然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值得我们学习。
老实说,可能我没有这样的勇气去做这件事,听着觉得很酷,但当你真正开始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不仅仅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这是对生命的负责,她像妈妈一样照顾着小狼,既不能抹杀了它骨子里的狼性,也不能让它太血腥。
当听到她讲到,小狼一个多月大的时候,她和小狼互咬,当然她赢了,但也被小狼抓伤了,而这也是她仅有的一次赢过格林的。因为狼从小是有等级序列的,一开始,你能让它臣服于你,以后它才会听你的话,我只有大写的佩服。
她男朋友一遍遍的说,这可是一只狼,不是狗,在城市的街道上冒出来一只狼,你知道什么后果吗?
当然她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毅然决然的带着格林去了藏区海拔三千多米的地方,想帮它找到狼群,然后放生它。
一个小小的身躯聚含了巨大的能量,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在怕的,当她因为高原肺水肿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格林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偷偷的把自己藏起来的野兔拿出来给妈妈,可能它怕妈妈再也起不来,这是它表达爱的最直接的方式。
当看到它在狼群里充满生命力的时候,她很欣慰,但同时万般不舍,看着格林慢慢的走向远方,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哭到停不下来。
而格林也是在最后一刻以10倍的速度返回来停到她面前,然而这次或许真的就回到自己的世界了吧,想要好好的告别。
看完这个故事,反思良久,最原始的情感其实真的很简单,万物皆有情,互相感应到了那份真诚,不管是什么生物都会有共通的地方,现在社会或许是奢求了。
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