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需要保护的私密,且有些神秘,世间万千人物,皆有各自的秘密,他有秘密,我有秘密,你也有秘密。
人们大都不想随意的把秘密公诸于世,因为那是属于私人的享受、个人的空间财产,属于很自我的东西,而且秘密有贵重之分。有的秘密万万不可泄露出去,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对竭力守护秘密的人们可会是致命的打击,而有的秘密其实也没什么,只因主人的某种主观上的需求而需坚守住,还有一些小秘密透不透露都是没什么大的关系的,全是看其主人的意愿如何。
秘密内容涉及的范围广泛,大多是会叫人惊喜的,就因为这样,告密也成了许多人都乐意做的好差事,很多人都也为此费尽心机的去寻密,寻觅宝藏般的努力且乐意,用尽一切手段去挖掘别人的心土,也全然不管主人的同意与否。
而好多人知晓了秘密时,自己晓得还不够过瘾,不知满足的他们会走街串巷的告诉街坊邻居、亲朋好友,拿出稀世珍宝般与大伙一起分享一番,会做生意的,还敢去与别人交易秘密。
“啊!这位长痔疮了……那位长鸡眼了……哪个人又喜欢上谁谁谁了……又有谁家发生什么事啦……那位又在搞什么飞机啦……”
诸如此类,叽里呱啦,说的高兴,听的开心,看的也觉得热闹。要是此时打那儿走过一位被告密者,便成了一个个哑巴,霎时间鸦雀无声,说呀,怎不说下去了呀?可没人缝你的臭嘴巴呀,有的则会见那人来说的更卖力,兴奋的对着当事人指手画脚,或给他摆个臭脸,发出巫婆般的嘶哑呻吟。一会儿上天,一会儿下地的,好不忙活,吵得在场所有人都为之面红耳赤,可怜说的是在为太忙活而激动得热血沸腾,听的是百感交集,欣喜万分,是有无形的火焰烤炙着那厚厚的耳朵,当事人也许是羞愧得难受,也可能是在争辩得太过火,却也无济于事的。
因为告密者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一口的铁齿铜牙一动起来,就如同烈焰喷飞的活火山,只是他们啊,总喜欢拿那多得是的口水唾沫当岩浆,我还想到一个更绝的,是该说像是来势汹汹的洪水海啸,不仅吓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一个个都逃于千里之外,还得将大地冲刷一遍,把人家房屋都摧毁掉,可不想留一点儿人情味,只留下滩滩烂泥臭水……
但是以上所述均为事态较为严重者,其实本是好的秘密,要把它公布于天下也无妨,既不害人,又不埋没自己,例如好人好事,尤其是像爱写日记的雷锋同志一样爱搞神秘的英雄们所做的好事,总不留下太多蛛丝马迹,却是十分值得公告于天下、受天下人表扬赞赏的,虽然当事人可能不太乐意,但凡事该说的时候还是勇敢的说出来,让人们清楚明白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