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 [英] 罗瑞•斯图尔特(Rory Stewart) 于2002年1月,从阿富汗西部的赫拉特出发,向东步行35天至喀布尔的经历。
塔利班倒台了,但政府管理还是那一套做法,甚至还是依赖那一批人。不过新政权也有一些新气象,比如主管外事的官员尤素菲(Yusufi),对罗瑞·斯图尔特的旅行计划似乎颇为同情,即使不是想法方设法,也是顺水推舟地给他帮了相当关键的忙。在离开赫拉特的那天上午,作者最后一次见到尤素菲,得到各种旅行文件。告别的时候,尤素菲拉着他的手说:“把我写到你的书里吧。正如波斯诗人所说,人生短暂,文学长存。”最后又说:“祝你好运,马可·波罗”
一、按照巴布尔的文风记述此次步行横穿阿富汗的经历
作者在开始的行进途中,随身携带《巴布尔日记》,随时对比印度莫卧儿王朝第一位君主巴布尔的足迹。作为一个成吉思汗和帖木儿直系的王室后裔,巴布尔在其日记中对朋友宽容友善,对自己很苛刻,本书作者罗瑞更钦佩的是巴布尔在描述其征服南亚次大陆过程中的质朴风格:“他的经历都是充满危险的,但他从不强调这一面。相反,他专注于他所遇到的人,通过对具体个人的摹画以展示社会整体。他从不渲染奇闻异事,不把故事修饰的更均匀、更有趣、更富于人物性格或更有象征性。更具大多数旅行记写作者不同,他很诚实。”纵观《寻路阿富汗》整本书,作者也是在刻意仿照巴布尔的风格,所见的人与物,经历的事情,所思所想,都尽可能的去客观还原,不带有主观的怨气、仇恨,哪怕是丝的消极负面的情绪,吾至为了提醒自己不把这情绪影响自己,他把半路上捡到的一条狗命名为"巴布尔"用以告诫自己,不要泯然众人。
罗瑞很欣赏巴布尔抽身事外的描述,不写自己的感情,“有助于自己在重述人生往事时,能够站在离往昔的自己很远的地方……他了解自己的荒谬、自欺欺人以及弱点。”
二、对于阿富汗境内的村民与教派的感受与见解
作者一路经历过500多个村庄,每晚他都会尽可能多的采访村民,聊他们的财产、社群和历史,记录简短的人物传记,近期的杀戮,复制封建家谱,每晚花2个小时写日记。
作者这一路上,遇到的大多数阿富汗人包括塔利班都是逊尼派穆斯林。逊尼派的村民们不会让客人进入清真寺,而经过哈扎拉一地的什叶派村民时,作者感受到当地更文明,对女性和其他信仰更加宽容。作者经过的大部分村庄的村民,尤其是女人,一生当中,从来没有离开村庄超过一天的路程。以至于在美军打击塔利班进驻阿富汗内陆的时候,当地的村民仍把美军认为是苏军……稍微懂得国际局势的当地村民,有些竟然也分不清9·11与美军打击阿富汗哪个在先,哪个是因,哪个是果。
有一些景象,没有亲眼见到,你就无法想象
1、作者在旅馆的院子里看到成排的驴子,安静的站在雨中,它们的鼻孔被切开了,以便吸入更多的空气,这是它们被带往高海拔地区的标志……
2、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留着络腮胡子,鲜红色的,是用指甲花染成的……
3、赫特拉的2名安全部门人员在陪同作者走完150公里后,就由村落的长老指令1到2名村民,陪同作者一直走到下一个村落。“这些村民知道的大多数路线都只是他们从父辈那里听到的传闻,但是每个人都记住了每一个方向上的小径上的一长串名字和村落,这是一份非常有用的地图。”尽管只有几十公里,因教派与部落的仇视,作者随时会被当成敌对方被杀死。
三、战争对阿富汗部落、教派及普通民众的灾难性影响
如果从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算起,阿境内就有诸多反苏派别,也有苏联扶持的各个派别;1996年,塔利班上台,之后又被推翻,阿目前境内的部落中就一直存在着明里暗里支持塔利班的部落首领,而究其历史缘由来,有些还曾经拥护过苏联的占领,这些部落首领,如同墙头草一般,谁强就投靠谁,遭殃的就是民众了,“村民们知道,是谁先挖了水渠,谁曾经建造了角楼,谁曾经抗击或者勾结过俄国人、塔利班……”看到这些,本能的联想我们的抗战期间,各种汉奸、伪军,维持会……虽然宗教信仰历史不同,但,人性永远相通。
四、作者文笔的细腻
作者在行走中,对阿富汗乡村生活和途中所遇到的人做了最真实的记录,“我是一个孤独而陌生的旅行者,行走在偏远地区,我代表文化,恰恰是他们许多人所痛恨的;我携带的钱,足够让他们来拯救或至少改变自己的生活。在五百多座村舍里,我被比我更贫穷、更饥饿、更虚弱甚至更脆弱的人们所迁就、喂养、照顾和保护。我遇到的几乎所有族群;逊尼派库尔德人、什叶派哈扎拉人、旁遮普的天主教徒、锡克教徒、凯达尔纳特的婆罗门、加瓦尔的贱民、尼瓦里的佛教徒,都款待我而不求任何回报。”从作者一路上所遇到这些族群,就可以看出阿富汗真的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国家。当然路上除了遇到这些照顾和保护他的善良的人外,也会遇到一些贪婪、懒惰、愚昧、虚伪、木讷、狡诈、无知和无情的人。
阅读一篇游记,身临其境的带入感更能够引起共鸣,作者是在徒步走完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之后决定把空缺的这一段填补上,由于是最后一段行程、能够感到其在记述见闻时的全身心投入:“吃饭的时候,我们的主人哈里发·埃米尔弹奏着一把用黄色的塑料小油瓶、一条桌腿和两根木头锥子制作的坦不拉琴。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听到音乐了,我的一天天都是在寂静中度过,在变换缓慢的风景中伴着思想的骚动。一个音符,又一个音符,音乐让我回想起时光的曼妙。每一次停顿都承接着对下一个音符的期待,以及对个曲调的缓慢揭示。埃米尔丈量着寂静,用一连串来自丝弦的清澈音符分割着每一分钟,然后又用他男高音的嗓门重新编织时间。在座的其他人在塔利班掌权的年代不能聆听公开表演的音乐,如今,安静的倾听着,我不明白歌词的含义,但这不重要。曲调、歌手的音调以及听众呈现出的悲伤之情很明显,这就是我们之间共享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