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那年夏天,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她的白裙在轻风里微微荡漾犹如一朵夏日中的青莲,她的眼眸就像整个天空的星星融到眼底那样深邃迷人。
我承认,我对她一见钟情,爱的不可救药。也许青春期就是这样吧,轻易的喜欢上一个人,最后又草草收场,没有留下结局。
莲花初,杏花过,桃花飘飘夏夜如凉秋。
那时,我就坐在她的后面。
我时常捻起一缕她的青丝,她就会笑着转过头,气鼓鼓的嘴巴可爱香甜的像小时的那颗糖果。
我只能得痴痴一笑,却说不出来一句话。
我有时也会揉着她的头发,笑着感叹她日益升高的发际线,并且用手东戳西戳一脸严肃的预判着她以后将会秃到那种程度。
她的两颗黑溜溜的眼睛幽怨的盯着我,活脱脱就是一个偷吃被发现恼羞成怒的小老鼠。我一脸你能奈我何的表情,贱兮兮的样子招的她直掐我的腰间。
我吃痛,但笑的很甜蜜。
祈祷时间,就此停留。
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觉得我们能一直这样过一辈子。
可惜,那只是我的幻觉罢了。该来的总会来,怎么躲也躲不掉。
百日誓师一过,我知道,如果再不说出那三个字,它就会永远留在我心里。
于是,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夏夜,月光如水般澄澈。
那一天,我约了她出来。
还是那条白裙,还是那个笑颜。
我们躺在草丛上,旁边的mp3传来歌手慵懒的声音。
蝉鸣一声接着一声,惹的我心烦意乱。
静静的,静静的,仿佛很久,也仿佛一霎。
我坐起来,看向她。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
她长长的睫毛抖动了一下,眼眸突然黯淡下来。
“对不起。”
我身体颤抖了一下,想哭出来。却还是强撑着假装平淡。
“好。”
她笑了,笑的很勉强。
“也许,二十年后,我们会再见。”
“就是这样,今天刚好二十年,所以她约了我今天晚上出来聊天。”
聚光灯照在我的面庞,我一脸坦诚和无奈的说。
“你以为我们人民警察会相信你的鬼话吗!!!带下去!!!二十五天!”
“喂喂!之前不是说好的十五天吗?”我忿忿不平。
“嫖娼加欺诈警察,你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