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合伙做生意,每人出资十万。到了年底,由于经营不太好,支出又多,公司账面上总共结余53万元,考虑到生意不好做,甲就提出解散公司。
虽然生意不景气,总归还是有点利润,因为各人的业务能为不同,拉的客户也不样多。这四人就怎么分账范了愁。
经过几次碰头会之后,商量出一个分账方法;按每个人的业务量,谁联系的客户,客户的钱给谁。结果是甲因为个人能力不强,联系的业务最少,分到85000元,乙分到145000元,丙因为联系的客户多分到165000元,丁分到135000元。分完账后,乙感觉甲虽然客户少但还是有客户的啊,让甲赔本钱有点不合适,就和丙、丁商量每家拿出5000元给甲,给甲把本钱凑够。
甲拿到十万元本钱后也蒙了,明明有利润啊,我的利润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