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晨间新闻,无意间刷到一则短视频,湖北晨跑女孩失踪案有了新进展,嫌疑人已被抓获,网友都在猜疑,41岁的嫌疑人可能会涉嫌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目前,办案机关正在对案件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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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媒体报道,湖北晨跑女孩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年仅21岁,准备回家考事业编制,作息时间比较规律,每天早上5点多钟有晨跑习惯,如果在11月1日没有发生意外,11月6日本该正常坐在考场内。据描述也是因为这个女孩固定的晨跑时间和地点,被41岁的嫌疑人蹲点,实施了加害行为。
又有相关描述,失踪女孩被找到时,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身上有伤痕出现,根据笔者的敏感度来看,这起恶性案件,嫌疑人有可能会涉嫌故意杀人罪。
说到故意杀人罪,大家可能都有一个初步的认知,顾名思义,因主观意愿而为之,杀人即侵犯生命权。那么法律对故意杀人罪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另外,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需要承担很严重的法律后果。那么对于年轻的女性受害者而言,在花一样的年纪“陨落”,我们在表示惋惜的同时,作为法律工作者,给年轻单身且喜欢晨跑或者夜跑的女性,提以下几点建议:
1,生命安全比任何东西都重要,遇到不法分子,想办法保护自己的生命。
2,如果喜欢一个人晨跑或夜跑的,一定要挑人多比较安全的地段进行。
3,建议外出或者跑步的单身女性,尽量结伴同行,不要戴耳机,随时注意周围情况。
4,如果不可避免需要经常一个人出入偏僻区域,建议女性可以适当学一些防身之术。
5,遇到可疑人物跟踪,快速寻找相对较安全的地方,第一时间选择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