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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如果把你我的故事写成小说,你会怎么开头呢?”
在爱尚啤酒屋微微泛黄的灯光下,隔着小圆桌面的一瓶伴月三料和黑啤,若凝带着浅笑问子明。
不等子明回答,若凝从帆布包里取出一本书:“这真是本好书。看了《岛上书店》,我一直有种冲动,想写一篇小说,短篇、或者中篇,就写我们的故事。”
子明接过《岛上书店》,摩挲着:“你知道吗,当你告诉我在读这本书的前两天,我刚读完它,想着你也一定喜欢,当时就想这次见面时送给你。”
若凝和子明之间最不缺少的便是灵犀。若非如此,两人经历了三年时断时续的交往,怎么还能心怀小鹿地坐在这约会呢!
三年来,这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离第一次见面已一年多了。若凝不知道为什么要带上这本书,是想放在桌上作书友交流状掩人耳目吗?还是因为这本书是近期交流的一个话题,想要见面再作延伸探讨?还是想要给这次见面制造更多难忘的细节呢?因为若凝和子明都深知,见面的每句话、每个动作、每个画面都会在分别后的日子里一再重现、定格、回味。
子明坐在那,眼角眉梢含着笑,一直看着若凝,良久,带点自嘲道:“嘿,就这么傻笑吗?”说着,拿起杯子,和若凝的轻碰。
若凝看着子明,说:“比起上次见面,你真是瘦了。”
“是啊,比去年瘦了十斤。你瞧,还长了白发呢!”子明说着,俯下头来给若凝看。果然,在昏暗的灯下,几根白发赫然闪着光。
若凝心头有点疼惜,却又忽然欣慰起来,嘿,你也终于有了白发。两人之间十多岁的年龄差距,作为女人,若凝无法做到不在意;虽然两人之间平日的交流根本让人忽略了这个年龄差。
不知不觉的,若凝感觉头微微沉了起来,是有点醉了么?便一手撑着脸颊,微微歪着头,看着子明。一年不见,子明虽然瘦了,但依然神采奕奕,眼神炯炯的,那么明亮。浅蓝色的衬衫,牛仔裤,外面一件深色短夹克。记得第一次见面穿的是熨烫齐整的白衬衫;因为若凝喜欢白衬衫。在子明眼中自己是什么样的呢?若凝忽然不自信起来,忽又想起见面之前两人微信里的对话:
“我今天穿得很难看呢,因为脚刺只能穿球鞋,还一脸的憔悴……”
“你憔悴,那我就只能用狼狈形容了,匆匆忙忙赶了一天的工作,淋着雨还没带伞。”子明总是懂得适时安慰人。
“好吧,一个憔悴,一个狼狈,你我就谁也甭嫌弃谁了!”
……
“在想什么呢?”子明说着,伸出手来握住若凝的手。两人便不再说话,互握着手,微微抚着,对视着,微笑。若凝忽然就理解了,那些恋人们何以一双手也可以相互翻来覆去看上半天,原来在那一刻,是可以让人心旌神摇的。
“我的脸肯定很红了吧!”若凝情不自禁摸了摸自己的脸。
子明伸出手抚了抚若凝的脸颊:“好烫,我也红了吧!”说着拉过若凝的手去摸自己的脸。
“还真烫了,不过一点都不红。”
“因为你/我脸黑。”两人一起说,说完不禁都笑了起来。
子明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递给若凝:“这本书送给你,是我珍爱的,我想你也会喜欢的。”
若凝接过书,厚厚的一本,是《天才的编辑》。便也从包里拿出一本册子,递给子明:“前两天在书店买宣纸,看到这本册子,就觉得适合你。”
子明接过,细细欣赏着,靛蓝色的封面,线装,宣纸,竖版,应该适合写小楷。“这个我喜欢,谢谢凝!”
若凝和子明都是喜欢文字的人,也因文字而相识。第一次见面,子明送给若凝的是张大春的《大唐李白》,而当时若凝则拿出一本笔记本,有点淘气地要子明和她在本子上笔谈。记得当时子明曾爱昵地笑话她真是个贪玩的小女孩。若无对文字的共同爱好,两人的交往还会持续到今天吗?有时若凝会想,这就是所谓的性情相投吧!可是喜欢文字的人那么多,为何两人会那般入心动情呢?
回想三年前的初相遇,两人几乎是一聊钟情。而文字,则如一个暗号,当若凝读到子明的那篇文字,便觉得自己对这位作者是那么熟悉和了解,就如生命里一直存在着那么一个人,忽然被这篇文字唤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