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中的“知”与“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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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

我们接受外界信息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听到了”,一种是“知道了”。比如学生天天听老师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他只是“听到了”,作为一个道理,只有他真正步入社会讨生活,才会明白什么才叫老大徒伤悲,可惜这个时候即使知道,岁月也无法重来。

所以说,真正体验到了才是真的知。因为“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在“行”里面,正如“行”在“知”里面一样。

婚恋中更是如此,多少年轻人跟着感觉走不听老人言,却用一生“行”来一个回不去的“知”,此“知”只能说给自己的孩子,当然,孩子依然会不听……

举个例子:比如,如果以轻松快乐为追求,该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丈夫?前提是追求“轻松快乐”的婚姻,当然,如果你找一个处处给你打击的丈夫,结果有可能是自己变得无比强大,所谓“他是来修你的”,此种情况排除在外,所以,当前提是“轻松快乐”的婚姻时,该如何选?

复杂,也简单,你去他们家看看,然后选一个婆婆爱公公的,准没错。这个可以从家族系统排列里面找到答案。容后详述。却可以在下面这段话中看出端倪:

父之爱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人于此处多认做天理当忧,则一向忧苦,不知已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就如父母之丧,人子岂不欲一哭便死,方快于心。然却曰‘毁不灭性’,非圣人强制之也,天理本体自有分限,不可过止,人但要识得心体,自然增减分毫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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