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会场,经过三天的谈判,他终于拿下了这个案子,无疑,这个案子会让他升职加薪。虽然早上要乘早班飞机回纽约,安德鲁还是决定去街对面的酒吧喝 点东西。他已经在伦敦呆了三天了,还没怎么好好看看这个城市。总不能就这样离开吧,至少也得到个酒吧里逛逛,他兀自想着。
他很快地走过街道,穿过酒吧那扇蓝色的门。他看到门旁边有衣服挂钩,于是小心地把自己夹克挂在了其中一个挂钩上。然而,安德鲁并不认为这是自己的夹克,实际上,这是父亲的,只不过去年父亲去世后,这件夹克传到了安德鲁手中。安德鲁关于父亲的所有记忆都与他穿着这件红色夹克有关。
安德鲁走向吧台,点了杯酒。刚喝完,调酒师问他要不要来点儿其他的酒。安德鲁看看了手表,心想飞机五小时后就要起飞了,应该走了。他真后悔挑了早上这么早的飞机,不用想,在飞机上也是睡觉。他付了账,抓起夹克,离开了酒吧。
安德鲁进进酒吧的时候酒吧外面的就冷多了,所以一出来他就匆匆穿上夹克,或者说,他试着赶快穿上夹克。他把胳膊伸进袖子里,可是袖口太小了,手伸不出来。他又试了另一个,可是夹克太小了,紧紧夹在背上。他只好脱下来,无奈地看看它。
它看起来好像自己夹克的缩水版。他摸了摸口袋,发现一个钱包,显然这个钱包不是他的。他打开钱包,发现一张女人的身份证。她叫艾琳。她的头发是深灰色的,眼睛是绿色的。很可爱嘛,安德鲁心想,但他没多少时间想这些了。
他回到酒吧,查看了一下挂衣钩。他的夹克不见了,只有三件黑色衣服和一件灰色的,就缺那件红色夹克。他在酒吧里踱步,思忖着艾琳也许感冒了,顺便穿上了他的夹克,可是这里也没见着女人呢。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思索着该做什么。他不能把父亲的夹克留在伦敦,艾琳也许正需要她的钱包。
他在手机中输入艾琳的身份证上的住址,发现她的家离这里不远。
他可以去她家,换回夹克,还能赶回酒店小睡一会儿。
夜色笼罩,他步履匆匆。天越来越冷,身上淡薄的衬衫也不能让他感到暖和些。他找了她的家,敲了敲门。门打开后,站在门后的女人并非艾琳。这个女人白发苍苍,有八十来岁。
“这里住着一个叫艾琳的女人吗?”安德鲁问。
“没有。这里只住着我一个人,”她答到。
安德鲁在夹克的口袋里摸索了一遍,把艾琳的身份证给了老妇人。
“你认识她吗?”他问到。
“认识,这个女孩住在我前面。她搬家的时候我见过她,是个很可爱的小人儿,是她吗?”
“你知道我该怎么联系上她吗?我着急找她。”
“说实话我也不认识她,我可以给房东打电话,看看他知道些什么。”
“如果这么做不是太麻烦的话,”安德鲁说到。
“一点也不麻烦。”老妇人邀请他进屋,他坐在沙发上。她进了厨房,他听到她在讲电话。他又翻看了一遍钱包,想找出点有关女孩的蛛丝马迹,可是他能找到的就是几张信用卡和一张女孩和朋友们的照片。
“她一定很特别,”老妇人说着走进了客厅。
安德鲁发现她正盯着照片,他猛地抬起头。
“噢,不。我从没有见过她,”安德鲁说。
老妇人很怀疑地看着他,递给他一张纸。“房东说他也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只给了我她喜欢的酒吧名字,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
安德鲁在手机中输入酒吧地址,发现离这只有十分钟的路程。看看表,飞机还有四小时后起飞。他辞别了老妇人,匆匆赶去那个酒吧。
在酒吧里,他找遍了所有的人群,也没找到半点儿她的影子。
他走出酒吧,斜倚着墙。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他旁边那位和他一样斜倚着墙的女人,这个女人穿着一件红色夹克,很显然这件夹克对她来说太大了,可她注意到了他。
“如果你穿上那件夹克,会更暖和点儿,”她说到。
安德鲁抬头看着艾琳,发现她正盯着他。
“等等,你是艾琳?”他问。
“是,”她说,“很奇怪,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找你找了一整晚,你穿走了我的夹克,我们在酒吧不小心把夹克互换了。”
“你怎么找到我的?”她边说边笑。她本人的笑容更漂亮,安德鲁眼睛一亮。
“一言难尽。”
“等会,两小时前我就在这个酒吧了。这么长时间你一直在‘追’我?”
“我在‘追’我的夹克,事实上,”安德鲁说,脸却飞红了。
“我喜欢对自己夹克执着的男人,”艾琳一边说着,一边把安德鲁的夹克脱下来递给他。他把夹克搭在肩膀上,感到夹克上还有艾琳萦绕的温暖。“我喜欢细水长流。去喝杯咖啡怎么样?顺便谈谈你今晚的经历?”
“好的,”安德鲁笑对她,他知道几小时后他会错过他的飞机,可他并不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