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__,民族__,年__月__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
异议请求:
1. 请求依法解除对申请人名下银行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冻结措施;
2. 请求确认该银行卡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得执行、不得冻结。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农村低保户,每月仅依靠国家发放的农村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无其他任何收入来源,无房产、无车辆、无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
现因申请人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申请人专门用于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卡予以冻结,导致申请人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根据以下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农村低保金,属于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冻结、不得执行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法院将低保金账户冻结,不符合法律规定,严重影响申请人基本生存权。
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立即解除对低保账户的冻结,以保障申请人最基本的生活。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