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懂语言学又懂心理学的人若是教你如何写作,想必要比那些标点符号都搞不清就开写作课程的人,要靠谱的多。
这是我在阅读斯蒂芬·平克所著的《思想本质》一书时,脑中闪现的念头。平克是近些年比较火热的科普作家和学者,不仅两本书都曾获得过普利兹非小说类奖提名(平克离得奖也不远了),而且其学术思想也得到了学界同仁的广泛认可。
他在演化心理学、认知科学和语言学等领域都颇有建树,《思想本质》一书直抵人类语言与认知的核心所在。这本书中对于英语动词与思想的分析精辟独到,给正在学习英语的人,以及想要了解人类认知结构的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入门与进阶教材。
但毕竟《思想本质》讨论的还是思想的本质,非关乎写作。当时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想,要是平克出一本写作指南那该多好啊!果不其然,平克在2014年就出了一本关于如何写作的书:《风格感觉》(中文版于2018年发行),以美国语言学家的成员、知名规范主义词典《美国传统词典》(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用法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告诉你,应当如何写作。
本书开篇引言中,平克就如此说道:
那些不懂语言学的写作指南在这件事上是跛脚的。许多写作指南对待传统用法,就像原教旨主义者维护十诫:律法永不会错,刻于蓝宝石上,凡人只能凛遵,否则有永罚的危险。
写作是什么?它是一个人掌握了一种语言表达思想的方式之后,再以一种创新的方式,将自己的思想输出到这个语言之海中,从而丰富此语言的文库和用法。因此,要写好东西,离不开你对这种语言的了解,以及娴熟地使用其来表达自己的思想。
想要提升写作,我们可以从输入和输出两方面着手。
输入阶段
输入,就是学习和阅读好的书籍和文章,我们人类善于模仿和学习,不要低估这种能力。你不是牛,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你更像狗,吃进去的是屎,拉出来的也只能是屎。所以要从阅读好的文本开始,而不是垃圾文章和图书。平克说:
先成为好读者是成为好作者的起点。写作者可以通过这个方法获得自己的技巧:在阅读中发现、欣赏,并对好作品进行逆向工程,破解它们好在何处。
阅读既是学习好的写作技巧、也是了解别人思想的途径。作者某句话写的为何打动你?或让你为之一笑,或让你捧腹不已,或你需要划线来标记出来?例如,加扎尼加在《人类的荣耀》一书中的这句话,就让我特别欣赏:“科学家就像是嘴里含着骨头的狗。他们不断地啃啊舔啊,最终琢磨出道理。”
把科学家的形象如此比喻的人,加扎尼加是第一个。这句话幽默又生动,既说出了科学家不断重复实验、检验数据和经验的过程,像狗一样不停地舔啊舔;又带着些许自嘲和自信,毕竟他也是不断舔骨头,又最终琢磨出了个中道理的学者。因此我将这句话划出线来,经常引用。
输入好的文本是一方面,这些你通过阅读学习到的思想,还需要转换成你所能理解的内容,然后加以创新性的表达出来。
这就是输出的那部分。但在此之前,你得先学会如何把思想转化成语言。
转换过程
很多谈写作技巧,开写作课程的人,教的都是如何输出,如何表达,在遣词造句上下功夫,这没有错,但在写作之前,还需要把你的想法和观点理顺了再说。平克把这种自己懂得不少,就以为别人和你一样明白,称之为“知识的诅咒”。
掌握的知识多了,就容易犯下这种错误,把某一领域的常识或共识,当作是普通读者都能明白和接受了的事情。例如,在考古学和演化生物学领域普遍的共识是人类的“非洲起源说”,但我发现国内很多人竟然并不知道,不是他们坚信另一种“多地起源说”,而是根本对两种学说都不了解。因此,当写作科普的时候,自然而然,熟知的人就忽略了这个普通人可能并不知道的常识,犯下了“知识的诅咒”。
尤瓦里·赫拉利是一位科普作家,在他的《人类简史》、《未来简史》和《今日简史》里,不厌其烦地用比喻和浅显易懂的语言,告诉普通大众一些已经在相关领域成为了“常识”的观点。《自私的基因》的作者理查德·道金斯也是,当你了解到了相关演化生物学的“常识”之后,你会觉得他的作品冗长而啰嗦。
然而,第一次阅读的普通读者并不明白这些“常识”。所以,写作者需要使用比喻、案例,甚至是亲身经历娓娓道来。《圣经》、佛经等内容,都是充满了比喻和故事,让普通人也都能够明白,而一些学者的自传式作品,也是了解一个学科的最佳途径。
例如,理查德·泰勒和卡斯·桑斯坦的《“错误”的行为》一书,通过自身的研究经历,道出了行为经济学的发展历程,是了解行为经济学的最佳读本;加扎尼加的《双脑记》则讲述了裂脑的研究过程,详细描写了“认知神经科学”的发展。此外,还有刘易斯·托马斯的《最年轻的科学》、克雷格·文特尔的《解码生命》等等,都是了解相关领域历史的很好读物。
这些回忆性质的自传兼科学发现过程,不仅让人从侧面了解到了该学者的个人经历,也能通过他的眼睛,看到同行其他学者的侧写。读这样的书,让读者倍感亲切,要远远好过教科书式的课本,像是《行为经济学史》、《当代医学发展史》等等。
多贝里在《明智行动的艺术》一书中就说过:
语言表达是思想的镜子:清晰的思想会带来清楚的表达,糊涂的思想结果只会是废话连篇。
这也是为何西方左派思想家,德里达、福柯、拉康、齐泽克等人的书和文章,难懂的原因所在。道金斯在《魔鬼的牧师》一书中,也批判过他们:“但是毫无疑问,也有故意晦涩的语言,为的是掩盖它缺乏真正的思想。”
所以,对于写作的人来说,最关键的是,你自己先想明白道理,再写出来告诉别人。平克告诫说到:“文章是观看世界的一扇窗。作者在写下文字之前已然洞察事实,他也无需借写作之机来理清思想。……作者须先了解真相,再将其变成文字,而不能利用写作的过程组织和厘清思路。”
上面都是在说思想输出之前的准备,接下来就是写作过程。
输出阶段
平克说,在写作的时候,我们要有一个假想的读者,站在你身后。为了要规避自己所犯的“知识的诅咒”,最好的是在写作的时候,把假想的读者看成是你的母亲,或是家里的保姆,试图向他们解释清楚你所写的东西。
写作过程中,还要善于使用故事、案例等手段,来丰富文章整体的韵律和节奏感。读一篇好的文章,就像听一首好的曲子,有前奏、也有高潮,有紧张也有舒缓。或者是把文章当作是一次演讲,在哪些地方你需要着重向读者(听众)强调,哪些地方可以一笔带过,做到心中有数。
写完之后,把文稿拿给别人看看,无论是同事、室友还是家人,反正不是你自己就好。如若不想让熟人知道自己的写作内容,也不用这么费事,自己大声朗读一遍也可。近日改稿校对,我就发现,大声朗读非常有用,不但可以发现阅读过程中的错别字,而且在阅读的时候,很容易发现语句不通顺或是有毛病的地方。
平克对于改进文章,是这么说的:
我提到过有两种改进文章的方法:请别人看自己的草稿和过一段时间再回头修改。这两种方法都可以帮你找出并修改那些令人困惑的句法,避免拿出去折磨读者。还有第三种久享盛名的办法:大声读出句子。尽管语言的节奏并不等同于树的分支,但它们有系统性联系。所以,如果你朗读一个句子时觉得非常拗口,也许意味着你正受累于自己写下的危险句法。阅读草稿,即便是喃喃自语,也能强迫你去预想读者在理解你写的文章时的情形。
当然,关于输出,平克还说了很多,只是大部分是关于英语语法和词汇的,对于学习英语写作的人是非常有帮助的,在这里我们谈的是中文,因此也就略过不提。
最后,我用平克在引言中的话来结束本文,对于那些语文没救了的同学们也提个醒:
在本书中,你不会找到关于连字符和大小写问题的答案。它也救不了那些学得太差、连句子结构都没掌握的学生。与经典的写作指南一样,它服务于那些知道怎么写并且想写得更好的人,包括想提升论文质量的学生,想做博客、专栏、系列评论的有抱负的评论家和记者,想为学术腔、官腔、公司腔、法律腔、医学腔找解药的各类专业人士。本书也适用于这样的人:他们并不寻求写作上的帮助,但对文字和文学感兴趣,对心智科学会怎样揭示语言的最佳用法感到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