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吗?
你第一次写给我的情书是一首歌:不是穿上情侣装就可以装情侣,不是模仿你的习惯就能离你更近,太坚强是软弱,太颓唐是折磨,我该怎么整理你给过的温柔,太近了不自由太远了渐忘记,保持一个距离最要紧。
我之后回复你是在一次数学考试中,在递给你答案的那张小纸条上面,我用铅笔以工整的笔画写着:一百二十八倍根号下e乘以九百八十。那不是填空题的第一个答案,那是我传递给你的准确回复。
用橡皮擦拭去上面一半,就是完整的一句ILoveyou.
你虽然没有看明白我的暗号,可是身边的朋友都慢慢看出了些猫腻。
在他们的怂恿与起哄中,也都胆大妄为,不那么羞涩。
你买了十一包阿尔卑斯,像昭告天下的信号一样散发出去,全班同学,人手五根,没说是什么糖,但大家都心里有数,我和你在一起了。
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我们果真是太懵懂了。
不怕时间苍茫,不怕世界阻挠,以为情至纯便能终身。
呵!
都太傻了。
最终,在慢慢长大之后,你以最为冷漠的方式结束了这段感情。换了所学校,断了我的联系,像是顺其自然一样不痛不痒。
你给我留言说,喜欢和爱还是有所区别。
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就是一场过家家的游戏,谁当爸爸,谁当妈妈,都只不过是个扮演者而已。
我终于知道,不谙世事的年纪,平头白衬衫的我遇上扎马尾辫碎花裙的你,满心欢喜的谈了场一塌糊涂的恋爱,是要在爱恨情仇中修炼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