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婚姻财产方面,太多人的婚姻就因为财产搞出人命。人除了因为感情纠缠不清,其次就是财产。我前面太多的文章都说了财产的分配是离婚的关键。
离婚难,第一难在搞不清财产的性质,到底是谁的?第二难在财产分配不均匀,第三难在财产难以进行分割,尤其是现金流。谁都不会想这套房子第一层是你的,第二层是我的,房子的这个房间归我,那个房间归你。
更有甚者,明明是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的资产,为啥就是变成你的了?或者这房子是用我的钱装修的,我要拿回来。所以,我想说一句,干嘛没事找事啊!为了感情,你可以抛弃所有,牺牲金钱,现在离婚了,你叫金钱回来,它能回来吗?
有的姑娘稀里糊涂的不断为对方的房子添附价值,还有的累死累活在乡下做套房子又不住,这是为啥啊?
看来,婚姻法应该是结婚前男女所必须了解的常识啊,否则,这婚姻真的难以自由,感情和金钱到底分不开,我崇尚好聚好散,没有太多纠葛的离婚态度。
那么,拒绝自己傻傻的分不清楚财产这回事呢?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姻财产呢?今天我提出三个点:
1、婚前财产不要随便动。不要有事没事就把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出卖了,然后买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请问加了名字的你能说对方没有份么?你不加名字好意思吗?除非你俩达成协议,这房子就是我一个人的。你所购买的资产拿什么证明这是你婚前财产购买的?
2、婚后的财产,加名,先别管是谁出资的。搞不清是不是父母出资的,只要对方愿意就加名吧,别废话。那么自己的房子也别随便加别人名啊。买房的时候也注意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就要选能够好出租或出卖的房子,即使不拿来分割,刚需这样的房子也是保值最好的,偏远的,不好出售的就要谨慎考虑。另外,如果买房钱不够,也可以用来做其他投资,自己学会理财,做价值投资,哪怕要分割,现金流的东西也更好分割。
3、谁说忠诚协议不能签的,净身出户的必须签啊。老公答应你签保证书、忠诚协议的,那就必须签啊,先甭管孩子的抚养、道德的约束,先把财产给约定好了。书面的东西再怎么样都好过他口头的承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