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是什么?温斯顿•格鲁姆在其作品《阿甘正传》开篇便用一句“白痴的味道可不像巧克力”来让人觉察到其味觉体验的不妙。但看完“白痴”阿甘的人生经历后,又会让人产生一种“原来白痴的生活这么有趣”。不可否认,一些刻意夹杂的生硬情节,加上作家运用自如的美式幽默让阿甘的人生经历倍显传奇。但同时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被人称作白痴的阿甘,其实在某些方面,却是真正意义上的天才。那怎样界定白痴与天才,何为愚与聪明呢?看完这本书后,我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
本书开篇,主人公阿甘就知道自己被人认为是白痴。他即使并不喜欢这个界定,也不去做过多解释,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实在过于勉强。而正是由于语言表达能力的不足,让他在看待事物时,能够抛开表达观点的压力,而已一种旁观者的姿态去审视。而他的不善表达,让其在偶尔朴实的表达自己看法时,反而会引起他人的惊叹。所以世俗对他白痴的认定,既是一种伤害,有时反而是对他不合乎常情言行最大范围的包容。更巧的是,阿甘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他用自己的理解,淡化了前者给他带来的伤痛。于是在他的眼中更多接收到的是人们的包容、笑意(虽然大都是嘲笑)这样的积极信息。这让他成长为一个比普通人更懂得关怀、照顾、体谅他人,所以这样的“白痴”应该比所谓的聪明人更加可爱、受人关照了。
与文章开头相呼应的结尾处,珍妮那句“谁又不是白痴”充满了反讽的意味。在纵观“白痴”阿甘的人生经历,他可以凭借着自己单纯、执着、简单,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一直坚持自己内心的独立与自由,可以让他在回顾过去时,对自己说“我的人生并不乏味”。那些惧怕自己被认定为白痴的人呢?那些自认为是天才的人呢?是否有也有这样的坦然与从容?
本书完成于“反智主义”流行时期,当时的美国社会对于理性、智性、过度教育等有了一定的怀疑与反思。作者试图借用阿甘的传奇经历,表达出理性对于人生的“不重要性”,因为“白痴”阿甘的人生并不比那些精于谋算的天才乏味。而且阿甘不止一次的被世人认为是天才,连他那句“我要尿尿”都成为了政治选举时炙手可热的宣传标语。当然这里很大程度上也包含着对政治的反讽,可暂且不提。但书中也不止一次的表达出“自然法则掌控一切”的理念来反对过度精致、理性的人生态度。我无法判定“反智主义”正确与否,但可以肯定的是“存在即合理”,既然有这样的声音出现,最重要的意义就是给了一种思考的方向:在启蒙运动提倡了几个世纪的“理性主义”后,过度的理性、智性是否足以照顾全人类,而不是书中那句讽刺性的“我只是个可怜的白痴,而今我却得照顾全人类”。拿其“中国化”的典型产物——“读书无用论”说开来去,在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中所宣传的“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之于人”这些观念中,读书成为了“人上人”的唯一方式。在受了几千年的压抑后,“读书无用论”仿佛像这代年轻人反传统的一个宣泄口,让他们成为其狂热的追求者。这一定程度上的思想混乱可能会引起社会的恐慌,但我想社会有其自愈的能力与机制,在经历过过度的狂热追捧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去沉淀、反思,在经历这番痛苦后,对这一理念会产生更加合理的判断,进而推动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就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看到青少年除了聪明、懂事、听话、知书达理之外更多的有点,能够更加全面的看待他们的整体表现,我想这便是反思的力量。这对于从事教育工作做的人而言,更是必须能理解、内化的基础观点。
关于聪明与愚,费正清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曾将其表述为一种学习能力、一种需要。而在本书中,阿甘将后者表现的淋漓尽致。在他所真爱的珍妮面前,他比任何人都懂得什么是爱;在巴布补虾船的梦想前,他知道怎样帮助他完成未尽的梦想;在他决定好好经营公司时,它能让企业迅速做大、做强。所以如果我们用世俗眼光认定他是白痴,那我们也不得不用同样这双世俗的眼光承认他是一个天才。他会断然舍弃亿万家产,立于街头卖艺为生;也会一次次从世俗的羁绊中毫不犹豫地抽身而出。何为聪明何为愚,什么白痴什么天才?到底该怎样去界定呢?
就像苏格拉底只做“助产婆”一样,好的作者通常只会抛出问题,提供给人们思考的方向,而并不会实际地去解决问题。我想通过本书的阅读,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思考。不管答案是什么,我想借用电影版阿甘常爱说的“做傻事的人才是傻子”来告诫自己,还是尽量少做傻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