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广贤文分享:“宁做太平犬,莫做离乱人!人有几等,官有几品。理不卫亲,法不为民。”
意思就是说:宁可做一条生活在太平盛世的狗,不要做一个生活在动荡分离时代里的人。
人有几个等级,官员就有几个品级。
道理不会回护亲人,法律也不是为百姓而设立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太平盛世,连狗和野生珍稀动物都会得到人类的保护,因为物质丰富,仓廪实而知礼节,人们吃得饱穿的暖,用不上杀狗吃肉,所以太平犬可以安稳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到了战争动乱的年代,战火纷飞,灾难频发,人们流离失所,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东汉末年,战乱四起,曹操就在诗里描写“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所以在离乱时代人还不如山中的野生动物自在。所以没人愿意生活在离乱的时代。除非是能通过离乱时代来发财致富的人。那不叫人了,叫虎狼禽兽。
人类按照智慧和道德来划分,可以划分为愚蠢(没智慧),平庸(智慧不多),士(有智慧),贤人(有超级的智慧)。
魔鬼(罪大恶极),奸邪(伤天害理),常人(自给自足),好人(不伤害别人),善人(帮助别人),义士(舍身取义),圣人(泽被苍生)
这些人如果在朝廷中为官,官员就按照他们的智慧和品格担任相应的官职。古代划为九品,最低品为九品,叫做芝麻官。相当于今天的县长这一级。当然这些官员也会有品德上的区分。最好的叫忠良之臣,最坏的叫奸邪之臣。
道义,就是指维护人类公平正义的法则,是人人平等的,如果偏向执行道义者的亲人,看人的身份地位来区别对待,那就不是道义了。
法律也是一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既然王子犯法在法律面前不能维护,百姓犯法当然也不会维护,很多人以为法律是为百姓来设计的,错了,现代的法律学说研究发现,人类的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整个阶级的共同利益,所以对本阶级的害群之马(王子犯法)处以极刑,百姓如果危及到统治阶级的利益,也一定会处以极刑的。法律并非为保护百姓利益,而是保护国家利益,大众的利益。不是一个两个平头百姓的利益。这一点我们一定要看清楚。
没有违法乱纪,人人平等。违法乱纪,是受处罚的,也是人人平等。
与大家共勉,谢谢大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