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适用于上海户籍的情况,外地户籍情况更为复杂,以后整理后再另行发布。
一、生育金领取条件(上海户籍)
1.社保连续交满12个月或生育金连续交满9个月
2.生产前12个月没有变动单位的。
3.符合计划生育,
3.在设有产科妇科的正规医院生育
二、所需资料
1.产妇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该表格需要到街道计生窗口领取)
4.本市生育 携带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产妇本人实名制认证银行储蓄卡原件,复印件 (招行、工行、建行等)
三、可得补贴及津贴
1.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固定金额3600元
2.生育生活津贴:本人生产当月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3.本人生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的部分由公司补足。
四、领取时间
孩子出生后第二个月就可以办理,孩子出生后6个月以内申请完毕。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社保中心
《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需要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办理
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夫妻双方婚姻情况证明,医院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孩子出生证,孩子户口本。。。。。。(其他资料需要咨询街道计生窗口,情况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