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戒酒这事儿,说起来大概、约莫、似乎有两个月光景了。偶尔偷一杯啤酒下肚,那不算数。
日子过得太清汤寡水,浑浑噩噩里竟生出几分蛋疼的闲愁。早晨睁眼,脑袋里一片浆糊,今夕是何年、星期几通通乱码,索性赖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昨夜睡觉落了枕,脖子酸得像是被谁拧了一圈,只好双手叉腰,仰头慢慢扭动,企鹅般地做做康复训练。就在这时,余光扫过墙上那本挂历——年初挂上去的,从未正眼瞧过,至今还倔强地停在“一月”。上面印着个长发美女,侧头、扭腰、摆胯,一手比着不知什么神秘手势,嘴唇嘟嘟,似笑非笑。我往左挪两步,她盯着我;我往右闪三步,她还盯着我。邪了门了,难不成我命犯桃花,被画中人盯梢?呵,阿Q听了都要笑醒,我比他还能想。我凑过去,一张一张地翻。一月、二月……一直翻到第八页,“八月”赫然入目。掐指一算,原来是八月二日,星期天。因为昨天有人发信息祝我“节日快乐”呢,我还回了一句“老黄历了,不值一提。”八月的美女是换了一张,姿态却同出一辙,依旧侧头摆胯,只是这回,她脚边的高跟鞋旁多了三个小字:“宜出行”。我不禁“呵呵”一声——敢情今儿还是个黄道吉日,只可惜我这一身的傲骨,多日大门不迈,二门不出,都快睡成软骨病了,该出门晒一晒了,否则脑子就潮了。
晚饭后,出门溜达,在一烤肉店边,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老人身影映入眼帘,前两年经常看到他,近半年未见踪影,还想他是不是“走了”呢?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多瞅了他几眼。他还和过去一样,虽穿的有点邋遢,但精神矍铄。一人一桌,一把烤肉,一碟花生米,一碗炒面,一瓶二两装二锅头,一只酒杯。他撸一串肉,吃一口面,抿一口酒,吃两粒花生米,悠然自得,看得我直流口水。他的喝酒动作连贯:端杯,闻香,闭眼,入口,摇头晃脑,挣眼,一气呵成。没有功利,没有刻意,在最真的性情中做舒服的自我。他喝得那么香甜!那么丝滑!不像我的喝酒,蹙眉咂嘴吹气,看着就难受。夕阳西下,老人的满头银发被染得金黄,这画面真得很美。我都有点妒忌了。
这大个子老人我并不认识,只是这几年里,一直能看到他几乎每晚必在这家烤肉店吃饭喝酒,独来独往。桌退下放一架手风琴,但从没见他拉过,推测应该是在公园里拉完琴到烤肉店吃饭的。他应该是一位鳏夫,从未见过类似老伴或子女的人陪他,但一点也看不出他的孤独。看来今天真是宜出行的好日子,竟碰到了这位熟悉而有陌生的“朋友”,更重要的是从他身上,我瞬间学会了“喝酒”。
学以致用,既然学会了,就要抓落实,到蹄子坊买了只卤猪蹄,半斤花生米,匆匆上楼回家,老婆看我买的东西,惊诧地问道:“你没吃饱吗?”“我要喝酒,这是下酒菜。”“你疯了啊,一个人喝的哪门子酒?”我说:“我没疯,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清醒,”她瞪了我一眼,刷她的抖音去了,她哪里知道?喝了大半辈子酒的我,今天才懂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喝酒。
猪蹄、花生米装盘、没有二锅头就用习酒,将就着喝吧!既然要讲究形式,玻璃分酒器是不能用的,显得没有内涵,用酒壶,可家里没有酒壶,正好看到前几天在书展上买回来的旅行钛金属茶壶,葫芦形状,虽是好看,但容积太小,也就一百多毫升,当茶壶不好用,拿来当酒壶,岂不更好。说干就干,洒倒入壶中,不多不少,正好二两,弃用玻璃酒杯,换上仿古的瓷酒盅,酒已斟满,端起酒盅,试着不蹙眉、不咂嘴地喝,果然丝滑,好喝不辣嗓子,究其原因?可能是喝酒的心态变了。夹两粒花生米,细嚼细咽,慢慢品味,还真他妈香。以前怎么就没感觉到它的香味呢?再来一盅,再细品,酒液如丝绸般柔滑,绵长,在舌尖上翻滚后,慢慢散开,最后留下一抹清甜的回甘。我们急吼吼地赶路,不要命地努力,好像唯有如此,才能抓住这世上所有的机会,以致自己连一粒花生米的香味都未认真的享受过。
年轻时的喝酒是不讲道理的,信奉“感情深,一口闷。”所以,不论什么性质的酒局,大抵都是相似的。都喝的是“酒胆”,是“义气”,是“不醉不归”的豪横。而那时的我,自认为“特能喝”,所以逢喝必醉,逢醉必吐,场场都喝得“挖天吐地”,闹出的笑话,足够自己尴尬半辈子。记忆最深的是某个寒冬深夜,我喝得酩酊大醉,断片失忆。无奈拨通了一哥们的电话,这哥们也是个实在人,二话不说,冒着严寒驱车赶来。上车后,我便人事不省。直到次日下午酒醒,脑子里一片空白,只隐约记得被他送回了家。傍晚,他下班后竟又打来电话邀约喝酒,我竟不知死活地又去了。见面的第一句就是:“今晚少喝点,喝吐了我可没法给你找个干净的地方吐。”那一刻,我才从他口中拼凑出前一晚的荒唐:车刚开出不远,我便嚷着要吐。他把车停在路边,扶我到路边的树窝子旁。我借着昏黄的路灯瞥了一眼那泥土地,竟带着醉意嫌弃道:“给我找个干净的地方吐。”最后,我还真没有吐出来,最后应该吐车里了,就是这句话成了我喝酒的梗,在酒友间传了多年,也就这几年大家似乎遗忘了。我佩服我的这位哥们,即使吐车里,他还能包容我。我应该向他说声谢谢,却一直没有说出口。
这两年来,喝醉酒成了小概率事件,岁月不饶人,高血脂,脂肪肝、高尿酸,身体亮起了红灯。曾经无酒不欢的我,如今见酒便躲。可我这“酒囊饭袋”之人,除了好口酒,似乎也没什么别的爱好了。日子久了,难免觉得少了点滋味,多了些无聊。今天偷偷学得喝酒一招,好处大大的,既解酒馋,还能怡情助兴,更重要的是不伤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喝酒历史,源远流长,具体从多少岁开始喝酒,已记大不清楚,喝了多少酒,花了多少钱,吹了多少牛,吐了多少回,睡了几回马路,都已无从考证。但进了一回医院却是记得真真切切,到现在还历历在目。这事发生在七八年前,大约在冬季,应一帮子朋友的邀请,到一家还算不赖的菜馆吃饭,当然酒是少不了的。因为在这些朋友眼里,吃饭不是目的,喝酒才是王道。当晚可能是菜太下酒了,还是酒太下菜了,没有见过世面的我,多贪了几杯。饭局结束,刚出包厢,我突然觉得天旋地转。幸亏,咱还算有经验,拉住身边的朋友老吴说:“你要送我回家,要一定送到楼上,”后面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事后才知道,我的这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看到我摇摇晃晃快跌倒时扶住了我,否则,我就栽倒在大厅的盆景水池中。等我醒来时,就听到几个朋友在说话,说的内容,记不得了。但我清楚自己在救护车上,一护士隔几分钟就说:“七十、三十,八十、四十了”等。应该说的是监测的我的血压数值。当时我就想坐起来,给他们说我没事,我好着来,免得朋友们担心。但我眼睛睁不开,话也说不出,更别说坐起来了。两膀发酸,我想活动胳膊,才发现两只手一左一右被人抓着,可能是怕我耍酒疯,手舞足蹈把输液针给拔了。一到医院,先后一通检查,谢天谢地,我很健康,什么病也没有。当晚就回了家。事后,为表达感谢,特意请朋友们喝酒,可他们都不让我喝,说怕我喝晕了,又拉着美女的手不放。玩笑归玩笑,但这几个朋友值得我永远铭记于心!
自从有了这次有惊无险的经历,我喝酒收敛了很多,再也不是那么张狂了,再也不敢说再开一瓶了!回想当时的情形,现在都有点后怕,不是怕自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而是怕给朋友带来麻烦。但近两年来,我有点好了伤疤忘了痛,时不时的放纵自己一回,可每次放纵后就后悔。后悔时就盯着体检单上数值发呆,暗暗下了几回戒酒的决心,但都失败了。我这人自认为什么都好,就是立场不坚定,自律性差,禁不住别人的忽悠。但人到中年,情绪的发泄已然不再需要更多的酒精。小酌怡情,微醺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