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简瓴回到了家中,打开客厅里的灯,家中顿时一片明亮,在这寒冬的夜里,多少给他带来了一丝暖意。
简瓴初三的时候,爸爸外派到英国工作,高二那年,在英国安顿好了的爸爸为了一家团聚,以及简瓴的学业着想,便把简瓴的妈妈和简瓴一同接到了英国生活。在国内的房子,因为近靠一中,便借住给了简瓴的小姨一家,方便表弟上高中。
在英国生活了将近十年后,简瓴决定还是回到中国发展,原来的家离工作的地方有点远,且为了不打扰表弟学习,回国之前,拜托好友司南在A市给自己找一套房子,要求不高,够住且要离公司近,不要太吵。
于是,简瓴便住进了现在这套房子。距公司车程不到二十分钟,小区虽地处A市二环边界,车流量大,声音多有嘈杂,但内部却很安静。共21层楼的小区,简瓴住12楼,对门邻居是一对退休老夫妻,儿子长年在外地工作,老两口平日里就爱跳跳广场舞,打打太极,总之老头老太太喜欢什么,他们都挺喜欢。
简瓴的所有家具摆设,均由司南一手操办,家具进家的时候,老两口来参观过,一看家具摆设,老太太就对老先生嘀咕道"看这样子,是个单身汉,而且还是个不好相处的单身汉,你看看,家里不是灰色就是深蓝色,冷冰冰的。哎~还以为会是个丫头,没准儿还能跟咱儿子处处~真是~"
直到前两天看到了简瓴,跟简瓴说了几句话后,老两口才发现,这孩子性格还不错,老太太越看简瓴越开心,一听说简瓴还单身,于是就开始张罗着要帮简瓴找媳妇了,搞得简瓴哭笑不得。
洗完澡,简瓴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打开喝了一口,虽然屋里开了空调,温度适宜,但是啤酒刚入口的那一瞬间,整个人还是被冻到了一下。
缓了缓神,简瓴坐在办公桌前,准备开始工作,手机却响了起来,一看,原来是好友司南打来的。
"在哪儿呢?"
"家呢。"
"干嘛呢?"
"工作。"
"你小子,都这么晚了,还工作,时差倒过来了,就开始狂了!"
"我这不刚上岗嘛,不把工作理顺怎么进行下一步啊!"
"哟!您这下一步想干啥呀?见到想见的人了,这接下来,是要干啥啊?"
"一边儿去,我这忙着呢,没时间跟你扯!"
"哼!我说,我这忙前忙后的帮你找好房子装修好,累死累活的,你就不表示表示吗??"
"知道啦知道啦!谢谢你啦兄弟,这周末我请客,你随意,就当我谢你啦!"
"哼!这还差不多,那我可得好好想想去哪儿,有人请客这可是个好机会!哈哈!"
"你小子~到时候叫上你老婆她们,大家聚一聚。"简瓴苦笑道。
"你是想看我老婆,还是别人呐?"
"滚!"
"哈哈!你小子我还不知道?等着吧,你哥哥我到时候给你安排哈!"
不等简瓴回答,司南就赶忙把电话挂了。留下简瓴一个人对着手机欲哭无泪,司南这小子,什么时候也学会油嘴滑舌了。
一想到周末的聚会,简瓴看向落地窗外的世界出了神儿。
十年了,究竟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她没怎么变,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他以为自己会变,可是这么多年,不论自己生命中遇见过谁,经历了什么,发现自己最在意的还是她。凡事遇到什么好玩儿的,好吃的,脑子里总是会浮现出一句话,要是她在就好了。
要是她在就好了。
这下,她真的在了。
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纵使这么多年过去了,彼此身处异地,她还是在自己心里没走丢过,算起来,这是不是也是一种长情的告白。
人的一生中总是充满变数与未知,自己能坚持那么久,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次回来,简瓴甚至对这份情感还抱有一丝质疑,会不会只是一种习惯,一种记忆深处的习惯,要去想她,去记住她。可是当她真真切切地站在自己面前时,最后一丝质疑都烟消云散了,这辈子,真是她了,原来自己丢失的那根肋骨,是这个样子的。
想到这儿,简瓴的心里,似打翻了蜜罐一样的甜,笑意也不由自主地爬上脸盘,转身回到办公桌前,继续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