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界的甲方、乙方,就犹如一对相爱相杀有着俗世孽缘的痴男怨女,竟然是相爱相杀,那么也必定会在若干个分分合合之后被送入洞房!
言归正传,广告界一直盛传的是甲方的统一要求:字体要大,Logo要大,颜色要鲜艳……生生把一个寓意十足的设计整成乡村非主流,关于创意的修改后的设计悲催事故现场,这个锅一直是甲方来背!其实我们却忘了另一些隐藏的杀手,他们是你的直属领导,总监,老板,很多时候,他们能容忍的创新,只是在他熟悉的领域或者在他认知的范围内,曾经几分工作的领导都是,他们各有个的主张,有的要字少 ,言简意赅,排版无所谓;有的要内容尽可能详细,画面丰富,优美,排版必须讲究。而相比创意,他们比你更会玩的是套路,太新鲜,他没见过 不行!从来没这么混搭过,不行!他们的眼中有一套标准模板,你所需要的,不一定是创意,而是会玩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