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字打底 “民”字为要 “实”字托底

        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字字千钧、振聋发聩,特别是文中强调的“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身处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政绩观不仅是映照党性强弱的“试金石”,更是衡量工作得失的“定盘星”。面对乡村振兴的时代考卷,我们必须在灵魂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

        一要坚持“公”字打底,以“一心为民”的立场校准政绩坐标。总书记深刻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 树立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摒弃私心杂念,把“公”字放在心头,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抱着“做事就是为了领导注意”的心态,搞“形象工程”而非“民心工程”,其动因往往就是一个“私”字。农村每一寸土地都连着百姓的生计,我们的工作不能“眼睛总是向上”,更要“眼睛向下”看。无论是在推动撂荒地复垦,还是落实惠农补贴时,都应时刻叩问自己:我们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 只有把群众的“柴米油盐”当作心中的“头等大事”,变“我想干什么”为“群众需要我干什么”,才能真正把“立党为公”从口号转化为看得见的行动,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要坚持“民”字为要,以“造福一方”的实干衡量政绩成效。“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文章强调,要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警示我们,任何脱离群众实际需求的“花架子”都是对政绩的亵渎。我们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不搞“一刀切”的盲目铺摊子,不搞“高大上”的无效投入。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 比如饮水安全问题,或者是养老服务,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实则是积累民心的大账。我们要坚持“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少一些“我觉得”,多一些“群众觉得”,让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群众的评判。

        三要坚持“实”字托底,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创造政绩答卷。总书记强调,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来不得半点虚功。当前,无论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是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都是“硬骨头”。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 我们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时,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农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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