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真正恋爱过,唯一一次连小手都没牵就被爱过给打发了。我总在幻想恋爱的滋味是什么样的,我幻想和她拥抱时猛嗅她的长发,我幻想和她亲吻时可以感受她唇的温度,我甚至幻想我的手臂不经意间触碰到她的乳房给我带来的温柔,当我幻想多了,好像我已经知道了这些事情真实的感觉,但我需要亲自去证实。

  我能用我的大脑模拟出和她触碰的感觉,但我搞不明白爱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搞不明白为什么爱会让一个人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我搞不明白爱为什么会让人撕心裂肺让人彻夜难眠,我甚至搞不明白爱到底是什么。

  你说爱父母和爱她的爱是同一个概念吗?有人说一个是亲情一个是爱情,可为什么都用爱这一个字呢?可我现在爱父母吗?世人总会说父母爱孩子,孩子爱父母,父母也总说他们是爱着我的,难道他们对我的种种就是爱吗?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但我知道什么是喜欢,我想把她写下来,留在纸上,把那个我一直喜欢的女孩。

  我妈是小学语文老师,我爸是高中美术老师,我小学的时候上的就是我妈所教书的学校,同学们都羡慕我,我是老师的子女,我能在学校作威作福。在小学生的眼中,老师办公室绝对是一个具有威严的地方,就算再嚣张跋扈的扛把子进了办公室都把头埋的低低的,可我却不一样,我妈妈跟她同事们的关系都特别好,那些现在的老师,都是我上学前的姐姐,姨妈,他们的办公室在我看来没有一丝一毫的敬畏感,我一下课就往办公室钻,总有些老师看见我后给我点糖吃,这也成了我在同学间嚣张的本钱,玩游戏时躲进办公室来逃避抓捕,考完试后钻进办公室偷偷改掉自己写错的题目,没水喝了拿上水杯闯进办公室美美的倒上一杯热水,这大概是我的人生巅峰了吧。

  我太好动了,我妈妈就让我的班主任给我安排了个女生做同桌,希望能管着我一下,那时一个年级就两个班,我妈就在隔壁班交语文,我一年级就和她成为了同桌,我那时对女生有偏见,每次看见她们哇哇哭,自己就特别瞧不起她们。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小时候,男生欺负女生,欺负的最狠的那个,就是男生喜欢的那个,我对此深有体会,我就是这么做的,所以我现在特别佩服我的小弟,他现在快到上一年级的年级,但他和女生交往比我都还熟练,他总会把自己觉得最好的东西给他喜欢的女生,我找他要,他就抱的死死的,弱弱的对我说一句,那是给小红的。

  我欺负最厉害的是我同桌,她叫张睿敏,我上学之前练过两年书法,知道写字要起笔行笔收笔,而她的字,一横就是一横,绝不转弯,而且字的个头很大,我不知道为什么和她做同桌4年后,我的字再也不拐弯了。

  同学们都叫她兔子,但我只叫她张睿敏,因为我希望有一天她只会成为我的兔子,所以在那之前,我绝对不会与他们叫她同一个称呼。

  一年级刚开始时,我是和个男生坐同桌,每天和他玩得可开心了,自从我妈跟班主任说了后,她就被调到我的旁边,从此开始了要求换同桌的四年小学生活,前两年是我要求要换同桌,后两年是她要求要换同桌。

  小学我上的太随意了,我经常不带铅笔,橡皮,课本等日常用品,所以她常常会准备两份的文具,虽然小学流行着三八线,我们也有,但我经常越线拿走她桌上的任何东西。每次考试的时候都会把书包放在桌子之间,我总会把书包稍稍的往前推一推,方便我能借鉴一下她的试卷,每次小考的时候我都会抄她的试卷,但大考我考的总比她高,后来每次我抄她试卷她都捂的严严实实的。我大考是有绝招的,每次大考作为老师的子女总会有或多或少的福利,我期末考试时,只要把试卷写完,伸个懒腰给监考老师们一个提示,监考老师就会走到我面前,拿起我的试卷,仔细看一遍,放下试卷时用手指出我写错的地方。小学试卷做错基本是粗心,这样我的成绩自然比她高。

  我意识到我喜欢上她还是因为我姐,当然只是在班上认的姐,那天我姐过十岁生,我和她约好了一起买礼物给我姐去庆生。她家和我家距离不近也不远,按照我小时候的行进速度需要15分钟的路程,而她家住在我家和学校的中间,每天上学我回去找她一起去上学,可我从未见过她的爸妈,她家住在一楼,我每次只敢过去敲一敲门,就赶紧跑到路口子那等她开门出来。那天我找到她,一起去了我们经常去的佳佳文具店买礼物,我拿着妈妈给的15元钱,一时没控制住自己,全用来抽了奖,她怎么拦都没拦住,抽奖算是我小时候最喜欢最刺激的活动,老板会买许多专门的卡片,有五毛一张,一元一张,两元一张的,一般来说五毛一张的最高可中五元,一元一张的最高可中十元,而两元一张的最高可中二十元,我从小就知道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道理,谁一旦中了就成了小伙伴们的大哥,他会很阔气招一招手,一人五毛!每个人都会高兴的叫起来,像过年一样。那天我没抵抗住诱惑,先是抽了张两元的,结果什么也没中,然后我想着得把本赚回来吧,可谁知那天脸太黑了,十五元输了个精光,我十分害怕,我没钱买礼物了,自然也没办法回家跟我妈交代了,我急得一身冷汗,她没有告诉我妈,还把她从每天早餐中省下的9元全给了我,让我买了个礼物交了差。

  从那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喜欢上她了,我仍向之前一样会欺负她,但和之前不一样了,我会去办公室帮她改掉她写错的试卷,我会在天冷时偷偷的帮她去办公室倒一杯热水,可我不希望被同学们看出来我喜欢她,所以在帮她之后总会用她最怕的虫子去吓她,来告诉大家我不喜欢她,她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每当我用虫子吓她之后,她总会威胁我,要换同桌,我也总会被她的威胁给吓到。

  我和她坐了四年同桌,五年级由于我在我妈妈的学校太嚣张跋扈,老师们都对我有点意见了,毕竟我长大了,我妈让我转到了别的学校,虽说是另一个学校,其实里我妈的学校还是挺近的,我每天中午都会过来和我妈一起吃饭,时不时就溜到我原来的班级上去玩,有次我的小伙伴告诉我,她欺负他们这群男生,我当时英雄主义情绪上头,上去就给了她的书包一脚,她当时不在现场,只是后来同学告诉我,当她知道她的书包被我踢了一脚后,她哭了,听说哭的很伤心很伤心。

  转学后,和她的交流变少了,五年级下学期,我爸从外面捡了只刚出生的小狗,那天我只记得我爸下班回家把我从睡梦中叫醒,一脸兴奋的把小狗送到我面前说:看看这是啥,那天我妈一晚没睡,因为刚出生的小狗需要喝奶,它又不会自己喝,我爸提回来的一箱蒙牛纯牛奶,并不适合它喝,大晚上的,我妈跑出去,买了袋婴幼儿奶粉,冲泡开后,用小汤勺舀一勺牛奶,小心地拨开小狗的小嘴巴,再把牛奶送入小狗的嘴巴里,小狗一次性不能喝多,我妈就一点点重复喂牛奶的操作,牛奶冷了就再去加热后再一点点喂,那晚,我妈没睡,第二天早上我睡醒看到那条小狗睡在沙发上,我妈妈把我洗澡的毛巾给他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它是被丢弃的小狗,我就叫它丢丢,等它长到了一个月大时,我小小的家就已经装不下它了,我妈就把它放在了学校的车库里,让车库里的婆婆养着,我每天放学了之后都会跟它玩上半天,只要我一进车库,我还没出声,它就会从黑暗的长长的车库中冲出来,死死的抱紧我,有天,我也是像以往一样走进车库,可它却没有扑过来,我向着车库的深处喊着:丢丢,丢丢,喊了好大一会丢丢才缓缓的从黑暗中走出来,它用它那一双圆溜溜的眼镜看着我,我刚准备蹲下来教训它一顿,她也从那黑暗中走了出来,她走向我:这是你的狗?我点了点头,随后把丢丢从地上抱了起来,谁知道丢丢扭了一下身子,挣开了我跑到她脚边蹭了蹭,转过头来讨好的看着我,叛徒!

  她经常会带点香肠去喂丢丢吃,久而久之,丢丢和她比我还要亲密。后来,学校领导不让在车库养狗,丢丢被车库的婆婆扔到了乡下,我知道后哭得混天黑地,我都不记得那天是怎么回家了,她哭没哭我不知道,但之后她就再也没在车库出现过。

  最后一次见到她,是玩六年级的生日,那天我在她们教室里玩,她问我是不是快过生日了,我点了点头说星期六我办生日party,她说她买了礼物,星期六送到我家。

  那天她来了,给我带来了一个日记本,那个日记本是被一个盒子封住的,盒子通身粉丝,上面有一只白兔子,盒子被一个粉颜色的爱心锁给锁住了,她的朋友问她,梅子霖又不会写日记,给他个日记本干嘛?她说,我让他写他一定会写,她转头对我说,你一定要把这个日记本写完啊。我点了点头。

  那天我们去了KTV,她点了首周杰伦听妈妈的话,我只会唱rap部分,她只会唱旋律部分,唱毕,她问我会去哪所初中,按道理,她所在的小学叫文学中学,这是所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一体化的学校,所以从这所小学毕业后对口的中学就是它自家的中学,我从文星中学转到了附近的北京路二小,而它对口的中学有实验中学和文星中学,有六个班被分到实验中学,有两个班分到文星中学,我所在的班级历来就从未分到文星中学去,当时我便自信满满的说 实中。她回了我一句 好!

  造化弄人,万万没想到我再次被分到了文星中学,我本来可以凭借我的乒乓球本领去实验中学的,但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抽了抽,感觉她不会去实中,便服从了安排,到了文星学校,万般熟悉,都是曾经的小学同学,我不停的在人群中寻找她,怎么也没找到,我抓住一个和她关系特好的女生,问她去哪了?那女生说,她去实中了,她说你会在那。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跟她在网上聊了几次,最后也不了了之了,我至今也不知道对她的感情到底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那是喜欢,但不知道那算不算爱,估计是不算的吧,可能是一种深深的友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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