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爱恋,总是无理由的冲动,盲目且执着,带着傻,但又真诚的无比炽热。
我看着那一串数字,心里默默想,“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冷漠,倔强,忧郁,不羁,还透着些许孤独,这样的人,跟我以往接触的人完全不一样,但对十几岁的我,有着无比的诱惑。所有的一切,都抵不过他笑起来的温暖,那种清澈,温暖,夺目,就像多年后我看到日出的一瞬间,那种感觉是相似的。
我添加了那个号码。
很快,他同意了。
他叫我妹妹,话不多,但回复很快。偶尔聊几句,哪怕是日常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问候,都让我心砰砰直跳。他在琴行教吉他,各种琴信手拈来,在我看来,充满了向往,满身艺术气质的人,一直是我喜欢的类型。
他约我出去玩,去了动物园。我留着呆呆的齐刘海,穿着藏蓝色呢子大衣,青春期的我,胖嘟嘟的,从来都不是我喜欢的书中那样清冷的女子,而是傻傻的,圆圆的,唯一还能多看的,可能就是乌黑的大眼睛了吧!我很羞涩,不散直视他的眼睛。他穿着小风衣,高腰的马丁靴,身材挺拔俊朗,就像电影《莫斯科行动》里的黄轩,有狂野的,雄性的荷尔蒙,但又不粗犷,白嫩的皮肤增添了文雅的气息。他把矿泉水瓶随手装在屁股后边的口袋里,我第一次发现水瓶还可以这样装,可能是因为他瘦吧。不论是爬上高高的山坡,还是跨过沟壑,他都没有碰过我的手,内心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如此绅士。他带我去看水库,诺大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人,记得那天的阳光很晃眼,四周又无比安静,水面有冰层,他站在我身边。下来的路他说要背着我,我不太好意思,也怕他会觉得我重,但确实有点累了,我也就没推辞。他很有力气,轻轻松松背起了我,他走着,转着圈,我们笑着…后来有几次也是,我第一次尝试性的穿高跟鞋,走了一会就不行了,然后他就在大街上背着我,一边说以后再不要穿这种鞋子了,平底鞋也很好看。我那时候写,“他背着我的时候,我从没羡慕过任何人。”
他会带着我去逛各种公园,看树,看花,听他唱歌,带我买衣服,从来没有说过我胖,也没有像别人一样说胖了还穿白色不耐脏什么的,他都接受着,说我可爱。他穿紧身的牛仔衣,带着卷的长发盖住额头。他闲的时候会过来陪我吃饭,告诉我新发现的好吃的地方,然后在吃饭的时候像变魔术似的从怀里掏出玫瑰花来。红色的玫瑰,很鲜艳,那是我第一次收到花,不是我想象中的淡色,或者说完全相反的浓烈,我心里却很欢喜。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光阴里,喜欢渐渐生根发芽,在听他唱歌,唱黄家驹的歌时,我是崇拜的,都说崇拜是爱的基础,在这样的爱里,美的不真实。
那时他是我的吉他王子。
情人节,他走了很远的路到我家附近,说给我送个小礼物。我们沿着还未通行的高速公路相对而行,远远的看到了他,我们向彼此奔赴的那个瞬间那么美好,他紧紧把我抱在怀里,我的头贴在他的胸口,很暖很暖。他送给我一条金的蝴蝶结的手链,放在红色的小礼盒里,他拿出帮我戴上,说很好看。我们都是想起什么没做,就会马上行动的人,可能不会有太多构思,就是比较随性,而随性里是涌动的爱意。分开走的时候背对着背,都会回头,然后再次相拥,原来再漫长枯燥的路途,都会因为一个特别的人而美好起来。
元宵节他发消息给我看他煮的汤圆,他说很甜,他说,帮他妈妈煮了一碗,期待煮给我尝。就像一朵粉红色的云落在了地上,不再是缥缈的美,而是切切实实在我旁边,温柔的触感,棉花糖一样的味觉。他在生活里,放下了琴,他洗手做羹汤,温柔得不像话。
还有什么比喜欢的人也温柔的爱着你更幸运的事呢?也许有,就是那个人刚好符合你所有喜欢的点,符合一切的想象,浪漫的一塌糊涂。
“爱是一道光 如此美妙
照亮我们 勇气的未来
魔力北极光 传说的预言
原来就是 恋人的眼光”
原来就是恋人的眼光。